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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陕西省第四轮“316工程”学校高质量发展督导评价实施方案》的通知

陕政教督办〔2022〕3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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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2-09-16 14:35:05   本站原创   人气:153021
来源:教育督导室(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各设区市教育局、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杨凌示范区教育局,韩城市教育局、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神木市、府谷县教育和体育局、市(县)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厅属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条例》《中共陕西省委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若干措施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在总结前三轮“316工程”督导评估工作的基础上,省教育厅、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决定启动实施第四轮“316工程”学校高质量发展督导评价工作。现将《陕西省第四轮“316工程”学校高质量发展督导评价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精心部署,认真实施。
          陕西省教育厅
    陕西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9月8日
          
    陕西省第四轮“316工程”学校高质量发展督导评价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发挥教育督导在推动新时代教育改革中的职能作用,构建富有时代特征、陕西特色的基础教育督导评价体系,根据《中共陕西省委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若干措施的通知》《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背景
          当前,我省已全面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基本完成“双高双普”工作任务,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条件、管理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大幅度提高。但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教育资源配置不均衡、不充分的矛盾依然存在,城乡之间、地域之间、学校之间各类教育均衡协调发展水平仍有差距,一些地方和学校仍存在重智育轻德育、重分数轻素质等不规范办学行为,优质教育资源供给还不能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规范各级各类学校办学(园)行为,提升教学(保教)质量,促进教育高质量发展,为群众提供更多优质教育资源和更高质量的教育服务是当前我省教育改革发展的重要目标和任务。
          学校督导评估“316工程”是陕西省教育督导体系中督学职能作用发挥的长效机制,从2009年开始,我省围绕学校发展水平、素质教育、教育质量提升等主题,已连续12年实施三轮,成为陕西教育督导的有效工作载体和特色名片,极大改善了办学条件,提高了办学水平,推进了素质教育发展。实施第四轮“316工程”,全面统筹国家和省上相关政策文件要求,将前三轮督导评估经验与教育评价工作相融合,对于我们立足陕西实际,构建教育高质量发展评价体系,推动我省教育质量整体提升具有重大意义。
          二、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系统推进教育评价,监督指导学校规范办学行为,发展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树立科学的教育发展观、人才成长观,推动构建高质量教育体系,为办好人民满意教育发挥督导保障作用。
          (二)基本原则
          1. 坚持立德树人。构建以立德树人为根本标准的评价体系,加强对学校办学方向、育人过程、学生发展、内涵管理、质量保障体系等方面的评价,引导学校构建“五育并举”、全面发展的育人体系,为党育人,为国育才。
          2. 坚持推进改革。紧扣教育高质量发展主线,以评价理念引领改革、以评价举措落实改革、以评价标准检验改革,实现教育高质量内涵式发展。
          3. 坚持分类指导。根据各学段基本特点和各类教育发展改革的重点任务,实施分级分类评估,精准评价,引导和激励学校各展所长、特色发展。
          4. 坚持以评促建。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督导评价原则,高效发挥诊断、引导、改进、激励功能,促进政府以及相关部门、学校转变观念,强化管理,形成加快学校发展的强大合力。
          5. 坚持问题导向。建立问题清单,强化评价问题结果运用,推动落实各级各方责任,建立持续改进长效机制,形成良好教育生态。
          (三)主要目标
          通过3-5年规划实施,对全省中职以下学校(幼儿园)进行1次全面督导评价,坚持“两个全覆盖”(覆盖每一所中小学校幼儿园、覆盖学校幼儿园工作的各个方面)。到2025年,力争全省70%以上的学校(幼儿园)达到“316工程”评价指标B级以上水平。努力构建更加科学健全的教育评价体系,为推动陕西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三、督导评价范围
          在一个评价周期内,对所有基础教育学校(幼儿园、义务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暂不包括特殊教育学校)进行一次综合督导评价。
          四、督导评价内容
          第四轮“316工程”的主题为教育高质量发展,主要内容包括坚持社会主义办学(园)方向、优化内部管理、提高教(保)育质量、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促进学生(幼儿)全面发展、提升办学(园)条件、彰显发展特色等7个方面。评价指标满分共1000分,其中省级基础性规范性指标占900分,市、县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地方性评价指标,占100分(原则上市级制定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指标,县级制定义务教育学校和幼儿园指标)。单列增值性评价评分标准。督导评价等次分为A、B、C、D四个等次。(详见附件)
          五、组织实施
          (一)职责分工
          实施第四轮“316工程”是省、市、县(区)三级的共同任务。各级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要加强统筹协调、宣传引导和督促落实,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工作指导,教育督导机构牵头组织实施。
          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宏观指导,研发评价工具,组织分级培训;对各市实施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宣传推广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分年度、分批次统筹开展学校抽样评价;向省政府督导委员会汇报督导评价情况。
          市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本级教育督导机构完善地方性评价指标,指导学校按照评价体系规范办学行为,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科学运用评价结果。市级教育督导机构在一个评价周期内完成对辖区中等职业、普通高中和市属中小学校(幼儿园)督导评价,对所辖县(区)实施“316工程”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每年向本级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和政府汇报督导评价工作开展情况,并报省级人民政府教育督导机构备案。
          县(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督导机构制定本辖区评价规划和实施方案,完善地方性评价指标,依据第四轮“316工程”指标体系,对县(区)所属中小学校(幼儿园)进行指导提升,按程序组织督导评价。
          (二)督导评价程序
          1. 自查自评。教育督导机构编制学校(幼儿园)自评指导手册,安排责任督学指导学校(幼儿园)对照评价标准,每年进行自我评估、自我诊断、自我改进,确定自评等次。制定学校(幼儿园)高质量发展工作规划,向主管教育督导机构报送自查自评报告和整改计划。
          2. 制定计划。教育督导机构根据学校(幼儿园)自评情况,综合考虑学校办学条件、学生来源、地理位置、初评等次、新建撤并等因素,分级分类确定学校评价类型及数量,体现同类别学校同目标评价。制定第四轮“316工程”督导评价工作规划和分年度计划,原则上每年评价学校数量一般不少于辖区内学校总数的1/3。对纳入当年督导评价计划的学校,年初面向社会公示,并同步收集意见建议。
          3. 过程指导。督学责任区按照分年度督导评价计划,依据评价标准,组织责任区督学对学校进行过程性指导。制定问题清单,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整改落实。
          4. 实地督导。教育督导机构根据学校规模,组建学校督导评价组,对学校进行实地评价,原则上每所学校入校评价时间不少于2天。督导评价前,向被督导评价学校印发通知书,并在评价前10天向社会公告督导评价主要内容,广泛征求各级各方意见。在督导评价过程中,分组采取听取汇报、座谈访问、实地检查、查阅资料、推门听课、学科测试等方式全面收集信息,对教师、家长和学生分别采取随访、座谈、问卷等方式,了解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在督导评价结束15个工作日内向学校印发督评意见书。对“316工程”督导评价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和共性问题形成专项督导报告,向属地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和政府汇报,评价结果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开。
          5. 回访督导。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督导意见确定的整改时限,组织对辖区内学校整改情况进行回访督导,督促指导学校整改提升。
          (三)时间安排
          1. 宣传和规划阶段(2022年)。市、县结合本地实际,科学编制地方性指标、实施细则和工作规划。各级各类学校加强指标学习,制定本学校高质量发展工作规划。
          2. 具体实施阶段(2023—2025年)。各市、县(区)按照职责任务分工,分级组织实施,第四轮“316工程”督导评价与中小学校(园)长任期综合督导同步进行(具体文件另行下发),严格按照计划完成督评任务。
          3. 整改提升和全面总结阶段(2026年)。各市、县(区)对第四轮“316工程”督导评估工作进行全面总结,逐级报送工作总结和典型做法。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对各市组织实施情况进行评估验收。
          六、评价方式
          (一)结果评价与增值评价相结合。坚持静态现状认可与动态发展评价相结合,终端结果认可与过程考察相结合,定量测评与定性分析相结合。关注学校发展、教师发展、学生发展,科学判断各级学校为提高办学水平所付出的努力和取得的成效。采用动态增量的方式,对学校进行发展性增值性评价。
          (二)综合评价与特色评价相结合。既关注县域、学校全面育人整体成效和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情况,又注重每一所学校和每一名学生的成长差异性和多样性,促进学校特色发展和学生个性发展。
          (三)自我评价与外部评价相结合。在构建多方参与、统筹优化、组织高效的外部评价工作体系的同时,引导学校积极开展常态化自我评价,激发内生办学活力,促进学校及时主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四)线上评价与线下评价相结合。探索科学评价手段,建立常态化评价网络信息平台及数据库,并通过实地调查、观察、访谈等方式,确保结果真实全面、科学有效。
          (五)过程评价与整改提升相结合。重视过程性评价,排查薄弱环节,找准问题原因,提出解决举措,发挥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作用。实行督查督办和问责制度,持续追踪整改进展,定期回访督导。通过过程性督导和跟踪性评估,推动学校逐步达到评价标准。
          七、结果运用
          (一)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将督导评价结果作为学校改进教育教学和管理,提升办学治校和发展素质教育能力的重要指导,作为办学情况诊断、教育重大决策和学校评价的重要参考。
          (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将中小学校(幼儿园)督导评价结果作为对学校和校园长年度考核、选优树模、评先晋级、表彰奖励、政策支持、资源配置、民办学校年检、普惠性民办园认定扶持等方面工作的重要依据。
          (三)市、县(区)政府每年通报一次督导评价结果,并对提升明显、评价结果较好的学校进行表彰奖励,对督导评价结果不合格、教育教学质量下滑明显的学校,要予以限期整改提升。对校长履职不到位、整改不力的,依据《教育督导问责办法》,对有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四)省教育厅、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对各市实施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市、县(区)从每年评估的A级和整改成效显著的学校中,向上一级推荐教育高质量发展优秀学校,省教育厅、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每年组织一次评估认定。本轮评价结束后,对“316工程”组织优秀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各市、县(区)要对评价中的优秀学校、优秀校(园)长和先进督学进行表彰奖励。各级政府有关部门要对办学特色鲜明、成效显著、教学质量好、公众满意度高的学校,进行大力宣传推广,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将第四轮“316工程”督导评价纳入地方党委政府、教育部门和学校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本地深化教育评价改革重要内容,建立党委政府领导、教育行政部门牵头、教育督导机构具体组织的评价工作实施机制。要协调有关方面落实职责,解决实施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要与各地已经开展的对学校评估评价等工作有效整合,严格控制教育评价活动数量和频次,减少多头评价、重复评价,切实减轻基层和学校负担。
          (二)加强评价保障。各级政府要为开展第四轮“316工程”督导评价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和条件保障。评价工作经费根据需要足额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及时拨付。加强评价队伍建设,组建主要由督学、教育行政人员、教科研人员、校长、教师和有关专家等组成的高水平、相对稳定的督导评价队伍。加强信息管理平台建设,探索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组织评价,鼓励培育和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社会机构、县市区间交叉评价等方式开展学校督导评价工作。
          (三)营造良好氛围。要深入解读“316工程”的程序方法、内容要求和指标体系,深刻理解“316工程”的历史传承、精神实质和现实意义,形成推进督导评价改革的工作合力。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以及新兴媒体等,广泛宣传政策措施,推动树立高质量发展理念。
          (四)严格工作纪律。在“316工程”督导评价中,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陕西省教育督导工作纪律要求》,力戒形式主义,减少不必要的环节,防止以档案材料来评价学校,评价工作要走近老师和学生,走近家长和社会,了解教情民意和意见建议,获取真实信息。评价报告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结合学校实际提出整改建议,力争做到常态化教学环境下的督导评价。
          各地可结合实际,制定第四轮“316工程”督导评价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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