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厅文件 » 教育厅文件

关于开展“陕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2015年延期项目结题验收和2017年立项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打印  
    标  题:关于开展“陕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2015年延期项目结题验收和2017年立项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 索引号码:11610000741297059L/2018-252
  • 发文字号:陕教高办〔2018〕34号
  • 发布机构: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 公文时效:失效
  • 成文日期:2018-08-03
  • 发布日期:2018-08-06 16:58:24
  • 类  别:高等教育
  • 浏览次数:9944
    各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陕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陕教高〔2013〕42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就教改研究2015年延期项目结题验收、2017年立项项目中期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一)结题验收。2015年教改研究延期项目(见附件1),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答辩验收。
          (二)中期检查。2017年教改研究项目(见附件2),一般项目由学校组织开展中期检查,重点和重点攻关项目由省教育厅集中开展中期检查。
          二、材料准备
          填报表格格式见《管理办法》附件。
          (一)结题验收。
          1.结题验收报告一式三份。
          2.支撑材料一式一份。包括《立项申报书》(复印件)、《项目任务书》(盖有省教育厅公章的原件)、《开题报告》、《中期报告》、研究总结报告、成果附件及其他可以说明研究成果的材料。
          (二)中期检查项目。
          1. 重点和重点攻关项目提交《开题报告》《项目任务书》《中期报告》各一式三份。
          2. 一般项目提交《中期报告》一式三份。
          三、工作要求
          (一)各高校要高度重视,做好相关项目的结题验收和中期检查,务必做到统筹安排、严格程序、注重质量、讲求实效。对于不能按期上报材料的项目承担单位和主持人,省教育厅将按照《项目管理办法》中的第三章第二十二条、第四章第二十八条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请于9月14日(星期五)前将相关材料具文报送至西北政法大学(西安市长安区韦郭路558号),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及电话:
          何文来 胡海东(省教育厅高教处)
          029—88668917、88668916
          郭艳利(西北政法大学)
          029—88182796、18991273608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8年8月3日
     

    扫一扫分享本页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