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实施纲要》和《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2018年学生资助工作要点》精神,不断强化资助育人理念,全面构建资助育人质量提升体系,现就做好2018年高校资助育人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健全机制
在当前推进教育改革和国家脱贫攻坚战略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下,学生资助工作的重点是精准资助和资助育人。高校要高度重视,把资助和育人有机融合起来,把“扶困”与“扶智”,“扶困”与“扶志”紧密结合起来,以立德树人为根本,构建物质帮助、道德浸润、能力拓展、精神激励有效融合的资助育人长效机制。通过一系列资助育人活动,培养受助学生自立自强、诚实守信、知恩感恩、勇于担当的良好品质,形成“解困—育人—成才—回馈”的良性循环,实现无偿资助与有偿资助、显性资助与隐性资助相结合,推进高校学生资助工作从“保障型”向“发展型”迈进。
二、创新形式,全面开展
1.开展“诚信教育主题月”活动。
每年5月份是高校学生资助“诚信教育主题月”。各高校要联合人民银行、银行监管等部门和国家助学贷款经办银行共同开展。活动以“诚实守信”为主题,以“立德树人”为主线,结合校园文化建设、班级建设、社会实践主题教育等活动,通过举办图片展、知识竞赛、舞台剧、征文、演讲、评选诚信自强之星等形式多样、寓教于乐的方式,广泛宣传国家助学贷款及其他资助政策,普及征信、金融等相关知识,宣讲诚实守信事迹,倡导契约精神,促使学生树立诚信观念、增强法律意识,及时履行国家助学贷款合同,有效地将诚信教育转化为大学生自觉的素养与行为。
2.开展感恩励志教育活动。
高校要充分发挥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导向作用,通过“学生资助宣传大使”、典型宣传表彰、励志典型报告会等形式,大力传播正能量,激励学生奋发向上,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成长为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的优秀人才。在国家助学金申请发放环节,深入开展感恩教育和励志教育,培养学生对党和国家的感激之情、感恩之心,激发学生自立自强、勤奋创新,教育学生自觉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和模范践行者。在勤工助学活动开展环节,以能力提升为关键,科学设置岗位,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培养学生自强不息、创新创业的进取精神。
3.开展社会责任感教育活动。
根据《陕西省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暂行办法》,受助学生每年参加义务劳动时间不能少于20小时,参加社会公益活动不能低于2次。高校要通过宣传栏、宣传册、微信、微博等形式,鼓励受助大学生参加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志愿服务、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咨询服务、敬老院孤儿院慰问演出等志愿服务和公益活动,教育受助学生树立社会责任感,感恩回馈、勇于担当。
三、总结经验,加强交流
高校要将实践中的好做法进行梳理总结,打造各具特色的育人品牌,并于6月15日(星期五)前将开展育人活动的总结报教育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总结应包括开展“诚信教育主题月”活动、感恩励志教育活动、社会责任感教育活动三方面的内容,要求语言简洁、突出亮点,图文并茂,字数控制在2000字内。省教育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遴选出部分优秀案例在厅门户网站、官方微信上登载,加强校际交流和经验推广。
联系人:罗媛 张恩祖
电 话:029—88668830、88668914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8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