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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苏陕扶贫协作项目陕西省贫困县区中小学幼儿园管理人员和教师赴江苏培训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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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  题:关于开展2019年苏陕扶贫协作项目陕西省贫困县区中小学幼儿园管理人员和教师赴江苏培训的通知
  • 索引号码:11610000741297059L/2019-127
  • 发文字号:
  • 发布机构: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 公文时效:有效
  • 成文日期:2019-05-14
  • 发布日期:2019-05-15 14:34:27
  • 类  别:教师管理
  • 浏览次数:5659
    各市教育局,有关培训机构: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东西部扶贫协作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实党中央“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要求,学习借鉴江苏基础教育先进的经验,切实支持我省贫困县区(具体名单见附件1)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提升贫困地区校长办学治校能力和教师专业素养,省教育厅决定面向贫困县区选派一批中小学骨干管理人员和教师赴江苏参加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通过对贫困地区骨干校园长、管理人员和教师进行有针对性的专业培训,学习借鉴江苏中小学先进办学经验,开阔教育视野:(1)帮助管理者更新管理理念,总结办学经验,凝练办学特色,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提升办学治校能力,促进学校改进与发展;(2)帮助教师更新教育教学理念,拓展学科专业视野,提升教育教学水平和专业发展能力;(3)提升培训对象在学校管理和教育教学等方面的示范能力,为贫困地区打造一支管理和教学骨干力量,以引领带动当地基础教育整体发展。
          二、培训对象及名额分配
          (一)贫困地区乡村中小学骨干校园长领导力培训项目:贫困地区乡镇以下初中、小学校长各50名,幼儿园园长100名,共200名。
          (二)贫困地区乡村中小学教导主任执行力培训项目:贫困地区乡镇以下初中、小学教导主任各50名,总计100名。
          (三)贫困地区乡村中小学骨干教师教学能力提升项目:贫困地区初中(语文、数学)、小学(语文、数学),各50名,总计200名。
          (四)贫困地区乡村幼儿园骨干教师保教能力提升项目:贫困地区幼儿园骨干教师50名。
          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2。
          三、培训内容与方式
          (一)培训内容
          1.管理人员:围绕《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义务教育学校校长专业标准》《幼儿园园长专业标准》《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等要求,从理想信念与党性修养、政策法规与校园安全、规划学校发展、营造育人文化、领导课程教学、引领教师发展、优化学校管理等维度,针对农村学校和幼儿园管理人员专业发展的实际需求,设计安排有针对性的课程模块。
          2.教师:针对贫困地区教师专业发展需要,从师德修养、专业知识、专业视野等方面提升专业水平,从教学设计、教学方法、班级管理、德育工作等方面提升专业技能,重视培养教师的教学研究意识与自我发展能力。
          (二)培训方式
          每期培训20天,采取“集中培训+跟岗研修+返岗实践”的三段式培训方式。其中院校集中培训8天,跟岗研修12天(两周),返岗实践30天。培训项目承办单位在重视理论学习的同时,一定要强化示范观摩、实地考察、情景体验。尤其要重视“跟岗研修”环节,在当地择优遴选中小学幼儿园作为基地学校,配备高水平理论导师和实践导师,增强培训对象实地情境的浸润感。返岗实践要采取实地指导和远程跟进相结合的方式,组织专家对参训学员返岗实践进行全程指导,定期解答问题,分享经验,展示培训成果。
          四、项目承办机构及培训时间
          小学校长、小学教导主任培训项目由南京师范大学承办,2019年5月26日至2019年6月14日培训,5月26日报到;幼儿园园长及幼儿骨干教师培训由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承办,2019年6月3日至2019年6月22日培训,6月3日报到。其它项目的承办单位及培训时间另文通知。
          五、有关事项
          (一)培训机构要充分实施苏陕协作项目的重大意义,强化责任意识,精心组织,认真实施,确保培训质量。要精心做好训前调研,科学制定培训实施方案;组建高水平专家团队,通过专家引领、互动参与、案例教学、现场教学、交流研讨、同伴互助、名校(园)访学、跟进指导和撰写心得体会等方式实施培训;做好训后跟踪指导,巩固培训成果。在开班前10天通过电话、短信等多种形式与每位参训学员取得联系,保证学员能够按时参训。培训期间提供2-3期有特色、高质量的工作简报,生成有特色、有亮点、有质量的培训资源。
          (二)培训机构要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有效的质量监控、绩效自评和学员评价,保证实施进度和质量。培训效果和评估结果要及时向陕西省教育厅反馈。
          (三)各相关市县教育部门要充分认识苏陕扶贫协作项目的重要意义,深刻领会项目的重要背景,高度重视参训学员选派工作,把培训与校园长队伍建设规划相结合,与教师骨干体系建设相结合,择优遴选有发展潜力、能够在本区域(县乡)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骨干校园长和教师足额参加培训,并督促学员按时参加培训,不得请假,并对学员的实际参训学习情况进行跟踪和评估,确保学员的报到率和结业率。培训结束后,要及时组织当地参训学员交流培训收获、展示培训成果,注重将培训成果转化为学校管理和教育教学的实践行动,充分发挥辐射带动作用。各市要将参训教师信息汇总表(见附件3)于开班前10天上传至陕西省中小学教师培训管理系统(http://jspx.sneducloud.com,联系人:余江;联系电话:029-62782209)。
          (四)参训学员要积极参与训前需求调研,严格遵守培训考勤制度,按时参加各项培训活动。培训期间认真撰写学习日志和返岗实践日志、周记、案例和总结,在江苏培训期间提交1-2篇培训心得体会。培训结束后,要学以致用,梳理经验、反思问题、充分利用培训资源,开展自主性、持续性学习,完成返岗实践任务,提交实践总结1篇。通过培训,不断提升教育教学技能,切实提高解决教育教学中突出问题的能力。
          (五)研修期间的培训费、资料费、食宿费从苏陕扶贫协作项目资金和省级教师培训经费支出,往返交通费由学员所在单位按规定报销。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科浦(陕西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
          电话:029—88668692(兼传真)
          联系人:邹燕(陕西省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培训中心)
          电话:029—85370080
          电子邮箱:37537558@qq.com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9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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