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职业院校雨露计划应届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 索引号 ] 11610000741297059L/2022-00266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省教育厅 [ 发文日期 ] 2022-06-23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文号 ] 陕教职办〔2022〕20号
[ 名称 ]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职业院校雨露计划应届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职业院校雨露计划应届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22-06-23 16:22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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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教育局,杨凌示范区教育局,韩城市教育局,神木市、府谷县教育和体育局,各高等职业学校,省属各中等职业学校:
      为贯彻落实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教育部办公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印发的《“雨露计划+”就业促进行动实施方案》,将雨露计划帮扶对象由脱贫家庭扩展到脱贫家庭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将支持范围由职业教育环节延伸到就业帮扶环节,扎实推进“雨露计划+”就业促进工作,现就做好全省职业院校雨露计划应届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站位,强化责任担当
      实施“雨露计划+”就业促进行动,组织开展从职业学历教育到促进就业的全链条、一体式帮扶,对于稳定脱贫攻坚成果、稳定毕业生就业形势、促进雨露计划毕业生实现更加充分高质量就业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各地、各职业院校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实施“雨露计划+”就业促进行动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的重要地位和重大意义,“一把手”要亲自抓,亲自部署、亲自推动、亲自落实。要建立专门机构,配备专门人员,落实专项经费,扎实做好雨露计划毕业生就业工作。
      二、迅速行动,摸清情况底数
      各地、各职业院校要立即开展摸排工作,加强与乡村振兴部门、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村“两委”的沟通交流,摸清本地、本校雨露计划在校生情况,对雨露计划学生家庭成员情况、致困原因、地方帮扶责任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等信息详细记录,做到雨露计划学生底数清、情况明。要全面摸清雨露计划应届毕业生就业情况底数,全面掌握雨露计划应届毕业生就业意愿清单和就业需求,确保雨露计划应届毕业生就业情况“一口清”。
      三、加强指导,精准保障就业
      各地、各职业院校要对未落实就业去向的雨露计划应届毕业生实行“一生一档一策”,开展“一对一”跟踪帮扶,实现应就业尽就业。要及时启动“雨露计划+”就业促进行动专项招聘活动,采取线上线下等招聘方式,组织开展校园招聘、定向招聘、专场招聘等校企对接帮扶活动。要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发挥龙头企业资源优势,多途径挖掘就业岗位资源,拓宽就业合作渠道,努力为雨露计划应届毕业生提供更多优质就业岗位。
      四、高度重视,按时报送情况
      省教育厅对雨露计划应届毕业生就业工作实行周统计、月调度、季通报制度,请各地、各职业院校严格落实教育部关于就业统计工作“三不得”“四不准”要求,认真填报《2022年雨露计划应届毕业生就业情况统计表》(见附件),于2022年12月31日前的每月30日、每周星期五前分别报省教育厅。各市教育局负责汇总报送辖区内中等职业学校雨露计划应届毕业生就业情况,各高等职业学校、省属各中等职业学校直接报送。
      联系人:贺林飞(中职就业)    电话:029-88668807   
      电子邮箱:sxzcjc@163.com
      杜 斌(高职就业)    电话:029-88668867 
      电子邮箱:dududu55@163.com
      附件:   2022年雨露计划应届毕业生就业情况统计表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2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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