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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西部乡村中小学首席教师岗位计划试点工作的通知

教师厅函〔2019〕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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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9-04-11 10:40:54   转载   人气:3667
来源:教育部网站
    安徽省、河南省、陕西省、甘肃省教育厅: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和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为中西部乡村地区造就一批基础教育领军人才,决定启动实施中西部乡村中小学首席教师岗位计划,2019年在安徽、河南、陕西、甘肃等四省先行试点。
          一、实施目的
          在中西部乡村学校设立一批中小学首席教师岗位,遴选政治素质过硬、业务素质精湛、育人水平高超、组织协调能力强的优秀教师,支持他们大胆探索,创新教育理念、教育模式和教育方法,形成教学特色和办学风格,鼓励他们成长为当地基础教育领军人才。同时,充分发挥他们的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当地乡村教师提升教育教学水平,进而提高中西部乡村教育质量。
          二、岗位条件和职责
          (一)设立条件
          1. 政治素质过硬。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
          2. 师德师风高尚。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人师表,敬业爱生,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在教师中享有较高威望,深受学生爱戴。
          3. 育人成绩显著。遵循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业务知识扎实,教育理念先进、教学能力突出、教学质量高,培养了一大批优秀学生。
          4. 教研能力较强。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在实施素质教育、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开发符合当地乡村教育实际的校本课程等方面进行有益探索,并将研究成果运用于教育教学改革实践。
          5. 组织能力较强。积极组织教研活动,主动指导和帮助青年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和教学能力,具有丰富的教学团队组织和带动能力。
          6. 获得过市级以上教学成果奖、优秀教师、教学名师、教书育人楷模及特级教师等的优先。
          7. 副高级职称以上,50周岁(含)以下,不含乡、镇中心校正职校领导。
          (二)岗位职责
          1. 承担所在乡村学校正常教学工作。
          2. 参与所在县(市、区)、乡镇和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对教学改革、课程建设、教学管理等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3. 发挥教育教学示范带动作用,组建教师发展共同体、名师工作室,同时通过听课评课、示范课、专题讲座、师徒结对等方式,承担本乡镇青年教师培养、指导任务。
          4. 紧跟基础教育教学研究前沿,引领、带动本乡镇或学区的教科研工作,任期内取得标志性成果。
          三、岗位设置
          以乡镇(不含城关镇)或学区为单位,原则上中小学专任教师在100人以下的乡镇或学区,分别在中学和小学设立1个首席教师岗位;中小学专任教师100人以上、200人以下的乡镇或学区,分别在中学和小学设立2个首席教师岗位;中小学专任教师200人以上的乡镇或学区,分别在中学和小学设立3个首席教师岗位。
          首席教师岗位设置侧重语文、数学、英语学科,面向县域内中小学教师公开竞聘。实行任期制管理,3年一聘。每一任期从当年8月开始,到第三年7月结束。
          四、试点范围
          2019在安徽、河南、陕西、甘肃等四省先行试点,由每省遴选5个经济发展相对薄弱的市(州)启动实施。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下一步在中西部省份全面推开。
          五、遴选程序
          (一)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可将该计划与交流轮岗工作结合起来,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选拔聘用实施方案,组织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具体实施,面向县域内中小学教师公开选聘,确定人选名单,并进行公示。试点省份请于2019年6月底前完成聘任公示工作。
          (二)公示无异议后,填写《中西部中小学首席教师岗位信息汇总表》(见附件),报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备案。教育部面向社会公布聘任名单。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设计的聘用证书模板,试点省份制作聘用证书并向聘用教师发放。
          六、其他事项
          (一)促进成长。试点省份要将首席岗位教师纳入县级中小学骨干教师培养规划,优先安排参加各级骨干教师提升培训,并将其作为各级名师的重点培养对象。省、市、县在各级培训中,要根据实际情况提供一定经费,帮助首席岗位教师建设名师工作室,支持首席教师岗位教师通过多种形式,完成本乡镇青年教师培养、指导任务。有条件的地区可为首席岗位教师提供一定津贴,或参照特级教师待遇给予补助。
          (二)严格考核。首席岗位教师日常管理由任职学校负责,学校要合理安排教学工作量,为其外出学习、开展教科研工作、带动培养青年教师等提供支持。岗位职责考核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定考核办法,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实施。年度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任合同,停止聘期。任期期满考核合格,可以参加下一轮竞聘。
          (三)加强激励。对于试点省份,教育部在重大教育改革试点、重大工程项目建设中予以倾斜,特别在教师队伍建设政策、资源方面予以倾斜。对于入选首席教师岗位的教师,在各级评优评先时予以倾斜,在各级名师及教育系统先进个人、特级教师等评选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副高级教师在申报正高级职称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贡献特别突出者,经过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评审认定,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备案,可破格晋升正高级职称。
          (四)及时总结。试点省份要认真总结试点经验做法,形成文字材料,及时报教育部教师工作司。
    教育部办公厅
    2019年3月28日
    转载链接:http://www.moe.gov.cn/srcsite/A10/s7034/201904/t20190408_37704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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