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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同意陕西中医药大学章程部分条款修改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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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  题: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同意陕西中医药大学章程部分条款修改的批复
  • 索引号码:11610000741297059L/2024-091
  • 发文字号:陕教函〔2024〕739号
  • 发布机构:陕西省教育厅
  • 公文时效:有效
  • 成文日期:2024-06-25
  • 发布日期:2024-06-25 11:26:12
  • 类  别:政策法规
  • 浏览次数:12793
    陕西中医药大学:
          你校送审的章程修正案收悉。
          经审核,该章程修正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规定,现予核准。
          请你校重新印发新修订的章程,向本校和社会公布。自公布之日起30日内,将电子文本和正式文本(一式两份)报省教育厅备案。
          此复。
     
          附件:   陕西中医药大学章程修正案
          陕西省教育厅
          2024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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