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学院:
你校报送的《关于申报陕西省中小学校园长任职资格培训机构的请示》(榆林学院字〔2022〕93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在榆林学院设立陕西省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培训机构。
二、陕西省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培训机构在业务上接受陕西省教育厅的管理和指导,人员、场地、经费由你校筹措解决。希望你校从基础设施、专家团队、课程资源、培训方式等方面进一步加强基地建设,不断提升培训质量,确保培训效果。
此复。
陕西省教育厅
2024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