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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初中学业水平体育与健康考试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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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  题: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初中学业水平体育与健康考试工作方案》的通知
  • 索引号码:11610000741297059L/2020-161
  • 发文字号:陕教〔2020〕170号
  • 发布机构:陕西省教育厅
  • 公文时效:有效
  • 成文日期:2020-10-26
  • 发布日期:2020-10-29 17:36:57
  • 类  别: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
  • 浏览次数:127192
    各设区市教育局、杨凌示范区教育局、西咸新区教育卫体局,韩城市教育局,神木市、府谷县教育局和体育局:
          现将《陕西省初中学业水平体育与健康考试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2025年12月31日自行废止。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方案〉的通知》(陕教规范〔2014〕18号)同时废止。

    联系人:李梁        电话:029-88668892

                            陕西省教育厅
                            2020年10月26日
     
          
    陕西省初中学业水平体育与健康考试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6〕27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二〔2016〕4号)以及《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陕西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陕教规范〔2017〕9号)、《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陕教规范〔2017〕10号)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维护教育公平,进一步推进学校体育改革发展,特制定陕西省初中学业水平体育与健康考试工作方案(以下简称“体育考试”)工作方案。
          一、 指导思想与原则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发展素质教育,把增强学生体质作为学校教育的基本目标之一,着力培养学生的体育爱好、运动兴趣和技能特长,使每个学生掌握1至2项终身受益的运动技能,培养健康体魄,塑造健全人格,养成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二)指导原则。
          体育考试应与学校体育与健康课程教学相结合,与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相结合,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准确”的原则,全面反映学生体质健康和掌握运动技能情况。
          二、考试内容
          体育考试采取过程管理评价与目标效果测试相结合的方法,体育考试内容由平时考核和统一考试两部分组成。
          (一)平时考核。
          平时考核由体育与健康课考核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版)测试组成。
          (二)统一考试。
          考试项目:
          项目1: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游泳200米(学生自选一项)。
          项目2:立定跳远、50米跑(学生自选一项)。
          项目3:单杠引体向上(男)、一分钟仰卧起坐(女)、前掷实心球(学生自选一项)。
          项目4:篮球技能、排球技能、足球技能(学生自选一项)。
          三、计分办法
          体育考试成绩满分为60分,记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成绩,并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计分科目。其中,平时考核成绩占15分(体育与健康课成绩6分,《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9分);统一考试成绩45分。
          (一)平时考核计分办法。      
          1.平时考核满分为15分,每学年5分。其中,体育与健康课成绩每学年2分,三年满分为6分;《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每学年3分,三年满分为9分。
          2.平时考核由学校负责组织实施。体育与健康课程成绩遵循《九年义务教育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评分标准,且体育与健康课成绩必须要有原始考核资料。《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版)》执行,必须与各校每年上报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数据管理系统数据一致。
          3.平时考核成绩计算公式为:
          平时考核成绩=体育与健康课成绩+《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
          体育与健康课成绩=(3年体育课成绩之和÷3)×6%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3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成绩之和÷3)×9%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版)》评价方法计分。
          (二)统一考试计分办法。
          1.统一考试在九年级第二学期进行。考试工作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安排,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具体组织实施。考试采取集中测试,当场向考生公布成绩;同一县(区)的考生应当在统一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考试;每名考生的全部项目必须在一个单元内(半天内)测试完成。
          2.考试方法参照《陕西省初中学业水平体育考试方法说明》(附件1)规定测试方法及操作要求进行。考试计分方法按照《陕西省初中学业水平体育统一考试内容及成绩转化标准》(附件2)查询各单项得分。
          3.统一考试成绩计算公式为:
          统一考试总分(满分45分)=〔项目1(满分100分)+项目2(满分100分)+项目3(满分100分)+项目4(满分100分)〕÷4×45%
          (三)免试考生。
          对因残疾、伤病免修体育课和无法参加体育考试的学生,由各市(区)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免考和考评、计分办法。2021年起,考生因参加各级各类运动竞赛获奖的免试全面取消。
          (四)缓考考生。
          不能在规定时间参加统一考试的考生,可以申请缓考。缓考的考生必须在进入考场前办理缓考手续;除因临场伤病外,考生进入考场后,不得申请缓考。具体缓考办法由各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自行制定。不同类别考生的缓考手续办理要求如下:
          1.女生特殊生理期。填写《陕西省初中学业水平体育考试缓考申请表》(附件3),缓考考生、现场医务人员和学校负责人均须签字,经县(区)体育考试考务办公室负责人签字同意。      
          2.考生临时伤病。办理程序同上,但必须出具二级甲等或县级及以上医疗部门的诊断证明。
          四、统一考试项目设置
    序号
    考试内容
    满分
    备注
    项目1
    (耐力、心肺功能)
    1000米跑(男 )
    100
    学生自选一项
    800米跑(女)
    200米游泳
    项目2
    (速度、爆发力)
    立定跳远
    100
    学生自选一项
    50米跑
    项目3
    (力量)
    单杠引体向上(男)
    100
    学生自选一项
    一分钟仰卧起坐(女)
    前掷实心球
    项目4
    (技能)
    篮球技能
    100
    学生自选一项
    排球技能
    足球技能
          五、组织管理
          初中学业水平体育考试工作在省教育厅指导下,由各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依据本方案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并报省教育厅备案。
          (一)学校要建立学生平时体育考核档案,档案内容包括:学校体育与健康课考核成绩登记表;班级学生体育与健康课成绩统计表;《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登记表。对学生平时体育考核档案要指定专人妥善保管。学生平时体育考核档案加盖学校公章,连同当年本校应届初中毕业生平时体育与健康课考
          核成绩汇总表上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学校存档。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审核该校的体育与健康课考核成绩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二)体育考试工作要公开、公正、透明、准确。学校全年的体育与健康课考核成绩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要在班级张榜公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统一考试成绩应现场公布。
          (三)统一考试的场地应封闭考场,器材应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考前必须对场地器材的安全性和准确性进行检验。每个项目的测试必须做好安全预案,确保考生的安全。
          (四)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设立体育考试咨询站和监督电话,并在考试现场设立总监考,及时准确地解答考生及其家长提出的问题,正确引导考生参加体育考试,监督检查考试过程。考生对考试工作中出现的各类违规违纪、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有权直接向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反映,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

          延伸阅读:《陕西省初中学业水平体育与健康考试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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