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规划 » 中长期规划

陕西省宝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宝鸡市职业教育发展规划(2007-201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打印
日期:2008-11-11 00:00:00   人气:8652

    发文单位:陕西省宝鸡市人民政府
    文    号:宝政发〔2007〕59号
    发布日期:2007-11-12
    执行日期:2007-11-12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宝鸡市职业教育发展规划(2007-2012)》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贯彻执行。

      二○○七年十一月十二日

    宝鸡市职业教育发展规划(2007—2012)

    为了适应“四市”建设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对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的迫切要求,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05]35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陕政发[2006]13号)和《宝鸡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教育推进技能人才建设的意见》(宝政发[2007] 38号)精神,现就2007—2012年我市职业教育发展提出如下规划意见:

    一、我市职业教育发展现状及面临的机遇

    (一)发展现状

    近年来,我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发展职业教育作为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加快人力资源开发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不断扩大办学规模,积极改善办学条件,努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职业教育得到了快速发展。一是职业教育体系初步形成。宝鸡职业技术学院建成投用,高等职业教育实现了“零”的突破。中等职业教育快速发展,11个县区建成了职教中心或综合职业中学,已成为县区中等职业教育的主阵地;民办职业学校发展到16所,成为中等职业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技工学校发展到21所,成为技能人才培养培训的重要平台。以乡镇、村成人文化技术学校为主体的农村培训网络进一步完善。全市基本形成了政府主导,行业、企业和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多元化办学格局,初步建立起以高等职业教育为龙头、中等职业教育为主体、初级职业培训为补充,适应市场需求,结构合理,灵活开放,特色鲜明,自主发展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二是职业教育规模不断扩大。围绕建设西部职业教育基地的目标,投资2.8亿元建设宝鸡职业技术学院,累计投资1.5亿元建设县级职教中心,使职业院校建筑面积达到65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额达到4.2亿元,职业学校办学条件得到改善。建成2所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2所国家级重点技工学校,4所省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3所省级重点技工学校,优质职业教育资源进一步扩大。63所职业院校2006年招生3万人,中等职业学校与普通高中招生比例提高到0.7:1,在校学生6.3万人,比“十五”初期翻了一番。三是职业教育质量稳步提高。以就业为导向,强化学生技能训练,促进高素质就业。近年来,高等职业院校毕业就业率稳定在85%以上,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率稳定在95%以上,“宝鸡技工”走向全国,品牌效应初步显现。四是职业教育服务功能进一步增强。以服务为宗旨,广泛开展职业教育与培训,近年来年均培训高技能人才3000人左右,中等专业技术人才1.5万人,各类职业培训30万人次,较好地满足了经济社会发展对职业教育的需求。

    当前,我市职业教育还存在一些突出的困难和问题:一是统筹管理力度不够。现有职业学校分别隶属教育、劳动、农业、卫生等部门管理,条块分割,资源分散,职能交叉,缺乏统一的规划和指导,政策指向不统一,资源整合度低,规模效益差,影响到职业教育的整体发展。行业企业尚未发挥应有的作用,行业企业与职业教育紧密结合的运行机制尚未建立。二是职业教育基础能力不强。职业学校基本建设投入不足,满足不了职业教育规模不断扩大的需要;部分学校校舍、设施严重不足;大部分学校教学实训设施设备陈旧短缺,不能满足现代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新兴专业的教学需要;尚未建立公共实训基地和培养高技能人才的实习实训基地。三是办学特色不鲜明。缺乏对专业设置的统一规划,学校特色不鲜明,专业建设集约化程度不高,资源利用率偏低,专业结构不尽合理,与区域经济发展关联程度不够紧密,品牌专业和骨干示范专业建设水平不高,优质职业教育资源不足。校企合作机制作用发挥不够,技能培训制度不完善,技能鉴定管理不够规范。四是师资力量薄弱。教师队伍结构不合理,专业教师数量不足,学历合格率偏低,“双师型”教师紧缺,学科带头人匮乏。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和教育教学水平不能完全适应职业教育发展的需要。

    (二)发展机遇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职业教育工作,把发展职业教育作为“十一五”时期教育工作战略任务来抓。2005年,国务院召开了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出台了《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十一五”期间中央财政投资140亿发展职业教育。2007年,国务院建立了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不断加大对职业教育、特别是中等职业教育的支持力度。职业教育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

    我市是关中“一线两带”的重要一极,是陕甘川宁四省毗邻地区区域性中心城市,具有一定的区位优势和资源优势,具备 “十一五”期间在西部地区率先实现工业化、率先建成现代化大城市、率先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目标的基础。未来几年,我市的机械制造、电子信息、能源化工、农产品加工、汽车配件、家用电器、新型建筑材料等将有很大的发展,需要众多的高技能人才和大批生产一线应用型人才。预计未来三年,全市制造业需要1000名技师,5000名高级技工,近万名中等技术人才。同时,随着我市产业结构的优化与调整,第三产业迅速发展,需要大量高素质现代服务人才。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一村一品”,需要大批有文化、懂技术的新型农民。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为职业教育提供了巨大的发展空间。

    1999年我市“两基”工作达标,2007年5月份通过了国家评估验收,基础教育的阶段性历史任务已基本完成。与相对发达的基础教育相比,职业教育仍然是我市教育发展的薄弱环节。面对当前国家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政策环境,要实现我市教育的均衡发展,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对职业教育的需求,就必须主动适应教育发展趋势和发展规律,就必须把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促进我市职业教育又好又快发展作为当前以及今后一个时期教育事业发展的战略重点和重要任务,努力实现我市职业教育大发展。

    二、职业教育发展的指导思想、发展思路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市场需求和劳动就业为导向,以服务为宗旨,以提高劳动者综合素质和职业技能为根本,加强统筹规划,强化政府职能,理顺管理体制,创新工作机制,促进教育协调发展,建立起满足宝鸡经济建设和产业发展需要,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结构合理、形式多样,灵活开放、特色鲜明、自主发展的现代职业教育与培训服务体系,为我市实现“三个率先”战略目标提供充足的人力资源和有力的智力支持。

    (二)发展思路

    ——树立大职业教育观念,统筹职业教育发展规划,促进职业教育规模、结构、发展模式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打破行业、部门和学校界限,整合职业教育资源,优化学校布局结构;统筹招生就业、专业设置、经费筹措与使用等政策的制定和实施。

    ——实现职业教育与经济建设、劳动就业、人力资源开发协调发展。职业院校办学方向、专业设置要为经济结构调整和技术进步服务,为技能人才建设服务,为促进就业和再就业服务,为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和学习型社会服务,为农村、农业和农民服务。

    ——实现职业教育与其他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加快高等职业教育发展。实现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教育的比例大体相当。积极发展民办职业教育,进一步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办学规模。

    ——实现职业教育规模、质量、结构、效益协调发展。职业教育以重点学校和重点专业建设为基础,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树立品牌,办出特色,注重培养学生专业技能、创业意识和创新精神。

    ——实现职业教育与职业培训协调发展。实行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并重的现代职业教育制度,为初、高中毕业生和城乡新增劳动者、下岗失业人员、在职人员、农村劳动者及其他社会成员提供多形式、多层次的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

    (三)发展目标

    ——建立和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组建2-3个职业教育集团,做大做强宝鸡职业技术学院,筹建三所技师学院,建成一所高级技师学院。建设十所起示范作用的重点中等职业学校,每个县(区)建设好一所职业教育中心或综合职业中学;积极开展社区职业教育与培训服务;建立职业预备教育和劳动预备制度;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培训制度。在全市形成结构合理、特色鲜明的初等、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相衔接,农科教与产学研相结合,职业教育、普通教育和成人教育三教统筹的较为完善的职业教育和培训网络。

    ——不断扩大职业教育规模。到2012年,高等职业教育招生总数达到7000人,在校生达到2万人;中等职业教育(含技工学校)在校生规模达8万人以上,中等职业与普通高中教育招生比例达到1:1;全市城乡新增劳动力普遍受到职业教育或培训,使人人有知识,个个有技能,人人能就业。

    ——加强职业教育骨干体系建设。建成1所国家级示范性高职院校、1所国家级示范性技师学院、2所国家级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3所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5所省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40所省级示范乡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20个职业学校省级骨干示范专业、2个国家级社区教育实验区、3个省级社区教育实验区。

    ——加强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建立1个综合性公共实训基地、5个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10个市级专业性实训基地、10个县(区)职业教育教学实训基地。

    ——重视职业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建立1个教师继续教育基地、1个“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每年选送30名教师参加国家级骨干教师培训,70名教师参加省级骨干教师培训,300名教师参加市级骨干教师培训,培养15-30名学科带头人。到2012年,中等职业学校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达到90%以上,“双师型”教师达到50%以上,教师队伍综合素质和教学实践能力显著提高。

    ——增强职业教育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服务能力。到2012年,年均为社会输送5000名高等职业院校毕业生,3万名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培养5万名技能紧缺人才,培养3000名技师和高级技师;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30万人次,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10万人,对新增劳动力实施全员技能培训。

    三、工作任务

    (一)强化政府管理职能,加快职业教育布局结构调整

    建立健全“政府统筹,分级管理,地方为主,社会参与”的管理体制,在市政府领导下,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全市职业教育工作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宏观管理。教育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和其它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分别负责有关职业教育工作。

    协调整合各类职业教育资源,加强职业学校布局结构调整,加快发展高等职业教育和高级技工教育,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形成层次分明、布局合理、特色鲜明的优势职业学校群体。

    市教育局负责统筹高中阶段教育发展,适度控制普通高中规模,扩大中等职业教育规模,使中等职业学校与普通高中招生比例达到1:1.县(区)要加强区域内职教资源整合,逐步把农业、卫生等行业、部门的职业教育培训机构整合到县级职业教育中心,发挥职教中心在县区职业教育中的龙头作用。充分利用中小学布局调整后闲置的教育资源,充实改善农村职业中学、乡镇、村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办学条件。

    (二)实施“人人技能工程”,加快技能人才培养

    以实施“人人技能工程”为抓手,组织教育、劳动、农业、扶贫等部门实施国家技能人才培养培训工程、劳动力转移培训工程、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成人继续教育和再就业培训工程以及“阳光工程”、“温暖工程”、“雨露计划”等,积极开展农民科技教育、农村人才培养、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职工就业与再就业培训、社区居民教育等活动,努力提高全体劳动者综合素质。

    明确中等职业学校、技师学院、高等职业学校在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中的职能和作用,落实规划、目标和任务,积极开展技能人才培养工作。建立预备技师培养制度。通过公开选拔,把职业院校品学兼优的毕业学生送入高级技师学院进行高层次技能培训,培养紧缺型高技能人才和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

    (三)突出实训基地建设,增强职业教育基础能力

    以职业院校实习实训基地和专业设施建设为重点,不断增强职业院校办学实力,积极打造以“数控技术”、“机械制造”、“电子装配”、“旅游服务”等重点专业为主的“宝鸡技工”品牌。支持宝鸡职业技术学院、宝鸡技术学院、宝鸡铁路职业技术学院、眉县职教中心和陈仓区职教中心建立5个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

    采取校企合作的方式,建立10大实训基地:依托宝鸡职业技术学院建立西部地区职业教育综合性实训基地;依托宝鸡技术学院和石油机械厂建立机械加工技术实训基地;依托金台职教中心和凌云、烽火等企业,建立电子类技工实训基地;依托宝鸡农业学校和农业专家大院,建立现代农业实训基地;依托宝鸡铁路技术学院和铁路企业,建立铁路车辆驾驶和维修专业实训基地;依托陈仓区职教中心和秦川集团、宝鸡机床厂等,建立数控技术实训基地;依托长岭技校和长岭机器厂,建立机电一体化实训基地;依托渭滨区职教中心和宝商集团等商贸服务型企业,建立现代服务业实训基地;依托宝鸡职业技术学院和市中心医院等大型医院建立医护专业实训基地;依托眉县职教中心和宝鸡旅行社等旅游服务机构,建立旅游服务专业实训基地。

    支持县区职教中心和职业中学,建立10个县区职业教育教学实训基地。以重点职业院校为主体,联合相关企业、行业协会,组建2-3个职业教育集团。

    (四)以“双师型”教师培养为重点,推动教师队伍建设

    加强职业院校培训管理机构建设,制定职业院校教师培训规划,完善教师培养培训工作机制。依托宝鸡教育学院建立职业学校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基地,依托宝鸡职业技术学院和宝鸡技术学院建立职业学校专业教师培训基地。

    以提高教师专业化水平为目标,以培养专业学科带头人为重点,加强宝鸡职业技术学院和技师学院专业教师队伍建设,培养一批在省内外享有一定知名度的专业学科带头人。实施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按照中、省、市制定的教师培训规划,分期、分批选送职业院校教师到各级各类教师培训基地参加进修培训。加强教师学历教育和专业技能培训,建立职业院校教师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实践制度,保证职业院校专业教师到企业实习每年不少于一个月,提高教师实践教学能力,鼓励教师获取第二专业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扩大“双师型”教师比例。

    拓宽职业院校专业师资补充渠道,面向普通高等学校和社会招考录用专业教师,制定优惠政策,从企事业单位聘请在职、离职待岗或退休的专业技术人员,优化兼职教师队伍结构。

    (五)创新管理机制,加强职业教育招生工作

    成立市、县两级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领导机构,实行招生工作目标责任制,将招生工作作为考核县级政府及相关部门一把手政绩的一项重要指标。加大高中阶段教育结构的调整力度,按照大体相当的要求确定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计划,统筹公办、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学校的招生工作,统一政策,统一录取,加强职业教育招生环境的治理,规范招生秩序,杜绝不正当招生竞争行为。

    广泛深入开展职业教育招生宣传活动,完善职教宣传月、报告会、走村入户“零距离”宣传等形式,大力营造职业教育招生氛围。完善春季预备招生制度,建立常年招生制度,采取有效措施,稳定本地生源,支持职业学校跨区域招生,扩大职业教育生源。做好中等职业学校招收高中毕业生工作。

    建立招生工作激励机制。鼓励县区和学校做好职业教育招生工作,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学校给予一定的奖励,并在重点项目建设等方面予以倾斜。实行职业教育招生工作一票否决制。

    (六)落实政策待遇,扶持民办职业教育发展

    认真落实《民办教育促进法》,把民办职业教育纳入职业教育事业发展的总体规划。加大对民办教育的支持力度,在师资队伍建设、招生和学生待遇等方面与公办学校一视同仁,在规划、建设、投入等方面给予支持,对举办民办职业教育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激励。建立民办学校评估制定,促进民办职业学校依法办学,规范管理,提高质量。支持建设一批重点民办职业学校。支持三和职业中专建设“万人名校”。到2012年,民办职业教育在校生规模超过3万人。

    (七)完善工作制度,做好贫困生资助工作。

    建立健全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从2007年秋季开学起,全面实施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新的资助政策,足额落实市本级按比例承担的资助经费,督促职业院校按规定提取教育事业收入经费,使农村学生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能够接受职业教育。进一步完善多种形式的社会资助制度,鼓励和支持金融机构、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个人积极参与职业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

    (八)规范教材使用,促进学校教学工作。

    面向社会,面向市场,调整职业教育的专业设置,推进课程改革,加强教材建设,规范教材的审查、征订和使用。严格按照教育部颁布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规范专业设置。职业学校设置的相同专业必须统一选用国家规划、审定的最新教材。市教育、劳动等部门要根据职业教育专业品牌建设需要,组织编写符合职业学校实际,具有我市职业教育特色,体现新理念、新技术、新工艺的专业实训教材。切实加强对国家规划的中等职业学校德育课教材、文化基础课教材、专业课教材的使用指导,坚决杜绝使用盗版教材。

    (九)深化办学机制改革,增强职业教育发展活力。

    深化公办职业院校体制改革,积极推进公办职业院校办学机制创新。鼓励公办职业院校积极引进竞争机制,推动资源重组与整合,建立完善多元化办学机制,拓宽职业学校办学渠道。

    大力推行校企合作产教结合办学模式。推动职业院校与企业合作办学,形成前校后厂(场)校企结合的格局。建立企业接受职业院校学生实习制度,职业院校学生最后一年到企业等用人单位顶岗实习。建立完善半工半读制度,广泛开展“订单式”培养和培训。建立健全以市场为导向,以职业院校和科研机构为支撑,以产业化为目标的产学研合作机制。

    深入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增强受教育者的社会责任感,实行教学活动与生产实践、社会服务、技术推广及技术开发的紧密结合,努力提高学生的实际技能和实践能力,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为受教育者全面发展和终身发展奠定基础。

    (十)积极推行就业准入与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严格实行就业准入制度。用人单位招录职工必须严格执行“先培训,后就业”、“先培训,后上岗”的规定,从取得职业学校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和职业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中择优录用,未经培训不得就业上岗;从事个体工商经营的人员,必须接受相应的职业教育和培训。

    加强职业院校学历教育与职业标准的衔接,实行职业教育双证书制度,鼓励支持职业院校学生获取职业资格证书和技能等级证书。支持省级以上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建立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全市职业教育协调领导机构,建立职业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负责职业教育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研究解决职业教育发展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组长由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发改委、财政、教育、劳动保障、人事、农业、扶贫等部门为成员单位,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作、上下合力、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把职业教育工作纳入年度岗位责任制目标管理,作为对县区、市级有关部门和单位主要领导考核的重要指标。市级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履行管理职能,加强对职业教育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

    (二)加大资金投入

    加大财政对职业教育的支持力度。“十一五”期间,市上每年设立500万元职业教育专项经费,主要用于省级项目配套、重点学校建设、实训基地建设和骨干示范专业建设。市上每年筹措3000万元,用于“人人技能工程”培训补贴以及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逐步落实城市教育费附加30%以上用于职业教育的政策规定。从落实的城市教育费附加中安排10%的专项资金用于“双师型”教师和专业教师队伍建设。完善“以奖代补”办法,重点扶持职业教育发展整体水平高的县区和就业率高、市场认可的职业学校,引导县区加大对职业教育投入。建立完善职业院校家庭困难学生助学制度,资助农村家庭和城镇低收入家庭子女接受职业教育。

    (三)优化发展环境

    引导用人单位建立科学的绩效考评和薪酬制度,逐步提高一线技能人才的社会地位和待遇。定期开展全市职业技能竞赛和“十佳技能人才”评选表彰活动。支持职业院校新建、改建、扩建等项目,在规划、立项、用地、信贷、配套设施等方面予以政策倾斜。加强职业教育科研工作,建立并完善职业教育研究机构,充实市教育教研室、市劳动技工培训指导中心力量,积极开展教学研究活动,为职业教育的教学改革以及人才培养工作提供指导与服务。落实《民办教育促进法》,鼓励、扶持民办职业教育发展。建立职业教育表彰奖励制度,对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加强职业教育宣传工作,引导群众树立正确的教育观、人才观和择业观,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职业教育发展的良好局面。

    (四)加强督导评估

    把职业教育督导作为教育督导工作的重要内容,建立职业教育工作督导制度,加强对县区政府职业教育工作的督导检查。依据《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开展对职业学校办学水平的检查评估,对发展速度快、管理水平高、办学效益好的学校,在政策、经费、贫困生资助等方面给予支持,对发展速度缓慢、办学条件差、规模小、水平低、达不到设置标准的学校,引导其通过合并、兼并等形式进行重组,促进职业学校布局调整和标准化建设。

     

    扫一扫分享本页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