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教育局,杨凌示范区教育局、西咸新区教育卫体局,韩城市教育局,神木市、府谷县教育和体育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加强特殊教育骨干体系建设,不断提高特殊教育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关于对陕西省特殊教育示范学校进行复验的通知》(陕教基二〔2016〕5号)和《陕西省特殊教育示范学校评估标准》,经专家组评估,省教育厅研究,认定宝鸡市特殊教育学校复验合格。
希望宝鸡市特殊教育学校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规范办学行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努力带动本地区特殊教育发展。各市教育局要加强对省级特殊教育示范学校的创建和管理,进一步加大经费投入力度,持续改善办学条件,推进学校内涵发展,不断提升办学水平,努力为残疾儿童少年提供更高水平的特殊教育。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9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