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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陕西省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17年度项目承办单位暨下达培训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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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  题:关于公布陕西省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17年度项目承办单位暨下达培训计划的通知
  • 索引号码:11610000741297059L/2018-146
  • 发文字号:陕教师办〔2018〕12号
  • 发布机构: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 公文时效:失效
  • 成文日期:2018-05-09
  • 发布日期:2018-05-22 07:27:10
  • 类  别:教师管理
  • 浏览次数:15335
    各市教育局,杨凌示范区教育局、西咸新区教育卫体局,韩城市、神木市、府谷县教育局,各有关高等学校,有关培训机构: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17年度项目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17〕8号)和《关于做好陕西省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17年度项目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陕教师办〔2018〕2号)精神以及中央财政下达的2017年度专项资金预算额度,现就公布我省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17年度项目承办单位暨下达培训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陕西省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17年度项目承办单位
          经培训单位申报,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评审,此次共有18家单位承担我省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17年度项目,项目具体实施单位详见附件1。
          二、培训对象
          参加集中培训项目的教师须是省内职业院校的在岗教师。所教专业或岗位与培训专业相符或相近,师德良好,身体健康。参加网络研修培训项目的教师要思想端正,自觉性强,能够熟练计算机基本操作,有志于探索职业教育发展。
          三、陕西省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17年度项目名额分配
          我省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17年度培训项目包括:专业带头人领军能力研修项目培训230人(中职60人,高职170人),160学时(四周时间);“双师型”教师专业技能培训项目培训340人(中职210人,高职130人),160学时(四周时间);优秀青年教师跟岗访学项目培训72人(中职30人,高职42人),320学时(八周时间);卓越校长专题研修项目培训110人(中职60人,高职50人),80学时(两周时间);中高职衔接专业教师协同研修项目培训105人(中职45人,高职60人),160学时(四周时间);骨干培训专家团队建设项目培训110人(中职50人,高职60人),80学时(两周时间);教师企业实践项目培训276人(中职66人,高职210人),320学时(八周时间);兼职教师特聘岗项目89人(中职50人,高职39人);紧缺专业教师技艺技能传承创新项目培训510人(高职远程450人,高职集中60人),160学时(四周时间);创新项目培训2850人(中职300人,高职远程2400人,高职集中150人),远程160学时(四周时间),集中40至80学时。详细名额分配计划见附件2、附件3。
          四、培训时间
          根据具体项目一周至八周不等,实施期限为2018年5月至2018年10月底。
          五、有关要求
          (一)严格把关、认真做好学员选送工作。
          各市(区)和院校要切实负起项目实施的主体责任,高度重视参训学员选送工作,指定相关业务部门和专人负责。为确保培训项目的质量,请严格按照培训对象的遴选范围和资格条件,按照各类别附表所列培训项目的分配名额,合理安排参训教师,有效解决工学矛盾,分项目落实培训对象,做到名额到校、通知到人,确保足额高质量地完成下达的指标。对于个别地区或单位学员参训率不高等问题,建立激励约束机制,采取教师申请、学校推荐、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的方式选派参训教师,原则上凡是近5年内参加过省级以上同类专业的学员不得重复选派。所有参训教师的信息都要统一报送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再行上报省项目执行办公室。省项目执行办公室将对参训教师信息进行复审,凡符合条件的参训教师将直接分派给各项目承办单位,不符合条件的将退回予以调换。
          各项目承办单位要在5月25日前在“师资培训管理系统”填报项目具体执行方案,并报送国培项目执行办,开班日期一经公布后,原则上不宜再变动,如需调整须报项目执行办公室批准。各市、县及职业院校在5月30日前组织好教师在“师资培训管理系统”上报名(验证码“2017”),并认真填写《2017年度陕西省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参训教师登记表》(附件4)。各项目承办单位要仔细审查参训教师登记表,及时汇总参训教师报到情况,如发现不符合条件者要坚决退回并向项目执行办备案。参加网络培训项目学员派出单位将参训学员名单汇总表(附件5)发送至项目执行办公室邮箱。
          (二)科学规划、精心组织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项目实施。
          各项目承办单位要严格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17年度项目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17﹞8号)要求,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师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加强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要将师德教育、教育教学理论、专业基础知识、信息技术、技术技能实训、课程开发与应用、教学实践与演练等作为培训的必修内容,做到理实一体、互补衔接,切实提升职业院校教师素质能力。
          (三)加强领导、切实提升管理服务水平。
          各承办单位要为参训学员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和生活条件,配备必要的学习资料和生活设施,切实保障参训学员的就餐、住宿、学习符合要求,特别要确保参训学员的人身安全、饮食安全和环境安全。厉行节约,不得安排与培训无关的参观考察活动。要严格学员考核管理,按照项目实施方案中的考核办法对参训教师进行过程考核和结业考核,凡达不到考核要求或表现不佳的学员不予结业。对不予结业的学员,项目承办单位要统一报送项目执行办,由项目执行办汇总后报教育厅并公示。
          省教育厅将建立专家监管指导机制,采取定期检查、随机抽查、网络监控和电话查访等方式,及时有效收集信息,重点加强对培训机构的培训课程落实、培训团队结构与水平、培训实施流程、实践性培训、学员管理与评价和经费使用等方面的过程监管,并对专家检查结果与大数据监管结果进行通报,强化适时改进。
          各项目承办单位要严格按照项目工作要求和经费标准,加强经费管理,规范经费支出,保证专款专用。要落实必要的工作经费,严格执行预结算制度,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各项目承办机构应在项目实施结束后30天内,向省项目执行办公室报送项目绩效自评报告。省教育厅和项目执行办将通过问卷调查、专家评估、参训学员网络匿名评估、第三方评估相结合的评估机制,对培训机构培训绩效进行评估。同时,建立培训绩效通报制度,将培训绩效结果作为培训机构遴选与调整的重要依据。
          六、联系方式
          陕西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
          联 系 人:朱晓冬、张科浦
          电    话:029-88668692(兼传真)
          电子信箱:sxsfc@126.com
          项目执行办公室
          联 系 人:刘 昕 韩 伟
          电    话:029-33153021  33152995
          电子信箱:sxgpb2017@163.com
          地    址: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咸阳市文汇西路12号)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8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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