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厅文件 » 教育厅文件

关于做好2018年度高校信息公开报告工作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打印  
    标  题:关于做好2018年度高校信息公开报告工作的通知
  • 索引号码:11610000741297059L/2018-344
  • 发文字号:陕教秘办〔2018〕7号
  • 发布机构: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 公文时效:有效
  • 成文日期:2018-10-26
  • 发布日期:2018-10-26 10:27:01
  • 类  别:综合政务
  • 浏览次数:2954
    省属各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高校信息公开做好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教办厅函〔2018〕80号)要求,现就做好2018年度信息公开报告工作通知如下:
          一、全面推进高校信息公开,增强信息公开发布的实效。省属各高校要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学习领会、全面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的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紧紧围绕新形势下高校信息公开工作在服务公众、服务师生、接受监督方面的重要作用,继续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建立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制度的通知》(陕教秘办〔2014〕5号)中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以下简称清单)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对照检查各事项公开情况,确保全面、及时、准确地公开清单所列信息。各高校要充分总结《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和清单颁布实施以来取得的成效和经验,挖掘短板和不足,找准难点和痛点,加强统筹谋划和长远规划。根据工作实际完善制度规范,优化工作机制,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充分运用图片、图表、视频等解读方式,发挥官方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的网络传播力和社会影响力,切实增强公开实效。
          二、对照清单建目录,进一步拓宽公开范围。各高校要以清单为底线,建立健全本校主动公开目录,探索完善二级单位主动公开目录制度,进一步拓宽公开范围,细化公开事项,做好动态更新,提高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水平。继续加大招生、财务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主动接受外部监督。招生信息公开方面,重点做好录取程序、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事件违规处理结果、录取新生复查结果、考试加分考生资格公示等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公开高校自主招生办法、考核程序和录取结果。财务信息公开方面,定期主动公开财务预决算信息,加快实施“阳光财务”,依法依规做好财务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
          三、落实工作机制,按时发布年度信息公开报告。省属各高校要切实建立定时编制和公布年度报告制度,定期开展总结和相关数据统计分析,及时做好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公布工作,确保每年10月底按期在学校网站首页信息公开专栏向社会公布年度报告,并按照要求及时备案。年度报告中统计数据的起止时间为上一年度9月1日至当年8月31日。2017年,大部分学校都能及时发布信息公开报告,但是个别学校的信息公开报告不够规范,今后,信息公开报告未按时发布和备案的学校,将取消办公室系统年度评优资格,并予以全省通报批评。各高校要清醒认识到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的重要性,将信息公开工作提升到提高办学水平、回应师生关切的高度,加大工作力度,确保按时保质发布。
          四、开展数据统计分析,增强年度报告的规范性。年度报告要内容全面、条理清楚、数据真实、重点突出、形式多样、时效性强,鼓励高校创新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发布形式,方便公众阅读和获取信息。年度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概述(主要反映本学年度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开展的总体情况,包括推动清单落实情况、完善制度机制情况、推动清单落实情况、开展宣教培训和考核评议情况等);
          (二)主动公开情况(主要反映通过学校网站、校报校刊、新闻发布会、微博、微信等形式主动向校内和社会公开信息的情况及相关统计数据,其中通过信息公开专栏公开清单所列事项的情况要逐项说明并附相关链接,高校招生、财务等人民群众广泛关注的重点领域信息要详细说明公开情况和特色做法);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主要反映学校受理信息公开申请的数量、分类及答复情况,依申请公开的收费、减免情况);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主要反映本校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的评价情况);
          (五)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
          (六)信息公开工作的新做法、新举措、主要经验、问题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八)清单事项公开情况表(逐项列明清单50条事项的网址链接,若无相关事项,需作出说明,此50项清单见教办函〔2014〕23号教育部官网可查)。
          请省属各高校将本校2018年度信息公开报告及编制公开情况形成总结材料以正式文件于11月9日(星期五)前报省教育厅备案(电子版发送指定邮箱)。省教育厅将在厅门户网站开设专栏,汇总展示省属各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并适时组织相关督查、开展问卷调查。
          联系人:庞永超       电话:029-88668906
          地址:西安市长安南路563号
          邮编:710061   
          电子邮箱:jymhwz@163.com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8年10月26日
     

    扫一扫分享本页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