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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现代学徒制试点年检、验收及推广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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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  题:关于做好现代学徒制试点年检、验收及推广工作的通知
  • 索引号码:11610000741297059L/2019-174
  • 发文字号:陕教高办〔2019〕19号
  • 发布机构: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 公文时效:有效
  • 成文日期:2019-06-27
  • 发布日期:2019-06-28 16:21:10
  • 类  别:高等教育
  • 浏览次数:7237
    各市教育局,杨凌示范区教育局、西咸新区教育卫体局,韩城市教育局,神木市、府谷县教育和体育局,各高等职业院校,省属各中等职业学校:
          为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现代学徒制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19〕12号)、《关于做好2019年现代学徒制试点年度检查和验收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9〕60号)和陕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通知》,现就我省现代学徒制试点年检、验收及推广工作通知如下:
          一、目标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健全德技并修、工学结合的育人机制和多方参与的质量评价机制,深入推进教师、教材、教法改革,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第三批年检、第二批验收,总结试点成功经验和典型案例,在国家重大战略和区域支柱产业等相关专业,全面推广政府引导、行业参与、社会支持、企业和职业学校双主体育人的中国特色现代学徒制。
          二、工作重点
          (一)年检工作。
          第三批试点单位对照备案任务书,总结试点经验、撰写自检报告。自检报告应包括:试点年度任务完成情况、工作成效及创新点、资金到位和执行情况、存在问题、改进措施及建议、下一阶段工作计划等。
          (二)验收工作。
          第二批试点单位对照备案任务书、年度检查意见表,撰写总结报告,并提供佐证材料。总结报告应包括:试点目标完成情况、工作成效及创新点、资金到位和执行情况、存在问题、改进措施及建议、下一阶段工作计划等。
          (三)推广工作。
          各地、各学校要明确全面推广现代学徒制的目标任务和工作举措,引导行业、企业和学校积极开展学徒培养,落实好以下重点任务。
          1. 招生招工一体化。校企共同制订和实施招生招工方案,规范招生录取和企业用工程序,推进招生招工同步、先招工后招生、先招生后招工,明确学徒的企业员工和职业学校学生双重身份,保障学徒的合法权益。
          2. 标准体系建设。按照专业设置与产业需求对接、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的要求,校企共同研制高水平的现代学徒制专业教学标准、课程标准、实训条件建设标准等相关标准,做好落地实施工作。在开展现代学徒制的专业率先实施“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
          3. 双导师团队建设。推广学校教师和企业师傅共同承担教育教学任务的双导师制度,校企分别设立兼职教师岗位和学徒指导岗位,完善双导师选拔、培养、考核、激励等办法,加大学校与企业之间人员互聘共用、双向挂职锻炼、横向联合技术研发和专业建设的力度,打造专兼结合的双导师团队。
          4. 教学资源建设。充分利用生产性实习实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协同创新中心等,发挥校企双方的场所、设备、人员优势,共同开发新型活页式、工作手册式教材并配套信息化资源,及时吸纳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和典型生产案例,形成共建共享的教学资源体系。
          5. 培养模式改革。按照企业生产和学徒工作生活实际,实施弹性学习时间和学分制管理,积极探索三天在企业、两天在学校的“3+2”培养模式,着力培养学生的专业精神、职业精神和工匠精神,提升学生的职业道德、职业技能和就业创业能力。
          6. 管理机制建设。健全与现代学徒制相适应的教学管理与运行机制。校企协同制订现代学徒制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并由学校党委会审定。校企共同分担人才培养成本,完善教学运行与质量监控体系,规范人才培养全过程。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各学校要把现代学徒制工作与贯彻落实中省《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统筹推进,加大制度保障和投入力度,完善政企行校等共同参与的学徒培养质量评价机制,将现代学徒制实施情况作为院校质量年度报告的重要内容。
          (二)完成试点任务。
          各试点单位要通过查资料、看现场等多种形式自査试点工作进展情况,确保高质量完成试点任务。省教育厅对各试点院校报送的年检和验收材料进行复核,并根据实际需要组织实地检查。
          (三)推广典型经验。
          各试点单位要持续推进现代学徒制工作,全面总结推广工作经验,在单位网站设立专栏,及时发布试点成果,充分发挥示范作用。
          四、材料报送
          (一)典型案例。
          请第二、三批试点单位结合现代学徒制工作实际,从招生招工、人才培养、师资队伍、管理创新等方面选择1个主题撰写典型案例。案例内容应思路清晰、图文并茂、数据详实,具有示范作用和推广价值,字数控制在1500字以内。
          (二)年检、验收材料。
          请第二、三批试点单位将公文,年度检查、验收材料和典型案例(各一式一份)于2019年8月9日(星期五)前报送至省教育厅,电子版上传至教育部职成司门户网站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管理平台并分别发送至gjchhd@126.com(高职)、3323365995@qq.com(中职)。
          联系人:
          胡海东(省教育厅高教处)   电话:029-88668916
          滚多海(省教育厅职成教处) 电话:029-88668807
          王 辉(平台技术支持)     电话:020-36409726  13360721716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9年6月27日
     
          
          附件
    现代学徒制试点名单
          第一批:
          咸阳市
          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陕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陕西省电子工业学校
          第二批:
          杨凌职业技术学院
          西安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陕西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
          陕西铁路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西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 
          陕西邮电职业技术学院
          西安职业技术学院
          咸阳职业技术学院
          渭南职业技术学院
          陕西省电子信息学校
          第三批:
          陕西职业技术学院
          陕西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西安汽车科技职业学院
          西安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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