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陕西省教育厅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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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2-01-29 17:18:23   本站原创   人气:74179
来源:办公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要求,陕西省教育厅编制了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本年报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电子版可在陕西省教育厅网站(http://jyt.shaanxi.gov.cn/)下载。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电话:029-88668823。
          一、总体情况
           2021年,陕西省教育厅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对陕西教育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陕西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切实履行法定职责,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服务全省教育事业发展。
          (一)主动公开
          一是做好政策文件公开。通过网站主动公开文件452件,及时公开文件的废止、失效等情况;发布公示公告330条,在线征集4条,主动面向公众广泛征求意见;公开部门预算、三公经费11条,及时公布2021年部门综合预算、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情况;公开人大建议47条,政协提案111条;及时为社会和公众提供政策信息服务。二是做好政务服务公开。在陕西政务服务网上线76项政务服务事项,实现网上办理。通过教育厅网站、陕西“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等平台答复网民留言1.5万余条。举办“秦老师在线”在线问答86期、在线访谈22期,方便公众办事。三是围绕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推进政务公开。在网站、新媒体(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新闻客户端)及时公开义务教育招生、“双减”政策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校园疫情防控等信息约6100条 ,推进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有效落实,更好地服务社会和公众。
          (二)依申请公开
          陕西省教育厅不断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机制,坚持依法依规办理,严格做好依申请公开接收、登记、批办、答复、送达、归档等各个环节工作。2021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31件,其中:信函申请2件,网络申请29件,均已按规定时限答复完毕。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复议0件。2021年无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收取费用项目。
          (三)政府信息管理
          修订《陕西省教育厅政府信息公开指南》《陕西省教育厅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陕西省教育厅公开事项目录》《陕西省教育厅信息公开考核检查制度(试行)》等规章制度,公开前按规定和程序进行审查,确保不涉及个人隐私、不涉及国家秘密和内容准确无误。
          (四)平台建设
          一是及时调整优化网站政务公开版块设置,参照《政府信息公开栏目页面设计参考方案》,对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页面不断更新维护,规范平台设置,确保专栏专用,集中发布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提升政务公开工作实效。二是逐步打造“集约化、扁平化”政府网站。将机构、公开、新闻、法规、专题、服务等6个板块由年初的290个子类目精简整合为130个左右(动态调整)。三是按时完成网站季度检查整改及结果上报,按要求完成《政府网站年度工作报表》填报发布工作,定期登录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进行相关内容维护工作。四是按照省政务公开办要求,完成网站错别字排查,对错别字、不规范表述及时修改。定期清除网站错链断链,网站可用性、内容丰富度显著提升。
          (五)监督保障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深化高校信息公开。制定并印发《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按照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规范指导省属高校按时编制和公布年度报告,督促各高校做好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在网站设置高校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省属高校信息公开报告,加强社会监督,促进全省高校治理结构、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1
    0
    9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9
    2
    0
    0
    0
    0
    3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一)予以公开
    19
    1
    0
    0
    0
    0
    2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1
    0
    0
    0
    0
    0
    1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
    0
    0
    0
    0
    0
    3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1
    0
    0
    0
    0
    1
    (七)总计
    29
    2
    0
    0
    0
    0
    3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1年,陕西省教育厅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
          一是部分单位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信息公开工作长效保障机制有待加强;信息公开不够及时;对部分信息是否可以公开、信息公开范围、公开程度把握不准,与社会公众的需求还有一定距离。
          二是网站存在个别栏目更新不及时、个别页面断链错链、错别字等情况,教育系统信息工作者的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还需进一步提升。
          三是新媒体平台发布的信息在趣味性、可读性上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新闻客户端信息二次编排及信息更新频率有待加强。
          (二)改进情况
          一是继续增强公开意识,以提升信息发布、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质量为主线,进一步加强“一网两微一端”平台建设,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做好重大政策文件发布和解读、重点民生领域信息公开和行政决策执行过程公开,增强信息公开效果,细化信息公开清单,规范网上服务事项。
          二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陕西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决定》(陕西省人民政府令 第134号),严格按照《陕西省教育厅公开事项目录》的公开时限要求,及时更新网站栏目,注重提升信息工作者政治素养,同时做好网站错别字、断链错链排查工作。
          三是加强整合融媒体中心人力资源,善用图表、视频、动漫等形式解读信息,增加信息更新频率,提升新媒体信息传播效果。此外,继续提升服务意识,积极做好社会热点回应工作,加强网站服务平台和功能建设,创新网上服务模式,拓展网上服务渠道,优化网上服务流程,提高受理答复网民留言的时效性和有效性,提升工作效能,提高群众满意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 责任编辑:周雨曦   审核:刁巧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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