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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面排查特岗教师工资待遇落实情况的紧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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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  题:关于全面排查特岗教师工资待遇落实情况的紧急通知
  • 索引号码:11610000741297059L/2019-053
  • 发文字号:陕教师办〔2019〕1号
  • 发布机构: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 公文时效:失效
  • 成文日期:2019-03-05
  • 发布日期:2019-03-05 15:13:09
  • 类  别:教师管理
  • 浏览次数:48413
    各有关市教育局(特岗办):
          今年1月,媒体报道渭南市临渭区未及时发放特岗教师工资问题,引起社会高度关注,中央领导同志作出重要批示。教育部和省委、省政府要求对此事进行深刻反思,举一反三,积极整改,切实维护特岗教师的合法权益。渭南市临渭区未及时发放特岗教师工资待遇事件,反映出我省一些基层政府工作部门领导站位不高,认识不够,政策落实不到位,具体工作不实不细,给特岗教师群体的合法权益造成了一定伤害。
          为准确掌握全省特岗教师工资待遇落实情况,督促相关市、县(区)积极整改,切实维护特岗教师群体的合法权益,经研究,省教育厅决定对全省特岗教师工资待遇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排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查内容
          (一)招聘总体情况。近年各市分县区特岗教师的招聘人数、留任人数;三年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特岗教师,能否顺利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其编制、工资接转等工作是否落实到位,目前还有多少人未办理编制、工资等手续;是否还存在体制机制障碍。
          (二)工资待遇落实情况。中央财政按照人均3.46万元/年标准拨付的特岗教师工资,各县(区)是否落实到位并按月足额发;服务期内特岗教师的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是否办理到位;国家规定的其他福利待遇落实情况,如婚丧假、病假、产假等休假制度执行情况,周转宿舍安排情况等。
          (三)其他待遇落实情况。特岗教师工资是否高于3.46万元/年,高出部分请说明执行的工资标准和实际发放数额等情况;各县区特岗教师工资水平与同等条件在编公办教师工资水平差异情况;其他社会保险费(如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情况;是否发放乡镇工作人员补贴、防暑降温费、冬季取暖补贴,符合条件的特岗教师是否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等。
          二、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全面排查。各市要高度重视特岗教师群体待遇落实工作,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及时开展全面自查,要摸清楚辖区各县实施特岗计划以来特岗教师待遇落实的真实情况。一是是否按照中、省要求成立组织协调机构,并建立相应规章制度,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二是是否存在贯彻执行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消极应付、监管不力等问题;三是职能部门是否存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怠政懒政庸政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现象。要如实填写《陕西省分县区特岗教师工资待遇落实情况统计表》(附后),逐项查摆问题并形成自查报告,内容务必客观真实,实事求是,数据准确,详实可靠。
          (二)聚焦问题,全面整改。各市教育局(特岗办)要结合省委“讲政治、敢担当、改作风”专题教育,坚持问题导向,积极有效整改,确保取得实效。一是及时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汇报自查情况,针对特岗计划实施过程中工资待遇落实不及时、不到位、不达标等问题,积极协调同级人社、财政、编制等部门,迅速研究部署,制定整改落实工作方案;二是进一步夯实责任主体和监督责任,积极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完善相关制度,夯实责任分工,建立良性工作机制,突出解决特岗教师在工作、生活和思想上的实际问题;三是以临渭区的问题为鉴,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拿出真招实招,积极主动作为,指导各县区不折不扣执行中、省政策规定,对存在问题要逐一整改,坚决落实好特岗教师工资待遇和相关福利保障,确保2019年4月底前全面落实整改到位,确保特岗教师享受与当地公办教师同等待遇。
          (三)加强督导,确保实效。各市要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和我省《实施意见》为契机,对相关涉师问题研究制定解决方案,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制定时间表、任务书,确保中小学教师安心舒心工作,坚决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造成负面影响。一是认真完成自查,自查报告及统计表务于3月15日(星期五)前以书面和电子形式报省教育厅;二是建立报告制度,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每周五下班前必须向省教育厅报送工作进展和完成情况;三是限期完成整改,各地应在4月底前全面落实特岗教师工资待遇,确保其享受当地公办教师同等待遇。
          各市应将各县区负责特岗教师工资待遇落实工作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于3月15日前报省教育厅备案,省教育厅将适时对各地落实特岗教师工资待遇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接到通知后仍然不作为、慢作为,不向市、县(区)主要领导汇报工作情况,因待遇落实不到位引发特岗教师群体性上访事件的将严肃问责。
          联 系 人:韩润社、陈 泽(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
          联系电话:029—88668691(兼传真)
          电子邮箱:sxtgjs@126.com
          附件:   陕西省特岗教师工资待遇落实情况统计表.xls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9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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