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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表彰2019年“百姓学习之星”和“终身学习品牌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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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  题:关于遴选表彰2019年“百姓学习之星”和“终身学习品牌项目”的通知
  • 索引号码:11610000741297059L/2019-200
  • 发文字号:
  • 发布机构: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 公文时效:有效
  • 成文日期:2019-08-21
  • 发布日期:2019-08-23 12:26:25
  • 类  别: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
  • 浏览次数:8145
    各市教育局,杨凌示范区教育局、西咸新区教育卫体局,韩城市教育局、神木市、府谷县教育和体育局,省成人继续教育社区教育培训基地、高等学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厅属有关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举办2019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的通知》(陕教职办〔2019〕18号)精神以及教育部、中国成人教育协会工作部署,决定在全省开展2019年“百姓学习之星”和“终身学习品牌项目”遴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百姓学习之星”遴选对象和条件
          (一)遴选对象。
          凡坚持读书学习、坚持参与成人继续教育的从业人员和社会成员均可参与遴选活动。推荐遴选通过各类成人继续教育成长、成功的“百姓学习之星”,全民终身学习的励志故事和典型人物。
          (二)遴选条件。
          1.事迹感染力强。坚持终身学习理念,长期坚持读书学习、参加成人继续教育活动,并把学习、工作、创业、创新有机结合起来,学以致用成效显著,学习精神和事迹感人。
          2.群众认可度高。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单位或社区具有较高的威信和感召力,能够有效带动周围群众广泛参与读书学习、参与成人继续教育,为奋力办好继续教育,加快建设学习型社会,大力提高国民素质做出积极贡献。受过国家级和省级表彰者可优先考虑。
          3.体现群众性。重点在生产、经营、管理岗位的从业人员,技术能手、新型职业农民、退役军人和基层群众中的老年人、残疾人中遴选具有较强影响力、感染力的“百姓学习之星”。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不推荐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
          4.体现引领性。在坚持读书学习、参与成人继续教育,提高自身素质和周边群众素质,在推进各项事业创新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设学习型社会等方面发挥引领作用。
          二、“终身学习品牌项目”遴选范围和要求
          (一)遴选范围。
          推荐遴选各地大力发展各级学历继续教育,各类非学历继续教育培训,包括行业企业职工教育培训、农民继续教育、社区教育、老年教育等重点人群的教育培训项目,成人继续教育服务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战略、国家级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示范县建设、学习型社会和学习型组织建设、成人继续教育优质资源开放共享等方面的优秀工作案例和发展成果。
          凡是利用各类教育和社会资源,依托一定场所,面向社会,有计划、持续性为广大群众提供终身学习服务,具有鲜明特色和一定学习规模,并在本地区或本行业具有较强的影响力和感召力,具有较强示范作用的百姓终身学习活动和教育培训项目;组织推动本地或本单位教育培训与终身学习的项目;以及在各级各类学历继续教育、各类非学历继续教育培训、学习型社会和学习型组织建设、成人继续教育优质资源开放共享等方面服务终身学习的优秀工作案例等项目均可参加推荐遴选。
          (二)遴选条件。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定位明确,有持续发展规划。学习内容健康,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有关要求。
          2.组织管理规范,计划安排合理,活动组织形式多样,参与方式便捷,学习资源丰富,学习场所、服务内容相对稳定,经费有保障。
          3.拥有一支素质高,热心服务的专家、教师和管理服务人员或志愿者队伍。
          4.组织推动本地或本单位教育培训与终身学习的项目形成了特色品牌,受益人数多,活动范围广,百姓满意度高,社会影响大,参与学习的人数一般每年不少于2000人或6000人次,对促进全民终身学习做出积极贡献。
          5.举办主体不限;优秀工作案例、项目启动或创建时间不少于两年。
          6.品牌项目应有具体的项目名称、活动内容与形式、具体措施与保障、取得的成效与影响等,一般不以单位或院校名称上报。
          三、遴选表彰名额
          全省计划遴选表彰“百姓学习之星”50名、“终身学习品牌项目”20个。各市(区)教育局可根据实际情况推荐5—8名“百姓学习之星”和2—3个“终身学习品牌项目”,其他单位可推荐1名和1个。
          2018年以前受省教育厅和全国表彰的“百姓学习之星”“终身学习品牌项目”不再参评同级遴选。
          四、遴选方式及工作流程
          (一)民主推荐。各社区、乡村、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按照遴选条件,自下而上进行推荐,县(区)教育局研究或县(区)教育局与有关部门协商,综合统筹后确定推荐人选及品牌项目名单,对确定的推荐人选和项目,认真填写推荐意见和感人事迹等内容。
          (二)市(区)初评。市(区)教育局对所属县(区)教育局和单位推荐人选和项目进行初审,并按要求将推荐材料报送省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领导小组办公室(省社区教育指导中心)。
          省成人继续教育社区教育培训基地、厅属有关单位按要求由法人单位具名报送。
          (三)专家评审。省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提出2019年拟表彰的“陕西省百姓学习之星”和“陕西省终身学习品牌项目”名单。省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领导小组研究确定2019年拟表彰的“陕西省百姓学习之星” 和“陕西省终身学习品牌项目”名单。
          (四)公示表彰。省教育厅在厅门户网站对2019年拟表彰的“陕西省百姓学习之星”和“陕西省终身学习品牌项目”名单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予以表彰。
          五、表彰奖励
          表彰奖励工作坚持物质奖励与精神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被评选为“陕西省百姓学习之星”的人选和“陕西省终身学习品牌项目”,省教育厅将授予荣誉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和奖牌。同时,从中选送5位事迹特别感人的“百姓学习之星”人选和7个特别受百姓喜爱的“终身学习品牌项目”,报全国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工作小组办公室,参加全国遴选表彰。
          六、相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市(区)教育局、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依照遴选条件和程序做好推荐和材料报送等工作,确保遴选工作公开、公正、公平。通过遴选表彰树立一批坚持读书学习、坚持参加成人继续教育的典型;打造一批特别受百姓喜爱的学习品牌项目,切实推动全民终身学习,加快建设学习大国。
          (二)统筹规划,加强协调。教育行政部门要主动与有关部门联系,统筹规划,加强协调,把各行各业生产一线从业人员和基层群众中具有影响力、感染力的百姓学习之星和特别受百姓喜爱的终身学习品牌项目遴选出来,扩大影响,鼓励更多的地方、部门和群众积极参与学习活动,以实际行动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献礼。
          (三)报送材料要求。
          1百姓学习之星材料要求。
          (1)填报《“百姓学习之星”遴选表》和《“百姓学习之星”遴选登记表》(见附件1、2),各一式4份,同时报送电子版。
          (2)每人报送反映坚持读书学习和参加成人继续教育活动的照片3-5张(电子版)。
          (3)鼓励各地报送视频资料(视频时间3-4分钟,mp4格式),以便更好的宣传与推广“百姓学习之星”的事迹。
          2终身学习品牌项目材料要求。
          (1)填报《“终身学习品牌项目”遴选表》和《“终身学习品牌项目”遴选登记表》(见附件3、4),各一式4份,同时报送电子版。
          (2)报送近年来开展学习活动的工作总结(1600字)和反映学习品牌项目的照片3-5张(电子版)。
          (3)报送视频资料(视频时间4-5分钟,mp4格式),以便更好的宣传与推广“终身学习品牌项目”的成果。
          3.推荐事迹特别感人的“百姓学习之星”和特别受百姓喜爱的“终身学习品牌项目”典范,除按照以上要求报送各项材料外,还必须报送音像视频资料,重点介绍坚持读书学习的突出事迹、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典型案例和开展成人继续教育活动项目品牌的成功经验。技术要求:MP4格式,编码:H.264,分辨率:1280×720P,帧率:25,视频时间4-5分钟。
          报送材料截至2019年8月30日,逾期视作自行放弃。
          七、联系方式
          (一)省教育厅职成教处
          赵登攀  029—88668807   李春娥  029—88668836
          (二)省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领导小组办公室(省社区教育指导中心)
          刘济中  029—89057672  张珈源  17782569087
          通信地址:西安市长安区郭杜北街41号(陕西广播电视大学)
          邮政编码:710119
          电子邮箱:sh_sqjy@163.com

          附件:
          1.   “百姓学习之星”遴选表
          2.   “百姓学习之星”遴选登记表
          3.   “终身学习品牌项目”遴选表
          4.   “终身学习品牌项目”遴选登记表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9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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