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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陕西省2020届高等教育毕业生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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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  题: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陕西省2020届高等教育毕业生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
  • 索引号码:11610000741297059L/2020-094
  • 发文字号:陕教生办〔2020〕8号
  • 发布机构: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 公文时效:有效
  • 成文日期:2020-07-02
  • 发布日期:2020-07-02 17:22:06
  • 类  别:高等教育
  • 浏览次数:20827
    各高等学校:
          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以下简称“学历注册”) 是高等教育学籍学历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关系到毕业生的切身利益,影响学生的顺利就业和平稳离校。为做好我省2020届高校毕业生学历注册工作,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工作实际,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
          各高校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到高校毕业生学历注册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管理,严格落实教育部有关学历注册的规定要求,建立和完善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确保我省高校毕业生学历注册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二、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妥善部署
          (一)工作时间
          我省2020届高等教育学历注册工作时间为7月1日至8月20日。为确保毕业生派遣工作的顺利进行,各普通高校、研究生培养单位应在本校毕业生派遣的前三天完成学历注册工作。
          (二)工作要求
          1. 毕业生信息核查
          各高校在进行学历注册前应开展毕业生学籍自查工作,将学籍自查的重要性、查询办法、具体流程以及发现问题后反馈的途径以文件形式告知学生。利用各种途径,动员组织学生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信网”)进行学籍自查并核对毕业图像信息。
          各高校在学信网“学籍学历信息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注册学历时,应将校内毕业生数据与平台的“预计毕业生数据”进行校验比对,若校内数据与平台的预计毕业生数据信息不一致,应在平台中及时予以维护,确保学历注册信息的准确。
          2. 学历证书与电子注册
          各高校应根据实际,统筹校内有关部门,妥善安排好本校学历证书的电子注册及发证时间。学历证书的毕业日期即是学信网提供学历对外查询的有效日期,在毕业日期之前,学历信息不提供对外网上查询。如发现注册数据存在问题,可以在“已注册数据撤回”页面中进行撤回,将数据进行修改后重新提交注册。从毕业日期当天起,学历信息将提供对外网上查询,原则上不得再予变更注册信息及证书内容。未在平台进行学历注册的,不得发放毕业证书。
          学历注册信息须与学历证书内容完全一致,信息不一致的将影响学生毕业后的正常使用,学历注册信息不完整或无学历照片的,学信网不提供网上查询。
          3. 前置学历复查
          成人高等教育专升本学生学籍注册时,平台将进行前置学历比对关联,前置学历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关键字段与专升本学籍注册信息不一致的,各高校应在新生学籍注册后的3个月内向我厅提交前置学历复查或通过学历认证进行解决,不得将前置学历资格待查的学生遗留至毕业前处理。对前置学历复查不通过,无法在平台注册学历的,不得颁发专升本毕业证书。
          4. 部门联动,密切配合
          各高校要加强教务、学生及就业等部门的协调联动,密切配合,进一步明确各自的职责任务和时限要求,形成合力推动工作落实,妥善安排好本年度的毕业生学历注册及证书发放工作。
          三、严肃工作纪律,规范工作程序
          各高校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严肃工作纪律,规范工作程序,压实各级领导及相关工作人员责任,保障数据安全、信息准确,确保年度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工作的有序推进和顺利完成。对在毕业生学历注册工作中弄虚作假、违规操作的,一经查实,我厅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和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联 系 人:宋佳
          联系电话:029—88668879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0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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