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教育局,杨凌示范区教育局、西咸新区教育卫体局,韩城市教育局,神木市、府谷县教育和体育局,省属各中等职业学校,省教科院: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中等职业学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省级复核的通知》(陕教职办〔2019〕13号),省教育厅委托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学工作诊改专家委员会组织专家,对各市(区、县)和省属中等职业学校申报的2019年中等职业学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以下简称教学诊改)省级待复核学校开展现场复核,并对2018年省级复核结论为“待改进”学校的落实改进情况进行答辩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方式
11月25日至12月6日,专家分组进校进行现场复核。12月10日,专家组集中进行答辩检查。
二、工作安排
(一)现场复核。2019年待复核26所学校分3组进行,具体进校时间由复核专家组另行通知,专家组成员名单见附件。
第一组:复核陕西省石油化工学校、彬州市职业教育中心、武功县职业教育中心、泾阳职业中等专业学校、铜川市印台区职业技术学校、延安市宝塔区职业教育中心、子长县职业教育中心、榆林市职业教育中心、府谷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共9所学校。
第二组:复核陕西省商业学校、陕西省渭南工业学校、蒲城县职业教育中心、城固县职业教育中心、镇巴县职业中学、石泉县职业教育中心、汉阴县职业教育中心、山阳县职业技术教育培训中心、柞水县职业技术教育培训中心,共9所学校。
第三组:复核陕西省第二商贸学校、西安实验职业中等专业学校、长安区职业教育中心、高陵区职业教育中心、陕西科技卫生学校、千阳县职业教育中心、宝鸡市陈仓区职业教育中心、杨凌中等职业学校,共8所学校。
(二)答辩检查。2018年省级复核结论为“待改进”的11所学校,12月10日9:00-17:00在省教科院第一会议室(1-303室)进行答辩检查。各校按要求时间提交资料;各校校长现场使用演示文稿汇报2018年以来的落实改进情况,时间不超过15分钟。答辩学校顺序如下:
上午(9:00-12:00):陕西省电子信息学校、陕西省建筑材料工业学校、西安综合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咸阳市秦都区职业教育中心、岐山县职业教育中心、汉中市南郑区职业教育中心。
下午(14:00-17:00):合阳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韩城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洛川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神木市职业教育中心、靖边县职业教育中心。
三、工作程序
复核专家组成员针对复核内容审阅学校相关材料与信息,了解学校教学诊改工作状态,形成初步意见。
专家组进校,通过数据分析、现场考察、面上调查、深入研讨、取样分析、多维建构等多种形式,围绕复核内容进行现场复核。各学校要就学校层面、专业层面和自选层面分别汇报教学诊改工作及成效。
现场复核后形成现场复核报告,以会议交流形式向学校反馈复核相关情况及建议。
专家组集中进行答辩检查,各学校汇报落实改进情况,专家组现场提问并反馈具体意见。
复核检查结论由省教育厅审定后向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正式反馈并印发通报。
四、具体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及相关学校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复核和答辩检查准备,尚未提交资料的学校请按陕教职办〔2019〕13号通知要求于11月22日(星期五)前将材料发送至邮箱:zj85370525@163.com。
(二)突出实效。专家组要认真学习国家及省上有关文件,客观、公正、高水平、高质量地开展复核检查。坚决杜绝形式主义、“花架子”“走过场”,务求实效。
(三)强化指导。中职学校教学诊改是一项长期制度安排,也是一项创新性工作,省级诊改专家委员会要结合复核工作,加强业务指导,不断提高学校诊改工作水平。
(四)严肃纪律。专家组成员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等相关纪律要求。相关接待工作一律从简,不超标,不影响正常教学秩序。
专家组人员工作期间差旅费按相关规定执行,由所在单位报销。
联系人:滚多海(职成教处) 电话:029—88668807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9年11月20日
附件
现场复核专家组名单
第一组
组长:
惠均芳 省教科院职业与继续教育研究中心主任
惠均芳 省教科院职业与继续教育研究中心主任
成员:
王建民 洛川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副校长
王建民 洛川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副校长
刘勇安 韩城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副校长
雷 靖 旬阳县职业教育中心校长助理
第二组
组长:
高居红 省教科院职业与继续教育研究中心副主任
高居红 省教科院职业与继续教育研究中心副主任
成员:
郭满宏 米脂县职业教育中心校长
郭满宏 米脂县职业教育中心校长
刘 深 西安旅游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副校长
张建忠 凤翔县职业教育中心副校长
第三组
组长:
张建文 省教科院副研究员
张建文 省教科院副研究员
成员:
陈世锦 镇安县职业教育中心校长
陈世锦 镇安县职业教育中心校长
祁淑红 陕西省自强中等专业学校副校长
王武轩 礼泉县职业教育中心副校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