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教育局,杨凌示范区教育局、西咸新区教育卫体局,韩城市、神木市、府谷县教育局,高等职业院校,省级有关部门及行业协会: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精神,完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深化产教融合和校企合作,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和2018年度全国职工教育培训统计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18〕22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做好2017年度全省职工教育培训统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完善统计工作机制
职工教育培训统计是经国家统计局批准由教育行政部门牵头、依托行业企业组织实施的一项重要的专项统计工作,是了解掌握继续教育事业发展情况的重要依据之一。各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在总结历年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职工教育统计工作机制,要积极与有关部门、工会组织、地方行业组织及企业等对接,组织实施好所辖区域内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统计工作。各高职院校要主动建立职工教育培训统计工作机制,积极对接密切合作的企业,认真做好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统计工作。各地、各高职院校要切实加强统筹,严格执行国家统计法规有关规定,指定专人负责,落实机构、人员和经费等条件,积极创新工作方法,不断扩大企业信息采集点的范围和数量,努力提高统计工作质量。
二、扩大行业统计试点工作
行业组织、有关单位、企业分别独立进行本行业职工教育培训统计工作的组织、汇总、审核工作,继续扩大行业统计试点范围,每个行业可自行择优遴选2-3个有代表性的企业,作为全国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统计信息采集点。
三、采取抽样统计方法
统计样本原则上不低于所辖区域或行业内企业总数和职工总数的10%。企业类型应包括中央和省属驻地方企业,以及不同所有制的企业。
四、采用信息系统进行数据填报
全国职工教育培训统计系统网址为。各填报单位要认真阅读报表的指标解释和填表说明,登录全国职工教育统计系统填报相关数据。企业要在报表中明确填写所在省份或行业名称。尚未获得代码(账号)的行业、企业,可在系统的注册功能里面直接注册,具体请上网查阅“全国职工教育统计系统企业操作手册”。请各市(区)教育局、各行业、各高职院校接到本通知后立即组织相关企业实施统计,并于2018年6月20日(星期三)前完成2017年度职工教育培训统计数据网上填报工作。
五、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做好职工教育培训统计工作是落实教育规划纲要、服务国家发展战略、推动行业企业开展职工教育培训工作的重要措施,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高职院校和行业企业的共同责任。各市(区)教育局、有关单位、行业组织要高度重视,认真总结近年来行之有效的工作经验,进一步解决存在的问题,切实落实本通知各项要求,认真做好统计数据的采集和逐级真实填报工作,不得估报数据。
六、做好职工教育培训总结研究和材料报送工作
请各市(区)教育局、各高职院校、省级有关部门、行业组织和企业做好本地区、本部门、本行业、本企业2017年度职工教育培训总结工作并形成书面总结材料(2000字以内),同时推荐1-2个企业单位职工教育培训典型经验材料(3500字以内),为教育部宣传、研究全国企业职工教育培训以及撰写《中国企业职工教育培训年度发展报告》提供素材。
2017年度全省职工教育培训统计工作委托陕西省社区教育指导中心组织实施。2018年度职工教育培训统计工作另行安排。请各市(区)教育局、各高职院校、省级有关部门和行业组织于2018年6月20日(星期三)前将汇总的统计报表和相关纸质材料报送陕西省社区教育指导中心,同时报送电子版,邮箱地址:sh_sqjy@163.com。
七、文件下载
各地、各高职院校可以通过陕西省教育厅网站http://jyt.shaanxi.gov.cn/,“教育厅文件”栏下载本通知及统计表。
八、联系方式
(一)全国职工教育培训统计工作有关技术问题咨询
1.统计工作业务联系人:张志文 15333660789
2.网上填报技术联系人:钟燕云 13402137341
3.网上填报技术咨询方式:
QQ 群问答:521314590
客服电话:(021)25653284-1205(周一至周五9:30-17:00)
(二)省教育厅
李春娥(职成教处) 029-88668836
胡海东(高等教育处) 029-88668916
(三)陕西省社区教育指导中心
张珈源 029-89057672 邮箱地址:sh_sqjy@163.com。
地址:西安市长安区郭杜北街41号(陕西广播电视大学)
邮政编码:710119
附件:1. 企业人力资源基本情况统计表.docx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8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