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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教育厅2012年部门预算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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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2-03-22 15:50:57   人气:3894

    (2012年3月21日)

          一、部门主要职责
          陕西省教育厅作为管理全省教育发展的政府部门,主要负责制定全省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方针、政策和规划,负责全省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编制下达教育经费预算并监督执行,管理教育专项资金,研究提出多渠道筹措教育投入的措施,监督全省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及国防教育工作,指导高等学校的党建工作;主管全省的教师工作,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各类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考试和学籍学历管理工作;规划、指导全省教育系统的自然科学研究;组织指导全省教育方面的国际交流与合作;贯彻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划、规范和标准,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负责全省学位授予工作;负责全省民办教育的综合管理工作,规范民办教育办学秩序。
          二、2012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贯彻落实《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实施意见》,积极推进教育体制改革试点,进一步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强化教育督导,推动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和办学体制改革,加强依法治教、扩大对外开放。切实推进热点难点问题的改革进程,提高学前教育保障水平,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创新发展职业教育,提升高等教育综合实力,加快发展继续教育。加强语言文字工作,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德育,推广科学保教办法,巩固提高基础教育水平,改革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机制,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加强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提高教师队伍建设水平,加强信息化建设。大力改善教育民生,不断加强教育系统思想建设,全力维护教育系统稳定安全。
          三、部门基本情况
          经费归口省教育厅管理的单位共60家,具体单位如下:
          行政单位1所:陕西省教育厅机关;
          研究生及本科高等院校24所:西安理工大学、西安建筑科技大学、西安科技大学、西安工业大学、陕西科技大学、西安工程大学、西安财经学院、西安石油大学、西北政法大学、西安邮电学院、西北大学、西安外国语大学、西安音乐学院、西安美术学院、西安医学院、宝鸡文理学院、延安大学、陕西中医学院、陕西理工学院、渭南师范学院、咸阳师范学院、商洛学院、安康学院、榆林学院;
          高职院校13所:杨凌职业技术学院、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陕西职业技术学院、西安航空职业技术学院、陕西教育学院、陕西工商职业学院(陕西广播电视大学)、陕西艺术职业学院(筹)、陕西铁路工程职业技术学院、西安航空技术高等专科学校、陕西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陕西财经职业技术学院、陕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
          中等职业学校11所:陕西省商业学校、陕西省理工学校、陕西省石油化工学校、陕西银行学校、陕西省旅游学校、陕西省机电工程学校、陕西省建筑材料工业学校、陕西省电子工业学校、陕西省经贸学校、西北工业学校、陕西省电子信息学校;
          中小学及事业单位11所:陕西省西安小学、陕西省西安中学、陕西省教育活动中心、陕西省电化教育馆、陕西省教育科学研究所、陕西省物理研究所、陕西省化学研究所、陕西省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中心、陕西省教育厅生产教育处、陕西省教育厅后勤服务中心、陕西省教育工委干部培训中心。
          四、收支预算编制的依据及测算说明
          2012年收入预算为680809.83万元。其中,一般预算拨款收入200288.15万元、事业收入427624.68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3236万元、其他收入44661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5000万元。
          2012年支出预算680809.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74468.94万元, 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34690.8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89955.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49822.31万元;项目支出103104.89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支出3236万元。工资福利支出是按照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政策标准,以单位2011年底在册人数测算填报;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主要是住房公积金、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及高校、高职学生济困补助等;商品和服务支是根据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任务需要测算填报;项目支出和事业单位经营支出主要是按照当年开展的各项工作任务而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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