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教育局,杨凌示范区教育局、西咸新区教育卫体局,韩城市教育局,神木市、府谷县教育和体育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抓好学校美育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5〕71号)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发〔2016〕5号)精神,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评估组于今年10—11月对2019年拟创建和部分具备复评条件的11所中小学校开展省级艺术教育示范中小学评估及复评工作。经过专家评审,10所中小学通过此次认定,现将学校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并将对通过评估及复评的学校重新授牌。
希望各地各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坚持以美育人、以美化人、以美培元,用艺术陶冶情操、塑造美好心灵,把美育工作作为学校教育培根铸魂的重要载体,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陕西省教育厅
2019年12月10日
附件
2019年度陕西省艺术教育示范中小学名单
(10所)
西安市 8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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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新城区新知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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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碑林区铁五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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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碑林区大学南路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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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莲湖区西电实验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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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鄠邑区第四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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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鄠邑区人民路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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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未央区方新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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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长安区第二中学(复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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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1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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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黄陵县桥山小学(复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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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1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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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商南县鹿城中学(复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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