关于对宝鸡市太白县申报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暨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组织省级督导评估的公示

关于对宝鸡市太白县申报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暨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组织省级督导评估的公示

时间: 2025-09-12 20:03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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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教督〔2017〕6号)《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办法》(教督〔2020〕1号)等文件精神,经太白县自主申报、宝鸡市政府教育督导机构复核并提出申请,在审核县级资料和申请报告的基础上,陕西省教育厅拟组织对宝鸡市太白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暨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进行省级督导评估。现根据工作要求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2024年9月12日至17日。

二、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向教育部教育督导局或陕西省教育厅教育督导室反映。单位反映情况的,请出具正式函件并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姓名、联系方式及证明材料等。

教育部教育督导局监督电话:010-66092048

省教育厅教育督导室监督电话:029-88668860

电子信箱:sxdds@126.com

联系地址:西安市长安南路563号陕西省教育厅教育督导室


陕西省教育厅

2025年9月12日

(实习编辑:刘晓雯  责任编辑:张一帆  审核:刁巧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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