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厅文件 » 教育厅文件

关于确定第十二批省级社区教育实验区、第二批省级社区教育示范区名单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打印  
    标  题:关于确定第十二批省级社区教育实验区、第二批省级社区教育示范区名单的通知
  • 索引号码:11610000741297059L/2018-413
  • 发文字号:陕教职办〔2018〕31号
  • 发布机构: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 公文时效:失效
  • 成文日期:2018-12-27
  • 发布日期:2018-12-28 09:04:32
  • 类  别: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
  • 浏览次数:6540
    各市教育局,杨凌示范区教育局、西咸新区教育卫体局,韩城市、神木市、府谷县教育局:
          为落实省教育厅等九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社区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陕教〔2017〕85号),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创建省级社区教育实验区和示范区工作的通知》(陕教职办〔2018〕12号),经县(区)申报、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省社区教育指导中心形式审查,省教育厅组织专家从11月21日至12月21日对2018年申报省级社区教育实验区和示范区的县(区)进行了实地评估,确定西安市临潼区等7个区(县)为第十二批省级社区教育实验区(见附件1),确定西安市灞桥区等3个区(县)为第二批省级社区教育示范区(见附件2)。
          各实验区、示范区要充分发挥改革试点的先行探索和示范引领作用,因地制宜健全社区教育长效机制,以丰富多彩、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劳动精神、工匠精神。
          各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加强对社区教育工作的统筹规划,加大对实验区、示范区的支持力度,创造条件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加快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促进群众安居乐业、社会长治久安。
          省教育厅将建立健全社区教育工作统筹规划、培训指导、交流通报、评估检查等机制。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8年12月27日
     
          附件1
    第十二批省级社区教育实验区名单
          西安市临潼区
          西安市鄠邑区
          宝鸡市眉县
          宝鸡市扶风县
          宝鸡市千阳县
          安康市旬阳县
          安康市平利县
           
          附件2
    第二批省级社区教育示范区名单
           
          西安市灞桥区
          宝鸡市凤翔县
          安康市石泉县
     

    扫一扫分享本页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