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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少年传承中华传统美德”系列教育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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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  题:关于开展2019年“少年传承中华传统美德”系列教育活动的通知
  • 索引号码:11610000741297059L/2019-171
  • 发文字号:陕教基一办〔2019〕14号
  • 发布机构: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 公文时效:有效
  • 成文日期:2019-06-26
  • 发布日期:2019-06-27 10:27:42
  • 类  别:义务教育
  • 浏览次数:4069
    各市教育局,杨凌示范区教育局、西咸新区教育卫体局,韩城市教育局,神木市、府谷县教育和体育局: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动落实《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9年“少年传承中华传统美德”系列教育活动的通知》(教基厅函〔2019〕34号)要求,2019年将继续在中小学开展“少年传承中华传统美德”系列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少年传承中华传统美德。
          二、活动时间
          2019年6月至10月。
          三、参加对象
          全省普通中小学校在校学生。
          四、活动内容
          2019年“少年传承中华传统美德”系列教育活动包括“传唱爱国歌曲”“英雄在我心中”“我的家风故事”“我们的节日”“小小百家讲坛”“寻访红色足迹”“小小传承人”七项活动。
          (一)传唱爱国歌曲。围绕隆重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这一主题,根据中小学生身心特点,开展喜闻乐见、形式多样、内涵丰富的爱国歌曲校园传唱活动,深情、自然、融合地唱响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主旋律,激发广大学生爱国热情,涵养爱国情怀,让爱国主义精神在学生心中牢牢扎根。
          (二)英雄在我心中。通过宣传英雄模范人物事迹,组织学生观看爱国主义影片,阅读英雄革命家书,走访革命后代,举行歌咏比赛和文艺演出等,引导学生铭记英雄,崇尚英雄,捍卫英雄,学习英雄,关爱英雄,传承和弘扬无私无畏、精忠报国的英雄精神。
          (三)我的家风故事。鼓励中小学生收集自己家族中的优良家风故事,通过征文、演讲、主题班会、微视频等形式进行展示,大力弘扬勤俭、节约、孝顺、坚韧等中华民族传统家庭美德,形成积极健康的人格和良好的品质,教育引导学生把爱家和爱国统一起来,培养学生先大家后小家、为大家舍小家的家国情怀,努力成长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四)我们的节日。深入挖掘端午、中秋、重阳等中华民族传统节日的文化内涵,开展介绍节日历史渊源、精神内涵、文化习俗等校园文化活动,突出爱国主题,丰富内容形式,增强节日的体验感和文化感,更好弘扬爱国精神,凝聚爱国力量。
          (五)小小百家讲坛。组织中小学生围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阅读中国古典文学、民族文化、历史典故、神话寓言等经典读物,开展诵读和主题演讲,增强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理解和认同。
          (六)寻访红色足迹。通过综合实践活动、研学实践教育、冬夏令营等活动,组织中小学生到革命历史遗址、革命历史博物馆、革命先辈纪念馆、烈士陵园等场所参观学习,引导学生了解、学习中国革命史和中国共产党历史,加深对革命传统和革命精神的感悟,传承红色基因。
          (七)小小传承人。组织中小学生在了解历史文化知识的基础上,充分结合当地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发掘家乡的优秀传统文化,学习体验并动手制作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和产品,争做非遗的小传承者。通过传承实践,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中华传统美德内化于心,变成个人的自觉行动。
          五、活动要求
          各地要在以往组织活动的基础上,深入挖掘系列教育活动的内涵,进一步创新方式,制定切实有效的工作方案,重视并做好活动的策划和组织工作,保证本地区活动顺利开展。
          (一)严格把关。要确保各项活动能够体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精神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内容,做到思想观点正确,内容健康向上。
          (二)确保安全。要加强安全防范,做好安全预案,落实安全措施,强化安全教育,有条件的地区可为学生购买必要保险。
          (三)广泛宣传。要大力宣传系列教育活动的经验和成果,扩大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共同营造传承中华传统美德、关心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
          各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开展此项活动的情况将纳入省级德育年报考核范围。请各市(区、县)将活动开展情况形成3000字左右的总结报告,并以附件形式提供5-10个区(县)或学校的优秀案例(单项活动或整体开展情况均可),于2019年10月11日(星期五)前将纸质版以正式函件形式报省教育厅基础教育一处,并同时报送电子版。
          联系人:洪莹
          电话:029-88668895(传真)
          电子邮箱:jjyc2010@163.com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9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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