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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度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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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  题:关于做好2018年度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通知
  • 索引号码:11610000741297059L/2018-088
  • 发文字号:陕教职办〔2018〕6号
  • 发布机构: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 公文时效:失效
  • 成文日期:2018-03-28
  • 发布日期:2018-04-02 09:33:50
  • 类  别: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
  • 浏览次数:6711
    各市教育局,杨凌示范区教育局、西咸新区教育卫体局,韩城市、神木市、府谷县教育局,各高等职业院校,省属各中等职业学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18〕10号)要求,现就做好我省2018年度现代学徒制试点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教育部第三批试点申报
          (一)申报范围。
          地方政府、规模以上企业及独立设置的职业院校自愿申报。第一、二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含参与单位)不牵头参与本次申报。
          (二)申报要求。
          申报单位于4月16日(星期一)前将任务书、实施方案(各一式三份)分别报送至省教育厅有关处室。实施方案应包括申请单位(含合作单位)基本情况、工作基础、目标任务、进度安排、政策及条件保障、预期成果、推广价值及有关佐证材料。
          二、教育部第二批试点年检
          试点单位对照备案的任务书,总结试点经验、撰写自检报告。自检报告应包括:试点任务完成情况、工作成效及创新点、资金到位和执行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下一阶段工作计划等。自检报告及相关佐证材料电子版须于4月20日-24日登录教育部官网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主页《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专题“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管理平台”(以下简称管理平台)提交。任务书内容如有变更,牵头单位须于4月18日(星期三)前报教育部职成司备案。
          三、教育部第一批试点验收
          (一)试点总结。
          第一批试点单位对照备案的任务书及2017年度检查意见表,全面总结试点工作、撰写总结报告。总结报告应包括: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工作成效及创新点、资金到位和执行情况、存在问题、对策建议等。总结报告及相关佐证材料电子版须于4月20日-24日登录管理平台提交。不能按期完成试点任务的,试点牵头单位须于4月18日(星期三)前将延期验收申请报教育部职成司备案。
          (二)省级验收。
          省教育厅将根据需要通过查资料、看现场等方式对试点单位进行验收。
          (三)案例推荐。
          试点单位从人才培养、招生招工、师资队伍建设、实习实训基地建设、管理创新等方面推荐至少5个典型案例,于5月20日前上传管理平台。案例内容应思路清晰、图文并茂、数据详实,具有示范作用和推广价值,字数控制在1500字以内。
          试点单位申报、年检和总结材料电子版在材料报送(提交)时间期限内分别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滚多海(职成教处)   电话:029-88668807
          邮箱:3323365995@qq.com
          胡海东(高教处)     电话:029-88668916
          邮箱:gjchhd@126.com
          王辉(管理平台技术支持) 电话:15016674601
          邮箱:sfgz@moe.edu.cn
          附件:
          1.    教育部第三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方案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8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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