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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表彰2018年度全省教育系统信息工作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陕西教育好新闻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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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  题:关于评选表彰2018年度全省教育系统信息工作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陕西教育好新闻有关事项的通知
  • 索引号码:11610000741297059L/2018-347
  • 发文字号:陕教秘办〔2018〕8号
  • 发布机构:中共陕西省委高教工委办公室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 公文时效:失效
  • 成文日期:2018-10-29
  • 发布日期:2018-10-30 12:09:40
  • 类  别:综合政务
  • 浏览次数:6029
    各市教育局,杨凌示范区教育局、西咸新区教育卫体局,韩城市、神木市、府谷县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厅属中等职业学校: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做好舆论引导和监督工作,加强教育宣传和教育信息队伍建设,树立先进典型,提高教育宣传、信息工作水平,省委高教工委、省教育厅决定评选表彰2018年度全省教育系统信息工作先进集体、省教育厅网民留言办理先进集体、全省教育舆情处置工作先进集体,全省教育系统信息工作先进工作者、优秀信息员,省教育厅门户网站教育好新闻、陕西教育好新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全省教育系统信息工作先进集体。
          各市教育局,杨凌示范区教育局、西咸新区教育卫体局,韩城市、神木市、府谷县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厅属中等职业学校,省委高教工委、省教育厅各部(处)室,直属单位。
          (二)省教育厅网民留言办理先进集体。
          2017年10月至2018年9月对省教育厅下发的网民留言办理单进行答复的市教育局,杨凌示范区教育局、西咸新区教育卫体局,韩城市、神木市、府谷县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厅属中等职业学校,省教育厅处室、直属单位。
          (三)全省教育系统信息工作先进工作者。
          全省教育系统负责信息工作处室(部门)的负责同志。
          (四)全省教育系统信息工作优秀信息员。
          全省教育系统各单位信息员。
          (五)省教育厅门户网站教育好新闻。
          2017年11月至2018年10月在省教育厅门户网站刊发的信息。
          (六)陕西教育好新闻(此项由新闻媒体报送)。
          2017年11月至2018年10月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报纸、新闻期刊和电台、电视台、网站发表的关于陕西教育的消息、通讯、新闻评论、图片等。
          (七)全省教育舆情处置工作先进集体。
          2017年11月至2018年10月对省教育厅发布的《每日教育舆情》中所列报的舆情进行快速应对与处置,按期报送处置情况和及时向社会进行回应的市教育局,杨凌示范区教育局、西咸新区教育卫体局,韩城市、神木市、府谷县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厅属中等职业学校。
          二、评选条件
          (一)全省教育系统信息工作先进集体。
          按照市(区)教育局,公办本科院校、民办院校、高职院校,省委高教工委、省教育厅各部(处)室(直属单位)等类别择优评选,以教育厅门户网站、书面载体信息发布综合排名为依据,并综合考虑以下条件:
          1.高度重视信息工作,机构和制度完善,有专人从事信息工作,有良好的信息工作机制;
          2.信息报送及时、准确、全面,格式规范,重大信息无迟、漏、错、瞒、虚报现象,约稿信息上报及时;
          3.注重综合类、调研类信息报送。
          (二)省教育厅网民留言办理先进集体。
          1.高度重视全省网民留言办理单的答复,深入研究、认真核实;
          2.对网民留言办理单办理速度快、答复质量高,不推诿扯皮,件件有着落;
          3.严格按照网民留言办理程序反馈。
          (三)全省教育系统信息工作先进工作者。
          1.政治理论和政策水平较高,综合协调能力和业务能力较强;
          2.重视建立长效机制,狠抓信息制度建设和队伍建设;
          3.所在单位信息累计分数居全省前列,信息工作成绩突出;
          4.原则上分管信息工作1年以上。
          (四)全省教育系统信息工作优秀信息员。
          1.政治素质高,思想作风好,有较高的理论水平;
          2.热爱信息工作,熟悉掌握业务知识和技能,具有较高的信息收集和处理水平,上报信息采用量大,采用率高;
          3.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信息收集、处理、报送及时,主动服务意识强;
          4.报送信息格式规范、内容准确,无重大失误;
          5.原则上从事信息工作1年以上。
          (五)省教育厅门户网站教育好新闻。
          1.及时、全面、准确地反映全局性、倾向性的重要问题及新情况、新问题;
          2.信息内容翔实、文字精炼、层次清晰、图文并茂,点击量高,影响面大,重点在书面载体和省教育厅门户网站头条、要闻、热点聚焦和图片新闻中筛选;
          3.信息针对性、前瞻性和综合性强,对领导决策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或对兄弟单位相关工作具有重要借鉴意义。
          (六)陕西教育好新闻。
          1.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符合新闻工作和教育工作的规律和要求;
          2.内容翔实,主题鲜明,充分反映我省教育改革与发展取得的新成就、新成绩;
          3.文字类作品(包括消息类、通讯类、新闻评论)报送1份完整样报或复印件;广播、电视作品请将原版播出作品复制为适用于DVD机、电脑播放的光盘或提供网址链接。
          (七)全省教育舆情处置工作先进集体。
          1.高度重视全省舆情日报工作,对日报所列报的本单位本部门的舆情,能够深入研究、认真核实,迅速处置并科学回应,按期报送应对与处置情况;
          2.对下发的重大舆情督办单快速响应,办理速度快、答复质量高,不推诿扯皮,件件有着落;
          3.严格执行全省教育舆情日报工作考核办法。
          三、评选办法
          (一)各地、各单位在总结各自信息工作开展情况和网民留言办理、舆情处置情况的基础上进行先进集体自荐。各市(区)教育局可根据所辖县(区、市)教育信息工作开展情况,择优推荐县级教育行政部门2-3名先进工作者或优秀信息员。各单位可自荐先进工作者和优秀信息员各1人。
          省教育厅门户网站教育好新闻的推荐请在报送文件中列明信息标题和刊发日期、所属栏目(书面载体、厅门户网站相关栏目)。
          陕西教育好新闻的推荐请各新闻单位按照作者申报、择优推荐的原则,每个单位可推荐2-4人,每人1-2篇作品。
          (二)省委高教工委、省教育厅在各地、各单位推荐的基础上,综合各地、各单位教育信息工作情况,按照专家组联评、公示,省委高教工委、省教育厅研究的程序进行评选、表彰。
          四、有关要求
          (一)各地、各单位在推荐过程中,依据评选条件,严格审核,应注重推荐对象的先进性、代表性和广泛性;要把挖掘典型、表彰典型和宣传典型结合起来,着眼基层,重视推荐一线工作的工作人员。激励广大信息和新闻宣传工作者切实做好教育信息和新闻宣传工作,更好地为推动新时期我省教育事业的发展服务。
          (二)信息工作先进集体、网民留言先进集体、信息工作先进工作者、信息工作优秀信息员申报表、省教育厅门户网站教育好新闻申报表(见附件1-5)和申报材料一式两份请于11月2日(星期五)18:00前报送或邮寄至省教育厅门户网站编辑室(同时将电子版报送至jymhwz@163.com)。推荐材料要求事迹突出,真实准确、文字生动凝练,字数在1500字以内。
          联 系 人:薛晓强     电话:029-88668823
          电子邮箱:jymhwz@163.com
          通信地址:西安市长安南路563号陕西省教育厅网站编辑室
          邮 编:710061
          (三)陕西教育好新闻(见附件6)、教育舆情处置工作先进集体(见附件7)请于11月5日(星期一)12:00前报送或邮寄至省教育厅新闻中心(同时将电子版报送至jytxwb100@126.com)。陕西教育好新闻推荐报刊文字作品A4纸复印一式2份;新闻图片用A4纸复印一式2份,另提供原始7寸照片1张,所刊发的媒体原件1份;广播、网络和电视作品除提供文字说明稿2份和视频链接。
          联 系 人:许川      电话:029-88668937
          电子邮箱:jytxwb100@126.com
          通信地址:西安市长安南路563号陕西省教育厅新闻办公室

    中共陕西省委高教工委办公室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8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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