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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修订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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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  题:关于做好《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修订工作的通知
  • 索引号码:11610000741297059L/2018-338
  • 发文字号:陕教生办〔2018〕14号
  • 发布机构: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 公文时效:有效
  • 成文日期:2018-10-22
  • 发布日期:2018-10-23 17:17:07
  • 类  别:
  • 浏览次数:24435
    各高等学校:
          当前,我省高校使用的《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是在国家统一分配高校毕业生背景下,为掌握和评价毕业生总体表现、用人单位考察录用及做好调配等项工作,由教育部于1980年1月统一制定的。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高校毕业生就业制度的改革完善,登记表中部分内容已不适应现实情况,有必要进行修订和完善。
          经研究,省教育厅对原《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进行了修订和完善。根据教育部意见,自2019年1月1日起,各高校不再使用统一制定的《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各高校可参考新修订的《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参考样式,见附件),并根据本校实际对表中内容自行进行修改,确保工作延续、平稳。
          联系人:杜斌   电话:029—88668867

          附件:   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8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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