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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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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  题: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 索引号码:11610000741297059L/2024-075
  • 发文字号:陕教基一办〔2024〕11号
  • 发布机构: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 公文时效:有效
  • 成文日期:2024-05-27
  • 发布日期:2024-05-30 08:12:55
  • 类  别:义务教育
  • 浏览次数:126648
    各设区市教育局,杨凌示范区教育局,韩城市教育局,神木市、府谷县教育和体育局:
          为全面加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管理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的通知》(教基厅函〔2024〕11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做好全省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确保适龄儿童应入尽入
          (一)凡当年831日前(含831日)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区)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严禁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
          (二)深入推进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坚持以公办学校为主安排随迁子女就学,不断提高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比例,对于公办学校学位不足的,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民办学校学位方式入学就读。认真落实《居住证暂行条例》关于在流入地居住半年以上和有合法稳定就业、住所等规定要求,完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全面清理取消不合规的随迁子女入学证明材料及其时限要求。实行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的地方,要完善积分规则,确保符合《居住证暂行条例》规定条件的随迁子女能在流入地接受义务教育。
          (三)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根据县(区)级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评估意见,对具备学习能力能够到普通学校就读的,优先安排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对残疾程度较重,不能接受普通教育的,安排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对残疾程度严重,不能到校就读的,就近安排学校进行送教上门或通过远程教育的方式,切实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四)依据有关规定落实义务教育优待政策。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保障相应学位。
          二、规范招生行为
          (一)坚持依法依规优化招生政策。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以及近年来教育部、陕西省教育厅有关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要求,优化招生政策,明确招生时间、学区划分、招生流程和招生管理等工作要求,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可结合实际,制定明确的民转公学校划片招生政策或过渡期政策、制定多孩子女同校就读具体实施办法。对高层次人才等特殊群体子女教育优待政策要明确实施依据、范围、要求和程序。对省市两级教育行政部门、高校、科研机构附属义务教育学校要全面纳入属地招生管理、实行统一招生政策;对拔尖创新人才早期培养、外语艺术体育类办学特色学校要明确招生地域范围、招录方式、招生规模、培养方案和评估办法等情况,并由各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审核汇总,报省教育厅备案。
          (二)坚持免试就近科学划分学区。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目标要求,建立义务教育阶段常住人口学龄儿童摸底调查制度,加强生源分布情况分析,根据适龄儿童人数、学校分布和规模、行政区划、交通状况等因素,科学划定招生片区范围。根据区域教育资源均衡程度等情况,公办学校可实行单校或多校划片招生。学区划定后应保持相对稳定,对出现学校布局调整、学龄人口变化较大等情况,应在广泛征求意见、综合研判分析、科学评估的基础上适当调整学区范围,并做好宣传解读工作,合理引导家长预期。
          起始年级严禁产生大班额,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小学每班不超过45人、初中每班不超过50人
          (三)坚持公民同招确保公平公正。坚持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报名、同步招生。公办小学一般采取登记(报名)方式入学,公办初中一般采取登记(报名)或对口直升方式入学。实行小升初对口直升的,鼓励通过小学、初中强弱搭配等方式均衡配置教育资源。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优先满足学校所在县(区)学生入学需求,所在县招不满且审批机关为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可以在审批机关管辖区域内适当跨县招生,不得跨设区的市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加强外籍人员子女学校招生管理,不得假借民办学校等名义招收中国籍学生。严禁以集团化、联合体等名义进行招生,集团化、联合体内各学校招生后学生不得跨校流动。
          (四)坚持高效务实,优化招生流程。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通过多种方式提前向社会公布招生工作方案,明确招生流程和时间安排,优化报名登记、递交证明材料、审核相关资质等程序。加快推进高效办成教育入学“一件事”,推动户籍、房产、社保等入学相关信息与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平台共享,逐步实现网上报名、材料审核和录取,切实为群众办事提供便利。要规范入学证明材料,县(区)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招生入学有关政策规定,列出需提供的入学证明材料清单,并提前告知家长。全面清理取消学前教育经历、计划生育证明、超过正常入学年龄证明、随迁子女在户籍地无人监护等无谓证明材料;预防接种证明不作为入学报名前置条件,可在开学后及时要求学生提供。信息采集工作应在招生入学时一次性采集,不得利用各类APP、小程序随意反复采集学生相关信息。严禁采集学生家长职务和收入信息。
          三、加强组织保障与监督
          (一)加强组织保障。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实行“市级统筹,以县(区)为主,属地管理”的工作机制。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在同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做好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制定本市工作方案,完善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平台,指导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做好招生入学工作;县(区)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合理划分学区,完善工作方案,明确招生程序,组织实施辖区内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信息公开、学籍管理和督查落实;学校在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的统筹安排下,负责登记、审核、发放录取通知书等工作。
          (二)加强学籍管理。各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执行学籍管理规定,充分利用电子学籍管理系统加强日常监管,严格实行“人籍一致、籍随人走”,强化新生学籍建立工作各环节审核。确保学籍注册与招生录取、实际就读一致,严禁“空挂学籍”、违规建立学籍、无本校学籍实际就读等行为。各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统筹做好辖区内义务教育阶段外籍和港澳台侨学生就学工作,制定管理办法,做好日常监督。
          (三)加强监督问责。按照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要求,严格落实招生工作纪律,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严格执行教育部普通中小学生招生“十项严禁”纪律要求,公布并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政府教育督导机构要通过明察暗访、专项督查、随机抽查等方式进行督查,对顶风违纪的学校及责任人从严查处,对监管不力、失职失责的主管部门追究相应责任,情节特别严重的按干部隶属关系移交纪检监察部门查处。对顶风违纪的民办学校依法依规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把宣传工作作为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的重要推动力,通过主流媒体和自媒体平台等多种方式,加强招生政策宣传解读,让社会和家长广泛知晓,合理引导社会预期,积极宣传推广招生工作典型经验,对不实招生信息要主动发声、及时辟谣、释疑解惑。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4年5月27日

          附件1
    教育部普通中小学招生“十项严禁”纪律
          1.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
          2.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
          3.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
          4.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
          5.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
          6.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
          7.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
          8.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
          9.严禁初高中学校对学生进行中高考成绩排名、宣传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教育行政部门也不得对学校中高考情况进行排名,以及向学校提供非本校的中高考成绩数据;
          10.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附件2
    2024年陕西省义务教育阳光招生咨询投诉电话
    单位名称
    咨询投诉电话
    西  
    西安市教育局
          咨询:029-86786617
          投诉:029-86786623
    西安市新城区教育局
    029-87421574
    西安市碑林区教育局
          小学:029-87519801
          初中:029-87381320
    西安市莲湖区教育局
          咨询:029-87348916(小学)
          029-87622861(初中)
          投诉:029-87623061(小学、初中)
    西安市雁塔区教育局
          咨询:029-85382715(小学、初中)
          投诉:029-85381288(小学、初中)
    西安市未央区教育局
          小学:029-86239710
          初中:029-86239704
    西安市灞桥区教育局
    029-83618913、029-83517580
    西安市阎良区教育局
          小学:029-86866058
          初中:029-86866056
    西安市临潼区教育局
    029-83828911
    西安市长安区教育局
    029-89050912
    西安市高陵区教育局
          咨询:029-86916284
          投诉:029-86918881
    西安市鄠邑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029-84811754
    西安市周至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咨询:029-87152382
          投诉:029-87150486
    西安市蓝田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咨询:029-82731321
          投诉:029-82726909
    西安高新区教育体育局
    029-88855897
    西安经开区教育体育局
    029-86525960
    西安曲江新区教育局
    029-68660129
    西安浐灞生态区教育局
    029-88083530
    西安航天基地教育局
    029-84198865
    西安航空基地学校后勤服务管理中心
    029-89082238
    国际港务区教育卫体局
    029-83450768
    西咸新区教育体育局
    029-33186163
      
    宝鸡市教育局
    0917-2790258
    宝鸡市渭滨区教育体育局
    0917-3959301、0917-3959300
    宝鸡市金台区教育体育局
    0917-3520742
    宝鸡市陈仓区教育体育局
    0917-6212738
    宝鸡市高新区教育体育局
    0917-3780134
    宝鸡市凤翔区教育体育局
    0917-7211525
    宝鸡市岐山县教育体育局
    0917-8213076
    宝鸡市扶风县教育体育局
    0917-5230902
    宝鸡市眉县教育体育局
    0917-5548562
    宝鸡市陇县教育体育局
    0917-4602593
    宝鸡市千阳县教育体育局
    0917-4241219
    宝鸡市麟游县教育体育局
    0917-7963645
    宝鸡市凤县教育体育局
    0917-4805918
    宝鸡市太白县教育体育局
    0917-4952116
      
    咸阳市教育局
    029-33328102
    咸阳市秦都区教育局
    029-33372838
    咸阳市渭城区教育局
    33188792
    咸阳市兴平市教育局
    029-38822445
    咸阳市武功县教育局
    029-37292425
    咸阳市泾阳县教育局
    029-36219012
    咸阳市三原县教育局
    029-32287477
    咸阳市礼泉县教育局
    029-35614099
    咸阳市乾县教育局
    029-35521476
    咸阳市永寿县教育局
    029-37666766
    咸阳市彬州市教育局
    029-34922753
    咸阳市长武县教育局
    029-34202899
    咸阳市旬邑县教育局
    029-32993531
    咸阳市淳化县教育局
    029-32777502
      
    铜川市教育局
    0919-3193617
    铜川市宜君县教育科技体育局
    0919-5288570
    铜川市印台区教育科技体育局
    0919-4183491
    铜川市王益区教育科技体育局
    0919-2188296
    铜川市耀州区教育科技体育局
    0919-6185730
    铜川市教育局新区分局
    0919-3181315
      
    渭南市教育局
    0913-2930839
    渭南市临渭区教育局
    0913-2669025
    渭南市华州区教科局
          咨询:0913-4733733
          投诉:0913-4711522、0913-2467591
    渭南市华阴市教科局
          咨询:0913-4611328
          投诉:0913-4612335
    渭南市潼关县教科局
    0913-3811381
    渭南市大荔县教育局
          咨询:0913-3796688、0913-2526633
          投诉:0913-3266029
    渭南市澄城县教育局
          咨询:0913-6868853、0913-6868449
          投诉:0913-6868838、0913-6868866
    渭南市合阳县教育局
          咨询:0913-5515595
          投诉:0913-5515587
    渭南市蒲城县教育局
    0913-7221932
    渭南市白水县教育局
          咨询:0913-6188101
          投诉:0913-6188345
    渭南市富平县教育局
    0913-8221280、0913-8221273
    渭南市高新区教育文体局
    0913-2111160
      
    延安市教育局
    0911-7090990
    延安市宝塔区教育体育局
    0911-2660092、0911-2660058
    延安市安塞区教育体育局
    0911-6215284
    延安市延长县教育科技体育局
    0911-8617465
    延安市延川县教育科技体育局
    0911-8116219
    延安市子长县教育科技体育局
    0911-7115374
    延安市志丹县教育科技体育局
    0911-6622461
    延安市吴起县教育科技体育局
    0911-8390900
    延安市甘泉县教育科技体育局
    0911-4223051
    延安市富县教育科技体育局
    0911-3212601
    延安市洛川县教育科技体育局
    0911-3939540
    0911-3939539
    延安市宜川县教育科技体育局
    0911-4622085、0911-4624050
    延安市黄龙县教育科技体育局
    0911-3317069
    延安市黄陵县教育科技体育局
    0911-5217520
      
    榆林市教育局
    0912-3525756
    榆林市吴堡县教育和体育局
    0912-6521314
    榆林市榆阳区教育和体育局
    0912-3525078
    榆林市佳县教育和体育局
    0912-6721504
    榆林市清涧县教育和体育局
    0912-5222150
    榆林市绥德县教育和体育局
    0912-5627632
    榆林市靖边县教育和体育局
    0912-4867569
    榆林市高新区教育局
    0912-2399185
    榆林市子洲县教育和体育局
    0912-7221147
    榆林市定边县教育和体育局
    0912-4215982
    榆林市米脂县教育和体育局
    0912-6222510
    榆林市横山区教育和体育局
    0912-7619948
      
    汉中市教育局
    0916-2626670
    汉中市汉台区教育体育局
    0916-2535921
    汉中市南郑区教育体育局
    0916-5516217
    汉中市城固县教育体育局
    0916-7216244
    汉中市洋县教育体育局
    0916-8220090
    汉中市西乡县教育体育局
    0916-6221809
    汉中市勉县教育体育局
    0916-3239817
    汉中市宁强县教育体育局
    0916-4397325
    汉中市略阳县教育体育局
    0916-4826679
    汉中市镇巴县教育体育局
    0916-6714442
    汉中市留坝县教育体育局
    0916-3922660
    汉中市佛坪县教育体育局
    0916-8915083
    兴汉新区教育事业管理服务中心
    0916-2315586
    滨江新区教育管理科
    0916-2608213
    航空经开区教育事业管理服务中心
    0916-3792891
      
    安康市教育体育局
    0915-3212794(公办)、0915-3214969(民办)
    安康市汉滨区教育体育局
    0915-3212725
    安康市旬阳市教育体育和科技局
    0915-7203692
    安康市汉阴县教育体育和科技局
    0915-5212936
    安康市石泉县教育体育和科技局
    0915-6323571
    安康市宁陕县教育体育和科技局
    0915-6826516
    安康市紫阳县教育体育和科技局
    0915-4421922
    安康市岚皋县教育体育和科技局
    0915-2522219
    安康市平利县教育体育和科技局
    0915-8428258
    安康市镇坪县教育体育和科技局
    0915-8828231
    安康市白河县教育体育和科技局
    0915-7823969
    安康市高新区教体局
    0915-3362576
    安康市恒口示范区教体局
    0915-3612558
      
    商洛市教育局
    0914-2312942
    商洛市商州区科教体局
    0914-2390673
    商洛市洛南县科教体局
    0914-7322371
    商洛市丹凤县科教体局
    0914-3386835
    商洛市商南县科教体局
    0914-6366971
    商洛市山阳县科教体局
    0914-8383791
    商洛市镇安县科教体局
    0914-5322054
    商洛市柞水县科教体局
    0914-4325696
    杨凌示范区
    杨凌示范区教育局
    029-87030606
    杨陵区教育局
    029-87012115
      
    韩城市教育局
    0913-5229010
      
    神木市教育和体育局
    0912-8333834
      
    府谷县教育和体育局
    0912-8755510
    陕西省教育厅
    029-85581788
          备注:咨询投诉时间为工作日上班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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