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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开展“我和祖国共奋进唱响新时代团结之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实践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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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  题:关于认真开展“我和祖国共奋进唱响新时代团结之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实践活动的通知
  • 索引号码:11610000741297059L/2019-215
  • 发文字号:陕教基二办〔2019〕21号
  • 发布机构: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 公文时效:有效
  • 成文日期:2019-09-18
  • 发布日期:2019-09-18 16:42:44
  • 类  别:高中教育
  • 浏览次数:12813
    各市教育局,杨凌示范区教育局、西咸新区教育卫体局,韩城市教育局,神木市、府谷县教育和体育局,厅属有关单位:
          按照教育部民族教育司《关于开展“我和祖国共奋进 唱响新时代团结之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实践活动的通知》(教民司函〔2019〕45号)精神,为隆重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力推进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团结进步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教育部决定在全国中小学校开展“我和祖国共奋进 唱响新时代团结之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实践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我和我的祖国共奋进 唱响新时代团结之歌
          二、活动目的
          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实践系列活动,生动展现各民族师生心怀祖国、爱党爱国、勤奋好学、团结奋进的良好精神面貌,深入挖掘各民族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顽强拼搏、改革创新的生动事例;教育引导广大师生在新时代自觉弘扬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增强“五个认同”“三个离不开”,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
          三、活动内容
          1.讲好民族团结进步故事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活动,积极开展征文、演讲、主题班会、录制微视频、民族团结进步先进个人和集体校园报告会等活动,分享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故事,厚植爱国主义情怀。各中小学校要按照《学校民族团结教育指导纲要(试行)》有关要求,于9月底前,认真组织开展一次民族团结教育课。各设区市教育局(省直管县、市参加所属市评选)要组织开展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征文活动,于10月10日前,以市为单位遴选报送10篇优秀征文(小学3篇、初中4篇、高中3篇,字数控制在1000字以内)。
          2.深入推进各民族交往交流实践活动各学校要开展多层次多领域多样化的民族联谊活动,引导各民族学生相互了解、相互尊重、相互欣赏、相互学习。依托教育对口支援机制,深入推进“手拉手心连心”、经验交流等活动,增进各民族师生之间交往交流交融。各内地民族班承办学校要创造条件,逐步推进混班教学、混合住宿,促进共同学习、共同进步。西安市教育局要组织优质初中学校与西安市浐灞第一中学建立帮扶机制,促进其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安康市、商洛市教育局要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加强宁陕县、镇安县民族镇学校建设。与西藏阿里有关学校建立“手拉手心连心”帮扶关系的学校,要组织开展好帮扶活动。在西藏阿里支教的陕西教师,要根据实际情况,深入开展家访活动。
          3.积极营造校园民族团结氛围要加强学校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宣传展示栏、体验室、陈列室、微博物馆等建设,在校园悬挂革命领袖、科学家、英雄模范等杰出人物的画像和格言,展示师生民族团结进步优秀作品,大力宣传民族团结进步政策和成果,积极在校园营造浓厚的民族团结教育氛围。
          四、活动要求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充分认识本次活动的重大意义,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积极做好活动的筹划和组织协调工作,确保活动取得实效。请于10月15日前,以市为单位将活动开展情况(含本市遴选的一所学校的《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系列实践活动成果征集表》,见附件)报省教育厅基教二处。
          联系人:张雅楠        电话:029-88668681
          邮箱:sxjytygc@163.com

          附件: 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系列实践活动成果征集表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9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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