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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2009年陕西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陕西省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的决定

陕人社发〔2009〕15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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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09-09-27 00:00:00   人气:7413

    党的十七大以来,全省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强烈的事业心、高度的责任感和饱满的工作热情,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忠于职守,无私奉献,教书育人,开拓创新,在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中取得了显著成绩,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为表彰先进,进一步弘扬尊师重教的良好社会风尚,激励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献身教育事业,吸引优秀人才长期从教、终身从教,建设高素质、高水平的教师队伍和教育管理干部队伍,促进教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决定授予绥德中学等23个单位“陕西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授予杨玉印等149名同志“陕西省优秀教师”荣誉称号,授予王彩凤等15名同志“陕西省优秀教育工作者”荣誉称号。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和同志珍惜荣誉,谦虚谨慎,发扬成绩,再立新功。

    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要以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为榜样,深入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优秀教师代表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爱岗敬业、关爱学生,刻苦钻研、严谨笃学,勇于创新、奋发进取,淡泊名利、志存高远,为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建设西部强省和构建和谐陕西做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1. 2009年陕西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名单
           2. 2009年陕西省优秀教师名单
           3. 2009年陕西省优秀教育工作者名单


    陕 西 省 教 育 厅
    二○○九年九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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