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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教育厅 陕西省教科文卫体工会委员会关于遴选2022年师德标兵和师德建设示范团队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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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  题:陕西省教育厅 陕西省教科文卫体工会委员会关于遴选2022年师德标兵和师德建设示范团队的通知
  • 索引号码:11610000741297059L/2022-062
  • 发文字号:陕教函〔2022〕332号
  • 发布机构:陕西省教育厅 陕西省教科文卫体工会委员会
  • 公文时效:有效
  • 成文日期:2022-04-28
  • 发布日期:2022-04-29 09:57:42
  • 类  别:教师管理
  • 浏览次数:31187
    各设区市教育局,杨凌示范区教育局,韩城市教育局、神木市、府谷县教育和体育局,各高等学校,厅属有关单位,各有关教科文卫体(教育)工会:
          为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推进我省“师德为先、骨干引领、全员提升”的强师战略,大力弘扬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高尚师德,激励各类师德师风典型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省教育厅、省教科文卫体工会委员会决定2022年继续在全省教育系统组织师德标兵和师德建设示范团队遴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一)师德标兵范围: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及相关教育机构在第一线直接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15年的在职在编教师及教育工作者(以参加教育工作时间算起)。
          (二)师德建设示范团队范围:在陕高校的二级单位(含附属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校、幼儿园、特教学校。
          二、遴选条件
          (一)师德标兵条件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项决议,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执行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2.忠诚党和人民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事业心、责任感,在教书育人过程中,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弘扬先进文化,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受到广大师生和社会广泛赞誉。
          3.以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时代新人为目标,以人为本,努力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帮助学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思想品德,积极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社会主义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合格接班人。
          4.求真务实,勇于开拓,刻苦钻研教学业务,积极投身教学改革,在教育理念、方式、手段方面积极探索,努力提高教书育人水平,高质量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工作成果丰硕。
          5.模范遵守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能够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以身作则、为人师表、廉洁从教、言行文明、心理健康,无在校外辅导机构兼职、参与有偿补课及体罚学生现象。
          6.积极投身结对帮扶活动,在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帮助困难学生、转化行为偏差学生等方面表现突出,事迹感人。积极投身教育系统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在开展学生思想工作及线上教育等方面成绩突出。
          7.近5年来师德师风表现优秀,年度考核原则上优秀等次不少于2次,获得县级(高校教师为校级,下同)及其以上师德标兵等荣誉。已被评为省级师德先进以上荣誉的原则上不再申报,事迹特别突出者可不受此项限制。
          (二)师德建设示范团队条件
          1.积极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重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注重中华优秀文化和优良学风校风建设。
          2.高度重视师德师风建设,认真贯彻《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和我省实施意见,积极推进《陕西省师德师风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不断完善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师德教育培训成效明显。
          3.教职工严格遵守新时代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恪守职业道德,爱岗敬业、治学严谨、关爱学生、为人师表,受到学生、家长和社会的广泛好评,师德师风和教学科研在本地区或系统内处于领先水平。
          4.学校领导班子团结和谐,战斗力强,工作勤奋扎实,勇于开拓创新,廉洁奉公,发扬民主,干群关系好,群众威信高,在师德建设方面言传身教、率先垂范,在学校管理、教育教学、维护教职工权益等方面成绩突出,受到县级及其以上表彰。
          5.积极参加师德建设活动,近5年在师德师风和精神文明建设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形成特色,有一定数量的县级及其以上师德先进(标兵)、优秀模范教师、“三级三类”骨干教师、优秀班主任和优秀德育(思政)课教师等。
          6.近5年来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无严重违纪行为,教师无打骂体罚学生、参与有偿补课、品行和学术不端等严重失德行为,无媒体曝光的师德失范现象。近年来已评选为师德先进集体的原则上不再推荐,又有新的事迹且特别突出者可不受此项限制。
          三、遴选办法与步骤
          (一)名额分配
          省教育系统2022年师德标兵和师德建设示范团队推荐名额分配结合各级各类学校数量及专任教师总数按一定比例予以确定(附件1)。
          (二)推荐程序
          1.基层推荐。各单位要在广泛发动,充分酝酿,征求师生意见基础上,依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自评互评、民主推荐、代表座谈、集体决定等方式遴选出师德标兵和示范团队候选对象,经公示无异议后,推荐上报。
          2.积极宣传。各地、各高校要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对推荐上报的师德标兵和师德建设示范团队候选对象典型事迹积极宣传,通过推选活动,大力弘扬优秀教师高尚师德和示范团队典型经验,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3.单位审核。各地、各高校要结合工作表现和群众评议情况,按照遴选条件和要求,对本辖区或院系基层推荐的候选人,严格审核把关,确定推荐对象人选,并组织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不少于5天。
          4.专家评议。省教育厅和省教科文卫体工会抽调专家组成评审专家组,对各地、各高校和有关单位推荐上报的师德标兵和师德建设示范团队候选对象材料进行评审,择优遴选出2022年陕西省师德标兵和师德建设示范团队初步对象。
          5.会议审定。对专家确定的师德标兵和师德建设示范团队初步对象名单在省教育厅网站(http://jyt.shaanxi.gov.cn/)予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提交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会议审定,确定省教育系统2022年师德标兵和师德建设示范团队名单。
          6.典型引领。对确定的2022年师德标兵和师德建设示范团队对象授予荣誉证书和奖牌,由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隆重表彰,号召全省教育系统向命名的师德先进看齐,不断提升师德水平。
          (三)材料要求
          1.申报师德标兵材料
          (1)个人先进事迹材料;
          (2)《陕西省教育系统2022年师德标兵申报表》(附件2);
          (3)《陕西省教育系统2022年师德标兵候选人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4);
          (4)近5年师德考核和年度考核符合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需盖章)。
          2.申报师德建设示范团队材料
          (1)本单位加强师德建设的经验材料;
          (2)《陕西省教育系统2022年师德建设示范团队申报表》(附件3);
          (3)《陕西省教育系统2022年师德建设示范团队推荐对象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5);
          (4)师德建设规划、方案及考核办法;
          (5)近5年本单位师德师风教育培训情况及教师师德师风考核结果;
          (6)近5年来本单位所获得的县级以上荣誉称号复印件。
          另外,学校还应提供2019年以来所属教师获县级及以上师德先进、优秀模范教师、“三级三类”骨干教师、优秀班主任和优秀德育(思政)课教师等称号情况说明。
          以上材料中,《陕西省教育系统2022年师德标兵申报表》《陕西省教育系统2022年师德建设示范团队申报表》和个人详细事迹材料及单位师德建设经验材料各一式5份;标兵和示范团队基本情况汇总表及近5年来获得县级以上表彰的荣誉证书复印件各1份。申报师德标兵个人的还需附上近5年师德和年度考核达标证明材料(加盖推荐单位公章)。所有申报事迹材料用A4纸打印,并将材料电子版打包标注单位名称后发送至sxsdgz@126.com
          四、时间安排
          5月10日至20日,各基层单位按隶属关系组织推荐。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和幼儿园应按时向辖区县级及其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报送《陕西省教育系统2022年师德标兵申报表》《陕西省教育系统2022年师德建设示范团队申报表》及事迹、经验材料;省级直属单位直接将材料报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
          5月20日至31日,各市(区、县)和高校分别组织审核,提出遴选名单后公示;并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积极宣传师德标兵和师德建设示范团队推荐对象先进事迹。
          6月1日至6月15日,各市(区、县)和高校按要求报送材料。
          6月下旬后,省教育厅、省教科文卫体工会委员会组织对各市(区、县)和高校推荐申报的师德建设示范团队和师德标兵候选人进行遴选审核,确定陕西省教育系统2022年师德建设示范团队、师德标兵个人。
          7月下旬至9月上旬,省教育厅、省教科文卫体工会委员会发文确定陕西省教育系统2022年师德标兵和师德建设示范团队名单,对入选的师德标兵和师德建设示范团队先进事迹进行大力宣传,积极弘扬高尚师德。
          五、工作要求
          (一)各市(区、县)和各高校对遴选活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要以此次遴选师德先进为契机,积极发动,大力宣传师德标兵和师德建设示范团队先进事迹,把遴选活动作为弘扬高尚师德、塑造良好师风的一个过程,要通过宣传,在广大教师中形成学习先进的良好氛围。
          (二)各市(区、县)和各高校遴选工作要充分发扬民主,认真开展自评互评,严把遴选条件,严格工作程序,真正把业绩突出、事迹典型、社会公认的师德标兵和师德示范团队推选出来,确保遴选质量。推荐遴选要注意典型性和代表性,事迹材料要真实、客观、有说服力。
          (三)推荐要坚持面向基层和教学第一线,重点向条件艰苦的农村边远地区学校、教师和班主任等德育工作者及特幼教师等倾斜。城镇教师中有在农村学校任教经历的,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对志愿扎根农村基层学校工作满10年,师德及年度考核达到优秀等次的原特岗教师,教龄可不受15年以上限制。
          (四)各市(区、县)推荐上报的师德标兵候选人,应该在辖区组织或参与相应的师德报告活动,现场活动影音资料及纸质记录一同报送(作为遴选重要参考条件);另外各市和各高校要以师德遴选工作为契机,在本辖区或者学校内加强师德师风宣传教育,提炼师德精神,强化师德师风建设。并对本地、本高校师德建设中涌现的重大典型及时向省教育厅推荐,作为省师德宣讲团成员(重点从市以上教书育人楷模、师德楷模、师德标兵和先进个人中产生),参加省教育厅、省教科文卫体工会委员会组织的师德宣讲活动。
          (五)各市(区、县)和各高校认真组织遴选活动,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将推荐材料报送至省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西安市长安南路563号陕西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506室,邮编:710061;电子信箱:sxsdgz@126.com)。逾期未上报视为放弃,越级上报材料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及电话:
          王小峰(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   029—88668690
          陕西省教育厅
    陕西省教科文卫体工会委员会
                              2022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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