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陕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陕教高〔2013〕42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就教改研究2015年延期项目结题验收、2017年立项项目中期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一)结题验收。2015年教改研究延期项目(见附件1),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答辩验收。
(二)中期检查。2017年教改研究项目(见附件2),一般项目由学校组织开展中期检查,重点和重点攻关项目由省教育厅集中开展中期检查。
二、材料准备
填报表格格式见《管理办法》附件。
(一)结题验收。
1.结题验收报告一式三份。
2.支撑材料一式一份。包括《立项申报书》(复印件)、《项目任务书》(盖有省教育厅公章的原件)、《开题报告》、《中期报告》、研究总结报告、成果附件及其他可以说明研究成果的材料。
(二)中期检查项目。
1. 重点和重点攻关项目提交《开题报告》《项目任务书》《中期报告》各一式三份。
2. 一般项目提交《中期报告》一式三份。
三、工作要求
(一)各高校要高度重视,做好相关项目的结题验收和中期检查,务必做到统筹安排、严格程序、注重质量、讲求实效。对于不能按期上报材料的项目承担单位和主持人,省教育厅将按照《项目管理办法》中的第三章第二十二条、第四章第二十八条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请于9月14日(星期五)前将相关材料具文报送至西北政法大学(西安市长安区韦郭路558号),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及电话:
何文来 胡海东(省教育厅高教处)
029—88668917、88668916
郭艳利(西北政法大学)
029—88182796、18991273608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8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