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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度陕西省学前教育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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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  题:关于做好2019年度陕西省学前教育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 索引号码:11610000741297059L/2019-217
  • 发文字号:陕教基一办〔2019〕17号
  • 发布机构: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 公文时效:有效
  • 成文日期:2019-09-17
  • 发布日期:2019-09-20 09:08:33
  • 类  别:学前教育
  • 浏览次数:7080
    各市教育局,杨凌示范区教育局、西咸新区教育卫体局,韩城市教育局,神木市、府谷县教育和体育局,相关高等学校:
          为进一步深化全省学前教育改革,促进学前教育研究深入开展,切实提高学前教育课题研究水平,努力破解学前教育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推动全省学前教育内涵发展和品质提升,省教育厅决定开展2019年学前教育研究课题立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指南
          2019年是实施陕西省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的关键一年,课题研究项目应紧紧围绕我省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重点任务,注重系统研究、综合实践,研究成果具有一定前瞻性、实用性和创新性。申请人可根据工作实际,参考下列选题方向,自定研究内容和课题名称。
          (一)破解学前教育管理体制机制障碍主要包括普惠性民办园收费标准与运行管理、普惠园补助政策、乡镇和村级幼儿园一体化管理、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幼儿园成本分担、遏制部分民办园过度逐利、民办幼儿园分类管理与健康发展、支持企事业办园和部队、集体办园发展,无证幼儿园治理等方面。 
          (二)扩大学前教育资源主要包括优化学前教育规划布点、建立幼儿园良性进退机制、扩大普惠性资源等方面。
          (三)加强幼儿园内部管理主要包括幼儿园精细化管理、文化建设、安全管理、教师配备、教师心理健康、专业培养与能力提升、梯队建设、队伍稳定与持续发展、激励机制、家园共育等方面。
          (四)提升保育教育质量主要包括一日常规优化、园本课程、幼儿游戏、部室活动、区域活动、幼小衔接、幼儿体育、幼儿视力保护、特殊儿童教育、留守儿童教育、混龄教育、保教质量评估、儿童成长档案建立等方面。
          (五)开展0-3岁托育机构教师培养工作主要包括培养方向、课程设置、专业教师培训等方面。
          二、申报范围和立项数量
          (一)申报范围:各市、县(区)教育行政及教研部门,各相关高校,各级各类幼儿园。
          (二)立项数量:2019年度计划设立研究项目50项,其中重大项目10项,重点项目10项,一般项目30项。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项目要求。
          1. 教育部和省、部级有关方面已立项的课题,不再申报。与已批准立项的省、部级项目属同科类、同类型,且无新思想、新发展的,不再申报。已立项研究较多,或已有较为成熟研究成果的,如无创新发展,原则上不再立项。未结题的不得申报。
          2. 本次研究课题项目立项建设周期为2年,立项采取差额立项的方式进行评审。各市(区)要鼓励城区、镇区、乡村的公办和民办幼儿园积极申报,名额分配见附件1。各相关高校申报数量原则上不超过3项。以市为单位组织申报,相关高校直接申报。省教育厅将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经公示后公布立项结果。
           (二)项目主持人要求。
          1. 项目研究工作实行主持人负责制,主持人须对所申报项目的相关问题、国内外学前教育改革研究动态、我国学前教育相关政策有深入了解;曾做过相关课题的研究,并取得过一定研究成果。原则上项目主持人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项目主持人,须由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
          2. 一个项目主持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省级课题,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省级课题申请。
          3. 同一项目不得多头申报。项目负责人和参与人原则上不超过5人。
           四、申报办法
          (一)申报材料。
          1. 市(区)教育局、高校申报公文和《2019年陕西省学前教育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各一式一份。
          2.《陕西学前教育研究项目立项申报书》(见附件3)一式三份,每个项目申报材料用厚牛皮纸袋装好,并在纸袋外贴上项目申请书封面复印件。 
          3. 申报书中涉及的论文、教材及教研、科研、获奖情况等支撑材料暂不报送,由市(区)教育局负责审核并保存,省教育厅将根据需要调阅审核。
          (二)申报方式。
           各市(区)教育局和相关高校于2019年10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省教育厅基教一处,并将附件2、3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xjytjjsc@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请各市(区)教育局和相关高校高度重视本次课题立项研究工作,切实加强统筹协调,做好动员、组织与指导工作,选报高质量的研究课题,有力推动我省学前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附件: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9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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