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厅文件 » 教育厅文件

关于开展第五届“助学·筑梦·铸人”主题宣传活动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打印  
    标  题:关于开展第五届“助学·筑梦·铸人”主题宣传活动的通知
  • 索引号码:11610000741297059L/2018-176
  • 发文字号:陕教贷办〔2018〕10号
  • 发布机构: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 公文时效:失效
  • 成文日期:2018-06-04
  • 发布日期:2018-06-06 11:18:33
  • 类  别:学生资助
  • 浏览次数:4670
    各市教育局,杨凌示范区教育局,省属各高等学校、省属各中等职业学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大力宣传国家学生资助政策及成效,加强对受助学生的励志教育、诚信教育、感恩教育和社会责任感教育,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中国银行和中国青年报社继续联合举办第五届“助学·筑梦·铸人”主题宣传活动。现将《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开展第五届“助学·筑梦·铸人”主题宣传活动的通知》(教助中心〔2018〕10号)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开展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本次主题宣传活动,精心组织实施,通过校园网站、广播、微信、微博等广泛宣传。把推荐评选与教育引导结合起来,加强对受助学生的理想信念教育,激励广大学生成长成才。鼓励广大受助学生、学校资助工作人员和关心贫困学生成长的教师积极参与,书写以“助学·筑梦·铸人”为主题征文,拍摄以“用奋斗书写青春”为主题的视频,录制以“强国一代·青春梦”为主题的音频,设计以“宣传国家资助政策,赞美党和政府情系民生”为主题的宣传画。
          二、严格遴选,择优推荐
          各学校应于2018年9月30日前对所有参与评选的作品进行校级遴选,择优推荐。要严格审查作品的真实性、原创性(严禁抄袭)、首发性(未曾公开发表过)及作者资格(获得国家各级各类资助的同学应学习勤奋、生活俭朴,热心公益活动;已毕业的助学贷款受助学生必须诚实守信、按时偿还助学贷款)。
          三、其他注意事项
          (一)参赛者需登录活动网站中青在线报名并在2018年6月30日前开通新浪微博,关注“助学·筑梦·铸人”官方微博账号,按要求发布作品并集齐20个微博转发后,将参赛报名表和作品报送给学校,参与校级遴选。
          (二)校级遴选后,各学校将组织情况申报材料电子版、优秀作品电子版和参赛者报名表扫描件汇总。地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总遴选市属中职学校材料,报送全国活动组委会和陕西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省属各高等学校和省属各中等职业学校直接将本校汇总材料报送全国活动组委会和陕西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中职学段联系人:雒开彬     电话:029-88668881
          邮 箱:luokaibin@foxmail.com
          高校学段联系人:罗媛    电话:029-88668830 
          邮 箱:61435377@qq.com
          
          附件: 关于开展第五届“助学•筑梦•铸人” 主题宣传活动的通知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8年6月4日

     

    扫一扫分享本页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