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厅接到部分高职院校关于收到署名“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征订“《最新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与课程开发及质量管理督导评价标准全书》”的咨询。经核实,该“通知”及公章纯属伪造,属诈骗行为,请各高职院校不要轻信。
经查,该“通知”盖有伪造的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印章,通知主送单位为“各市、县(区)教育局各高职高专院校相关单位”,附件联系电话为“(010)86576288”,“负责人:杨雪”(扫描件附后)。接听电话人自称是教育厅的资料中心,催促尽快传真图书订购回执单。
在此,省教育厅再次重申:
一、除上级指定图书、省编图书和重点推荐图书外,省教育厅不会强制要求各地各校征订图书(包括购买办公设备等);
二、除特殊情况并注明加发范围外,省教育厅发文只发到市(区)教育局和高等学校,不会直接下发至县(区)教育局、中小学或无直接隶属关系的学校;
三、省教育厅下发文件一般都会留有联系人姓名和办公座机电话,不会只留外地电话或手机号(特别是外地手机号);
四、各地各校如对收到的含有征订图书、推销设备等内容的文件(包括传真、邮件等)有疑问,请随时致电省教育厅办公室核实。联系电话:029-87337877。
附: 伪造公文扫描件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二○一一年五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