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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中小学生上好2018年《开学第一课》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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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  题:关于组织中小学生上好2018年《开学第一课》的通知
  • 索引号码:11610000741297059L/2018-273
  • 发文字号:陕教基一办〔2018〕22号
  • 发布机构: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 公文时效:有效
  • 成文日期:2018-08-30
  • 发布日期:2018-08-30 17:19:04
  • 类  别:
  • 浏览次数:7486
    各市教育局,杨凌示范区教育局、西咸新区教育卫体局,韩城市、神木市、府谷县教育局,厅属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鼓励创新创造,弘扬科学精神,倡导创新文化,教育部和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联合制作了大型公益电视节目《开学第一课》。
          为了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中小学生上好2018年<开学第一课>的通知》(教基厅函〔2018〕64号)精神,引导各地各校上好2018年《开学第一课》,根据教育部的统一安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节目播出时间
          9月1日(星期六)20:00在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视综合频道(CCTV-1)播出。
          二、节目主题
          2018年《开学第一课》以中国改革开放40年来的伟大实践探索为背景,以“创造 向未来”为主题,在“创造精神”指引下,探讨梦想的崛起、探索的力量、奋斗的重要和未来的美好,引领广大中小学生感悟科学创造的魅力和重要意义,鼓励中小学生积极培养动手实践能力,提升科学素养,培育创新精神,在新的时代节点上更好地向未来出发。
          三、工作要求
          1.各市(区)教育局要高度重视,将《开学第一课》作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开学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及时把《开学第一课》播出时间及频道通知到各中小学校,并要求学校通知到每一位学生及其家长,让学生在家与家长共同观看。节目播出后将在教育部网站提供节目链接,供学校组织学生集体在线观看。
          2.各中小学校要结合实际情况,通过开展科学实验、主题班(团、队)会、观后感、微博微信、社会实践、研学旅行等丰富多彩的后续活动,将科学教育落实到中小学生日常学习生活中,促进学生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有关工作情况请于9月10日(星期一)前报省教育厅基教一处。
          联系人及电话:王东民,029-88668898
          电子邮箱:jjyc2010@163.com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8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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