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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陕西省“十四五”首批职业教育规划教材建设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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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  题: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陕西省“十四五”首批职业教育规划教材建设工作的通知
  • 索引号码:11610000741297059L/2023-102
  • 发文字号:陕教材办〔2023〕9号
  • 发布机构: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 公文时效:有效
  • 成文日期:2023-06-05
  • 发布日期:2023-06-06 11:02:06
  • 类  别:教材管理
  • 浏览次数:99441
    各设区市教育局,杨凌示范区教育局,韩城市教育局,神木市、府谷县教育和体育局,各普通高等学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有关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全国职业教育大会、全国教材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教育部《职业院校教材管理办法》《“十四五”职业教育规划教材建设实施方案》和《陕西省职业院校教材管理实施细则》等文件要求,打造一批具有陕西地域特色的培根铸魂,启智增慧职业教育精品教材,现决定开展“十四五”首批职业教育省级规划教材建设工作,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省级规划教材建设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教育工作和教材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强化教材建设国家事权赋予省级的“规定”,突显职业教育类型特色,坚持“统筹布局、分级规划、省域特色、质量为先、动态调整”的原则,完善省级职业教育教材规划建设机制。充分发挥教材建设在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中的基础性作用,为推进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和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建设西部职业教育强省,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提供重要支撑。
          二、建设原则
          省级规划教材建设重点围绕体现区域特色的公共选修课程和国家规划教材以外的专业课程教材,反映我省职业教育优势特色,符合职业教育人才培养需要,服务国家战略和区域经济发展,打造陕西职业教育教材品牌;遵循职业教育教学规律、技术技能人才成长规律,紧扣产业升级和数字化改造,满足技术技能人才需求变化,依据职业教育国家教学标准体系,对接职业标准和岗位能力要求。
          (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将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贯穿教材始终,体现党的理论创新最新成果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体现人类文化知识积累和最新创新成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全面落实课程思政要求,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
          (二)遵循职业教育教学和人才成长规律。符合学生认知特点,体现先进职业教育理念,鼓励专业课程教材以真实生产项目、典型工作任务等为载体,体现产业发展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新标准,反映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方向,将知识、能力和正确价值观的培养有机结合,适应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学模式与方法改革创新等方面的需要,满足项目学习、案例学习、模块化学习等不同学习方式要求,有效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和创新潜能。
          (三)充分发挥人才优势科学合理编制教材。鼓励职业院校与高水平大学、科研机构、龙头企业联合开发教材。鼓励具有高级职称的专业带头人或资深专家领衔编写教材,支持中青年骨干教师参与教材建设。教材内容设计逻辑严谨,梯度明晰,文字表述规范准确流畅,图文并茂,生动活泼,形式新颖。名称、术语、图表规范,编校、装帧、印装质量等符合国家有关技术质量标准和规范。
          三、建设范围
          (一)公共基础课程教材
          依据《教育部关于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职成〔2019〕13号)和国家职业教育相关课程标准,重点规划体现区域特色的公共选修课程教材,如陕西特色文化、区域劳动教育特色、节能减排、绿色环保、社会责任、人口资源等方面的选修课程教材。
          (二)专业课教材
          1. 开发服务国家战略和我省产业转型、民生需求紧缺领域专业教材。围绕国家重大战略和陕西省秦创原平台、我省产业转型升级及经济发展急需产业,紧密对接产业升级和技术变革趋势,服务职业教育专业升级和数字化改造,优先规划建设能源化工、装备制造、新材料、生物医药、现代农业、新一代信息技术等省内主导产业领域需要的专业课程教材。服务民生领域急需紧缺行业发展,加快建设养老、托育、家政、文物保护、社区工作、应急管理、健康服务等领域专业课程教材。推动编写一批体现陕西特色、适应国家对外开放需要的专业课程教材。
          2. 支持建设新兴专业和薄弱专业教材。支持《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中新增和内涵升级明显的专业课程教材。重点加强长学制专业相应课程教材建设,促进中高职衔接教材建设。支持布点较少的专业课程教材建设;遴选建设一批高职本科教材。支持非通用语种外语教材,艺术类、体育类职业教育教材,特殊职业教育教材等的建设。
          3. 加快建设新形态教材。适应结构化、模块化专业课程教学和教材出版要求,鼓励相关专业课程以真实生产项目、典型工作任务、案例等为载体组织教学单元。深化校企合作,开发深入浅出、图文并茂、形式多样的活页式、工作手册式等新形态教材。开展“岗课赛证”融通教材建设,结合订单培养、现代学徒制、“1+X”证书制度等,将岗位技能要求、职业技能竞赛、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标准有关内容有机融入教材。推动教材配套资源和数字教材建设,探索纸质教材的数字化改造,形成更多可听、可视、可练、可互动的数字化教材。建设一批编排方式科学、配套资源丰富、呈现形式灵活、信息技术应用适当的融媒体教材。
          4. 加强地方特色教材建设。适应地方特色和经济发展需求,鼓励建设一批服务地方优势特色产业和体现传统民间技艺的地方特色职业教育教材。
          四、建设管理
          (一)复核进入一批。符合“建设范围”中五个方面的教材,经修订并单位申报,省上复核通过后,直接列入“十四五”职业教育省级规划教材目录:
          1.我省推荐的、但未入选“十四五”首批国家规划目录的教材;
          2.2020和2022年两届省级优秀教材中未入选国家规划目录的教材。
          (二)遴选进入一批。采取单位申报、专家评审的方式,遴选一批服务国家发展战略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紧缺人才培养需要、反映我省职业教育地方特色、体现教学改革创新成果等方面的教材,经修订并复核通过后,列入“十四五”职业教育省级规划教材目录。
          (三)立项建设一批。采取单位申报、专家评选、审核立项的方式,建设一批职业教育教材(新编教材)。立项建设周期不超过2年,申报单位在建设期内完成教材编写,并正式出版。建设期满,新编教材经审定通过后,列入“十四五”职业教育省级规划教材目录。未通过审定的新编教材,按审定意见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修改,再次提交审定。仍未达到规定要求的,将取消其立项资格。
          (四)实施动态调整。省级规划教材严格落实每3年修订1次、每年动态更新内容的要求,并定期报送修订更新情况。对于连续3年不更新、编者被发现存在师德师风问题、出现重大负面事件、教材推广发行行为不规范等情形的,退出规划教材目录,并按有关规定严肃问责。
          (五)发挥导向作用。建立省级规划教材目录定期发布机制,充分发挥规划教材目录导向作用,严格落实国家统编教材、公共基础课教材、思政课教材的选用使用,加大国家教材建设奖获奖教材、陕西省优秀教材的推广力度,落实国家和省级规划教材选用相关要求,形成高质量教材有效普及、劣质教材加速淘汰的调整机制。
          五、申报立项
          (一)申报限额
          1. 中等职业教育教材。省属中职学校原则上申报不超过3种;各地市教育局,杨凌示范区教育局,韩城市教育局,神木市、府谷县教育和体育局推荐数量不超过所属区域中等职业教育学校数额,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新编教材数量不超过推荐数额的50%。
          2. 高等职业教育教材。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每校申报不超过15种,陕西省“双高计划”高水平高职学校每校申报不超过10种,陕西省“双高计划”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每校申报不超过6种,其他高职学校每校申报不超过4种。全国优秀教材奖获奖单位、陕西省优秀教材一等奖及以上获奖单位可增加3本推荐资格。每校新编教材数量不超过本校推荐数额的30%。
          3. 职业教育本科教材。每校申报不超过10种,新编教材数量不超过本校推荐数额的30%。
          4. 普通本科院校,省教科院等有关单位可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各推荐教材不超过5种。同一种教材,申报者不得通过不同单位重复申报,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资格。
          5. 同一个学校的同一门课程教材限报1种。
          (二)申报要求
          1. 省级规划教材分为中等职业教育教材、高等职业教育教材和职业教育本科教材。各市(区)教育局负责本地区中等职业学校推荐申报工作;各普通本科院校、高职院校、省属中职学校和有关厅属单位直接申报。
          2. 申报教材应为2020年1月1日(含)以后出版、再版、重印(以版权页信息为准)的中等职业学校、高等职业院校、职教本科公共基础课程教材和专业课程教材。教材应在中等职业学校或高等职业院校课堂教学和实习实训中实际使用,包括纸质教材、数字教材等,不含习题集、作业册、教师用书、教辅用书等。
          3. 修订教材需各市教育局、各校党组织进行意识形态审核把关,要邀请校内、校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思政专家(至少3人)进行认真审读,并给出明确意见。
          4. 国家与省级教学名师、国家与省级“双高计划”专业群主要负责人主编的课程教材,以及省级中职“双优计划”优质专业主要负责人主编的特色教材,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立项。
          5. 同一课程的分册教材(如上、中、下册等)或成套教材(理论教材与实践教材、习题集等配套出版,教师用书与学生用书配套出版等)应合并申报。
          6. 同一主编、同一课程、不同出版单位的教材选题,不可重复申报。
          7. 各单位申报的教材须在本单位进行不少于5日的公示,公示期内无异议的方可申报。
          (三)编写要求
          职业院校教材实行单位编写制。编写单位负责组建编写团队,审核编写人员条件,对教材编写修订工作给予协调和保障。省级规划教材建设实行主编负责制,主编对教材编写质量负总责。所申报教材的编写人员、责任编辑人员、审核人员应符合《职业院校教材管理办法》《陕西省职业院校教材管理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并提供所在单位党组织政审意见。主编须提供所在单位一级党组织政审意见。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党的领导。各地各校要把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到教材建设各个环节,把好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重要关口,使规划教材领域成为坚持党的领导的坚强阵地。学校党组织要严格落实教材建设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切实履行主体责任,高度重视教材建设的组织实施、重点任务研究部署和督促落实。单位党组织对本单位申报教材的编写人员、责任编辑人员、审核人员等进行政审并出具政审意见。
          (二)加大支持力度。各级教育局要加大对职业教育教材工作的支持,在课题研究、评优评先、职称评定、职务(岗位)晋升等方面予以倾斜。按规定将教材建设相关经费纳入预算。鼓励多渠道筹措教材建设经费。建立完善职业院校教师参与规划教材编审工作纳入学校绩效考核的制度。
          (三)做好教材编写。编写单位应牢固树立精品意识,着力建设研编一体的高水平编写队伍,健全教材策划、编写、编辑各环节质量保障体系,发挥试教试用和意见反馈机制作用,严格执行“凡编必审”制度,及时组织修订再版。
          七、材料报送
          (一)材料要求
          1. 请各申报单位于2023年6月16日(星期五)前将《陕西省“十四五”首批职业教育规划教材申报单位联系表》(附件1)电子版Word文档发送至邮箱sjytjcc@126.com,邮件主题及文件名均为单位名称。
          2. 请各申报单位于2023年9月11日(星期一)前,报送纸质版及电子版申报材料(含教材电子版)。电子版发送至省教育厅教材处邮箱:sjytjcc@126.com和陕西铁路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邮箱:styjwc@163.com。纸质版报送至陕西铁路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渭南市高新技术开发区胜利大街西段89号)办公楼GA210室。
          3. 资料清单包括加盖公章的参评申报报告、申报表(附件2)及其附录中所列文件、申报汇总表(附件3)一式3份。其中申报修订教材的须提供各市教育局党组织、或高职院校、省属中职学校党组织出具的教材审核报告并附《专家审读意见表》(附件4),原教材样书3份(数字教材以光盘或U盘等形式报送)。
          4. 所有材料用一个档案袋封装,封面、封底分别贴申报书封面及袋内材料明细表,选择邮寄件的,请在封面醒目处标明“规划教材申报”。
          (二)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 政策咨询
          省教育厅教材处:张超,电话:029-85582585。
          2. 材料报送
          陕西铁路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卫颖颖、王涛,电话:0913-2221124/3109524,地址:渭南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科教园区胜利大街西段89号。
          
          附件:
          1.  陕西省“十四五”首批职业教育规划教材申报单位联系表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3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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