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档案工作作出的重要批示精神和新修订的《档案法》,紧紧围绕四个“好”的目标要求,守正创新、真抓实干,不断加强高校档案资源、档案利用、档案安全治理体系建设,全面提高全省高校档案质量和服务水平,促进高校档案工作更好地为学校教学、科研等各项工作服务,省教育厅决定于2022年9月起对各高校档案工作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省各高等学校。
二、检查内容(见附件1)
三、检查方法及要求
(一)检查采取自查和实地检查相结合的方式;
(二)各高等学校要高度重视,主管领导亲自抓,党办、校办和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对照《陕西省高等学校档案工作检查标准》(附件1)严格自查;
(三)省教育厅将根据各高校自查情况,委托省高教系统档案学会组成检查小组,采用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检查、综合评分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实地检查;
(四)在检查过程中,各检查小组要形成对所检查学校书面检查报告,并召开分管档案工作的校(院)领导、校(院)办主任、档案馆(室)负责人会议,将检查情况反馈学校,提出改进意见。
四、实施步骤
检查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2022年4月至2022年7月)为自查及准备阶段,由各校对照本通知要求进行自查,形成书面《自查报告表》(附件2),按照《检查标准》(附件1)完成自查评分,一式两份(含电子版)于2022年8月10日前分别报送省教育厅档案室(联系人:武小燕;电话:88668636,邮箱:sxsjytdas@126.com)和省高教系统档案学会秘书长单位——陕西师范大学档案馆(联系人:刘雨珊;电话:85310257,18135515576,邮箱:1533774568@qq.com),并就发现问题进行整改,为接受检查做好准备。
第二阶段(2022年9月至12月)为实施检查阶段,检查小组按计划开展实地检查。各组检查结束后一周内,将反馈意见电子版发送省教育厅档案室(邮箱:sxsjytdas@126.com)。
五、检查工作机构
(一)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王海波 省教育厅副厅长
副组长:
何玉麒 省教育厅办公室主任
巩建朝 省教育厅办公室副主任
王 瑛 省教育厅办公室调研员
省高教系统档案学会副理事长
吴连书 省高校系统档案学会理事长
西安翻译学院发展规划处处长
成员:
石慧敏 西安交通大学档案馆副馆长
戚红梅 西北工业大学档案馆馆长
土红利 西北工业大学档案馆馆员
张会玲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档案馆馆长
安聪娥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档案馆副馆长
秦 明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档案馆馆长
马正平 陕西师范大学档案馆馆长
刘雨珊 陕西师范大学档案馆助理馆员
刘 伟 长安大学档案馆馆长
藏 萌 长安大学档案馆副馆长
王旭洲 西北大学档案馆馆长
王玉吉 西安理工大学档案馆馆长
畅素娟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档案馆副馆长
郑 勇 陕西科技大学图书档案馆副馆长
王 娟 陕西科技大学档案馆副研究馆员
王 瑞 延安大学档案馆馆长
李 宁 西安工业大学档案馆副馆长
高建会 西安工程大学档案馆馆长
王 芳 西安外国语大学档案室主任
王 娜 陕西理工大学档案馆馆长
崔军定 西安财经大学档案馆馆长
尹小莉 西安翻译学院档案馆馆长
李俊莲 西安欧亚学院档案室主任
马 燕 西京学院档案馆馆长
霍慧敏 杨凌职业技术学院档案室副研究馆员
张 娟 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档案室副研究馆员
张 欢 西安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档案馆副馆长
袁燕丽 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图书档案馆馆长
(二)领导小组下设七个工作组:
第一组:
组长:石慧敏 电话:82663841 13359230879
成员:张会玲 畅素娟 尹小莉
检查学校:西北工业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西安石油大学、西安音乐学院、西安美术学院、西安体育学院、西安文理学院、西安外事学院、西安欧亚学院、西安职业技术学院、西安海棠职业学院、西安财经大学行知学院、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
第二组:
组长:秦明 电话:81891853 13186145700
成员:戚红梅 高建会 王娜
检查学校:长安大学、陕西中医药大学、西藏民族大学、咸阳师范学院、陕西国际商贸学院、陕西服装工程学院、西安明德理工学院、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陕西财经职业技术学院、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陕西邮电职业技术学院、咸阳职业技术学院、西北大学现代学院、陕西科技大学镐京学院。
第三组:
组 长: 马正平 电话:85310251 13038591601
成员: 土红莉 刘伟 张娟
检查学校:陕西科技大学、延安大学、西安工业大学、西安医学院、榆林学院、西安工商学院、陕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西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铜川职业技术学院、延安职业技术学院、榆林职业技术学院、神木职业技术学院、榆林能源科技职业学院、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
第四组:
组长:王旭州 电话:88303025 13096957708
成员:崔军定 李俊莲 马燕
检查学校: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陕西理工大学、宝鸡文理学院、商洛学院、杨凌职业技术学院、陕西航空职业技术学院、陕西艺术职业学院、陕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宝鸡职业技术学院、汉中职业技术学院、商洛职业技术学院、宝鸡三和职业技术学院、宝鸡中北职业学院、长安大学兴华学院。
第五组:
组长:王玉吉 电话:61125536 13572201010
成员:安聪娥 王芳 霍慧敏
检查学校:陕西师范大学、西安建筑科技大学、西安科技大学、西安工程大学、渭南师范学院、安康学院、西安思源学院、西安汽车职业大学、西安电力高等专科学校、陕西职业技术学院、陕西铁路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陕西警官职业学院、渭南职业技术学院、安康职业职技学院、
第六组:
组长:郑勇 电话:86168893 13636801198
成员:刘雨珊 王瑞 藏萌
检查学校:西安交通大学、西安理工大学、西安外国语大学、西北政法学大学、西安邮电大学、西安财经大学、陕西学前师范学院、西安培华学院、西安翻译学院、西京学院、西安信息职业大学、西安航空职业技术学院、陕西青年职业学院、陕西工商职业学院、西安健康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第七组
组长:李宁 电话:86173023 18629598732
成员:王娟 张欢 袁燕丽
检查学校:西北大学、西安航空学院、西安交通工程学院、西安城市建设职业学院、陕西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陕西旅游烹饪职业学院、陕西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西安高新科技职业学院、西安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西安理工大学高科学院
六、其他
(一)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不固定分组;
(二)检查时间:
第一组:2022年9月12日—23日
第二组:2022年9月26日—10月14日
第三组:2022年10月17日—28日
第四组:2022年11月1日—11日
第五组:2022年11月14日—25日
第六组:2022年11月28日—12月9日
第七组:2022年12月12日—23日
具体时间由各组组长通知被检查学校;
(三)各检查组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开展工作,检查组成员差旅费由所在学校负责。
(四)2019年以来已接受省档案局档案执法检查并被评为优良等次的学校,本次检查只向检查组提交自查报告。
联系人:王瑛 电话:88668636 13572095255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2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