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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教育厅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陕西省第十一届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结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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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  题:陕西省教育厅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陕西省第十一届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结果的通知
  • 索引号码:11610000741297059L/2020-046
  • 发文字号:陕教〔2020〕43号
  • 发布机构:陕西省教育厅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公文时效:有效
  • 成文日期:2020-03-17
  • 发布日期:2020-04-15 16:19:35
  • 类  别:基础教育
  • 浏览次数:30253
    各设区市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杨凌示范区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咸新区教育卫体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韩城市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神木市、府谷县教育和体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石油普教管理中心,各有关高等学校,各有关直属单位、群众学术团体:
          按照《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省级基础教育、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陕教〔2019〕208号)要求,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开展了陕西省第十一届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省级评审工作。在各地评审推荐的基础上,经网络评审、会议评审、网上公示等环节,宝鸡文理学院郭霄鹏等申报的《农村留守儿童“五位一体”教育精准帮扶模式的探索与实践》等共计217项成果获得陕西省第十一届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其中特等奖31项,一等奖52项,二等奖134项(名单见附件,排序不分先后)。
          在全省开展教学成果奖励活动是我省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和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重要举措,是对学校人才培养工作和教育教学改革成果的检阅和展示。本次获奖项目,是广大教育工作者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爱岗敬业、教书育人,经过多年努力取得的创造性成果,充分体现了近年来广大教师在立德树人、教书育人、严谨笃学、教学改革方面所取得的重大进展和成就。希望获奖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继往开来、砥砺前行,再创佳绩。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结合实际情况,认真学习和应用好获奖成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全国教育大会和全国基础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深化教育改革,推进素质教育,创新教育方法,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附件: 陕西省第十一届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获奖名单
          陕西省教育厅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0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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