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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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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  题:关于开展2019年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
  • 索引号码:11610000741297059L/2019-148
  • 发文字号:
  • 发布机构: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 公文时效:有效
  • 成文日期:2019-05-30
  • 发布日期:2019-06-03 17:34:33
  • 类  别:高等教育
  • 浏览次数:7010
    各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高校实践育人工作,推动高校加快实验教学改革和实验室建设,省教育厅决定开展2019年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全省本科高校均可申报。2019年计划遴选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各30个左右。已获批国家级、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的不再参与申报。
          二、申报限额
          实行限额申报制度,具体限额见附件1。
          三、申报要求
          (一)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按照《陕西省本科高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报指南》(见附件2)有关要求进行申报。
          (二)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
          按照《陕西省本科高校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申报指南》(见附件3)有关要求进行申报。
          四、申报程序
          (一)高校按照评选条件,公示无异议后按限额向省教育厅申报。
          (二)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高校申报材料进行评议,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建设对象。
          五、申报材料
          (一)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1. 学校申报公文及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报汇总表;
          2.《陕西省本科高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报书》;
          3. 实验教学中心视频材料。包括实验教学中心实验仪器设备与环境的全貌,典型实验项目内容等;
          4. 关于实验教学中心建设的支撑材料。包括相关政策、保障措施、规章制度和建设成果等。
          (二)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
          1. 学校申报公文及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申报汇总表;
          2.《陕西省本科高校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申报书》;
          3. 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视频材料。包括实验教学中心实验设备与环境的全貌,典型虚拟仿真实验项目内容等;
          4. 关于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建设的支撑材料。包括相关政策、规章制度、保障措施和建设成果等。
          请于2019年7月5日(星期五)前,将申报材料(公文及汇总表、申报书、支撑材料纸质版、申报材料光盘)一式一份报送至陕西师范大学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校务楼625室),逾期不予受理。
          六、工作要求
          (一)各高校要高度重视,把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建设作为推进“四个一流”建设、培养一流人才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加大支持力度,持续进行建设。
          (二)各高校要根据本通知要求和学校实际科学规划,按标准择优遴选,扎实做好申报工作。
          (三)各高校要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实验室的建设和运行管理,以高水平实验教学支撑高质量人才培养工作。
          联系人及电话:何文来(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
          029-88668917
          刘少恒(陕西师范大学)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9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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