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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陕西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教育督导工作要点》的通知

陕政教督办〔2019〕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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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9-03-14 18:30:57   本站原创   人气:8165
来源:教育督导室(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各市教育局、教育督导部门,杨凌示范区教育局、西咸新区教育卫体局,韩城市、神木市、府谷县教育局、教育督导部门,有关高等学校,省属各中等职业学校:
          现将《陕西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教育督导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陕西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3月11日

    陕西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教育督导工作要点
          
          2019年全省教育督导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中省教育大会精神,认真贯彻国务院《教育督导条例》,认真履行教育督政、督学、质量监测职能,进一步促进地方政府切实履行教育职责,优先发展教育;完善中小学校幼儿园督导评估和评价监测工作,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校办学行为,提高教育质量。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对地方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开展评价
          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对设区市级人民政府及相关省级部门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实施方案》要求,制定我省对设区市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估实施细则。2019年,对地方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督导评估主要有:一是做好迎接国家对陕西省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准备工作。按照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通知,组织自查自纠,形成省级自查报告;二是对设区市级人民政府、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进行评价。三是继续开展对县(市、区)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教育工作主体责任督导考核工作;四是指导市级人民政府加强对辖区县(市、区)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估,有效推动各级政府履行教育工作职责。
          二、以“四类创建”为抓手,进一步提升县域教育发展水平
          一是加大工作力度,指导未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县(区)评估验收的蓝田等7个县(区)做好国家评估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指导已通过国家评估认定的100个县(市、区)巩固均衡发展成果,做好迎接复查工作,力争全省整体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基本均衡评估认定。
          二是启动国家义务教育发展优质均衡县(区)创建,出台《陕西省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意见》,指导相关县(区)启动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县(区)创建,加强省级督导评估,推动县域义务教育发展再上新台阶。
          三是开展陕西省“双高双普”县(区)督导评估攻坚行动,加强省级过程督导、回访督导,年底前完成4个县(区)的评估验收。
          四是推进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完善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创新县(区)评估细则,组织开展陕西省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区)评估认定工作,择优推荐一批省级命名的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区)申请国家评估认定。做好国家对我省2019年度推荐申报国家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区)的实地核查认定工作。
          三、加强学校幼儿园督导评估,规范办学行为,提升办学质量
          一是加大教育质量提升“316工程”督导评估推进力度,2019年累计完成督导评估不少于全省中小学校幼儿园总数的70%,指导厅属中专学校完成自评,召开教育质量提升“316工程”督导评估暨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现场推进会,总结经验,推广典型做法。积极做好陕西省“教育质量提升316工程”素质教育优秀学校的评估抽查。
          二是按照教育部统一要求,继续开展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工作,2019年累计完成全省幼儿园总数70%以上的督导评估。
          四、积极开展教育重大事项的专项督导
          一是认真开展全面改薄和“20条底线”要求专项督导,按照国务院、省政府有关文件要求,从政府推进力度、项目完成情况、资金使用管理、工程质量等方面对全省全面改薄工作进行专项督导,确保政策措施取得预期效果,保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均达到“20条底线”要求。
          二是组织教育经费政策落实情况专项督导。对全省各县(市、区、开发区)落实教育经费投入情况进行全覆盖督导检查,确保各项教育经费政策落实。
          三是组织好高校“一章八制”落实、高中阶段职普比、中职经费落实、学前教育普惠性占比、消除大班额、语言文字工作等专项督导工作。
          四是做好其他教育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的专项督导检查工作。
          五、继续做好监测评估工作
          配合做好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实施、中西部教育发展监测评估、本科教育教学评估、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填报和第二轮中等职业学校办学能力评估和高等职院校适应社会需求能力评估评估等监测评估工作。
          六、推进教育督导立法及队伍建设
          做好督导立法调研,力争出台《陕西省教育督导规定》。聘任新一届省督学,加强督学选聘及培训工作,严格教育督导队伍的管理和监督,促进教育督导工作专业化、科学化和规范化。
          七、推动教育督导信息化工作
          构建教育督导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大数据支撑的智能化督导体系,提高教育督导工作的信息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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