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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评选推荐全省教育系统老干部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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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  题: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评选推荐全省教育系统老干部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 索引号码:11610000741297059L/2019-263
  • 发文字号:
  • 发布机构: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 公文时效:有效
  • 成文日期:2019-10-22
  • 发布日期:2019-10-30 16:51:10
  • 类  别: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
  • 浏览次数:3777
    各高等学校,委厅属中等专业学校、直属各单位:
          党的十九大以来,全省教育系统广大老干部工作队伍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奉献社会、服务老干部群众,点赞陕西发展、助力追赶超越方面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典型。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推动老干部工作科学发展,省教育厅决定,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老干部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省教育系统老干部工作部门及其所属单位从事老干部工作的工作人员。
          二、表彰名额
          拟评选表彰全省老干部工作系统先进集体39个,全省老干部工作系统先进工作者58名(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
          三、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条件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决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带头弘扬国家情怀,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党支部的组织能力强、政治功能突出。
          2.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委关于老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积极组织引导老同志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入开展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增添正能量活动,全面落实离退休干部政治、生活待遇,全心全意为老同志搞好服务、创新管理、排忧解难,取得显著成绩。
          3.领导班子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勇于创新、廉政勤政,工作队伍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工作机构健全,工作制度完善,能够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4.模范遵守党章党规、国家法律法规,工作深入、作风扎实,善于研究新情况新问题,当好教育创新发展的参谋助手,得到组织的肯定和老同志称赞。
          (二)先进工作者条件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政治觉悟高;自觉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在大是大非问题上坚持原则、敢于斗争,正确理解和积极宣传党和国家大政方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
          2.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委关于老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热爱老干部工作,坚持老干部工作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增添正能量价值取向和创新精神,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尊老敬老的良好风尚,在促进教育事业发展、开展增添正能量活动中发挥突出作用。
          3.模范遵守党章党规、国家法律法规,精通老干部工作政策和业务,善于处理工作中的实际问题,踏实肯干,团结同志,任劳任怨,廉洁奉公,事迹突出,得到老同志和本单位干部群众的信任和赞扬。
          四、评选程序
          1.各高等学校,厅属中等职业学校、委厅有关直属单位的推荐工作,由各院校、直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部门负责,单位党委审核。各工作片区按照名额分配表(附件1)集中联评,将拟推荐名单在各院校、单位进行公示。
          2.公示无异议后,各单位对拟推荐对象的相关材料,由组织人事部门严格把关,务于2019年12月9日前将《全省教育系统老干部工作先进集体推荐审批表》《全省教育系统老干部工作先进工作者推荐审批表》和先进事迹材料(见附件2、3,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三份)及电子版报省教育厅离退处。
          3. 适时召开全省教育系统老干部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对“全省教育系统老干部工作先进集体”和“全省教育系统老干部工作先进工作者”分别进行表彰。
          在推荐评选过程中,对推荐对象存在异议的单位应进行认真调查,并尽快提出处理意见。如不及时反馈意见,将取消该推荐对象的评选资格。
          五、评选要求
          1.坚持评选标准,确保评选质量。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坚持以政治表现、工作实绩作为衡量标准,要有突出事迹和贡献;坚持好中选优,确保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
          2.严肃评选纪律,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推荐评选纪律,严把事迹材料审核关,认真处理群众举报,杜绝暗箱操作。对于伪造事迹材料骗取荣誉或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单位和个人,经查实后撤销其评选资格,取消推荐名额。对于在推荐评选工作中有严重渎职或者弄虚作假、借机谋私、收受贿赂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六、组织领导
          省教育厅设立全省教育系统老干部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附件4),负责此次评选表彰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评选表彰的具体工作,办公室设在省教育厅离退处。
          联系人:吴宗卓     
          电话:029—87231067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9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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