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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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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  题:关于开展2019年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 索引号码:11610000741297059L/2019-032
  • 发文字号:陕教生办〔2019〕2号
  • 发布机构: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 公文时效:失效
  • 成文日期:2019-02-01
  • 发布日期:2019-02-02 14:15:16
  • 类  别:高校学生管理
  • 浏览次数:6483
    各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高校创新创业总结宣传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16〕3号)精神,按照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关于开展2019年度全国高校创新创业总结宣传工作的通知》(教毕指〔2019〕3号,见附件)要求,省教育厅定于近期开展2019年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创新创业总结宣传工作
          开展高校创新创业总结宣传工作,是新形势下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以总结推广高校在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创业指导服务及高质量创业就业等方面的典型经验为主要内容,每年总结推荐50所“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的典型经验,具有较强的示范性和典型性,意义重大。各高校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促进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政策措施、先进经验和典型案例,以高校创新创业总结宣传工作为着力点,全面推进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带动毕业生更高质量就业创业。
          二、认真做好典型经验高校申报工作
          (一)申报范围。
          被评为陕西省示范性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机构的学校或省级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可结合实际,自愿申报。
          已获选为2016、2017、2018年度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的学校不再参加本年度申报工作。
          (二)申报要求。
          请严格按照《2019年度全国高校创新创业总结宣传工作学校总结报告报送要求》,系统凝练本校创新创业经验特色,形成总结报告并逐条提供支撑材料(报送要求和申报材料模板等资料请在“陕西高校就业创业”工作群下载),并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原件)于2019年3月1日(星期五)前报省教育厅学生处,逾期不予受理。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初评后,于3月15日前向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推荐。
          联系人:杜斌
          电话:029—88668867
          邮箱:dududu55@163.com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9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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