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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确定第十三批省级社区教育实验区、第三批省级社区教育示范区名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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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  题: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确定第十三批省级社区教育实验区、第三批省级社区教育示范区名单的通知
  • 索引号码:11610000741297059L/2019-314
  • 发文字号:陕教职办〔2019〕28号
  • 发布机构: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 公文时效:有效
  • 成文日期:2019-12-24
  • 发布日期:2019-12-24 10:45:27
  • 类  别: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
  • 浏览次数:7057
    各设区市教育局,杨凌示范区教育局、西咸新区教育卫体局,韩城市教育局、神木市、府谷县教育和体育局:
          为落实省教育厅等九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社区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陕教〔2017〕85号)精神,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省级社区教育实验区和示范区创建工作的通知》(陕教职办〔2019〕7号)和《关于做好2019年省级社区教育实验区和示范区评估工作的通知》(陕教职办〔2019〕22号)要求,经县(区)申报、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省社区教育指导中心形式审查,省教育厅组织评估工作组于11月11日至12月13日对2019年申报创建省级社区教育实验区和示范区的8个县区进行了实地评估。经研究,确定西安市长安区等5个县区为第十三批省级社区教育实验区(见附件1),确定西安市阎良区等3个县区为第三批省级社区教育示范区(见附件2)。
          各实验区、示范区要充分发挥改革试验点的先行探索和示范引领作用,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健全社区教育长效机制,统筹城乡社区教育均衡发展,以丰富多彩、喜闻乐见的形式,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提高社区居民的综合素质和服务人的全面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各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进一步提高对社区教育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积极发展社区教育,加强区域内社区教育工作的统筹规划和指导,加大对社区教育实验区和示范区工作的支持力度,建立健全城乡一体的社区教育网络,加快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促进百姓安居乐业、社会长治久安。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9年12月24日
          附件1
    第十三批省级社区教育实验区名单

    西安市长安区
    榆林市吴堡县
    榆林市靖边县
    安康市岚皋县
    安康市紫阳县
           
          附件2
    第三批省级社区教育示范区名单
           
    西安市阎良区
    延安市吴起县
    榆林市榆阳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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