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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陕西省特殊教育学校学生综合素质展示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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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  题:关于举办陕西省特殊教育学校学生综合素质展示活动的通知
  • 索引号码:11610000741297059L/2018-081
  • 发文字号:陕教基二办〔2018〕6号
  • 发布机构: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陕西省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室
  • 公文时效:失效
  • 成文日期:2018-03-20
  • 发布日期:2018-03-28 09:20:50
  • 类  别:特殊教育
  • 浏览次数:6048
    各市教育局、残联,韩城市、神木市、府谷县教育局、残联:
          近年来,全省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和省实施方案精神,加大特殊教育经费投入,大力改善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努力推进内涵建设,我省的特殊教育体系进一步健全,教育教学质量进一步提升。为展示我省特殊教育发展成效,庆祝第二十八个全国助残日,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特殊教育的良好氛围,省教育厅、省残联决定举办陕西省特殊教育学校学生综合素质展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自强、感恩、友爱
          二、活动时间、地点
          1.时间:2018年5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西安,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三、参加范围
          全省各地特殊教育学校。
          四、组织方式及参展要求
          活动由省教育厅、省残联组织筹划,各地以市为单位选送1个表演类节目、10幅艺术作品(书法、绘画、摄影、雕塑、手工制作等均可)参加活动。省残联可组织残联系统报1个表演类节目和10幅艺术作品。西安市可推荐报送两个表演类节目。
          五、有关要求
          (一)表演类节目要求:展示活动节目参演演员应以残疾学生为主,时长控制在5分钟左右,每个节目的参演人员和带队人员应控制在20人以内。
          (二)艺术作品类要求:
          1.书法作品(毛笔)书体不限,国画作品(山水、人物、花鸟)题材不限,最大尺寸不超过四尺整张(138cm×69cm),一律竖式,装裱。
          2.摄影作品可以是单幅或组照,彩色、黑白不限,最大尺寸不超过16英寸×20英寸(40.64cm×50.8cm),装框。
          3.其它作品(雕塑、手工制作等):50公分以内,不易破碎。
          本次活动是各地特殊教育发展成效的一次集中展示,对于宣传我省特殊教育形象,赢得更多的理解支持,都具有重要意义。各地教育部门和残联要高度重视本次活动,精心组织节目、作品征集遴选推荐工作,确保推荐出来的节目、作品能够较好地反映本次活动主题,体现本地区特殊教育发展水平,为活动的成功举办奠定良好基础。
          请各市于4月10日前将《展示活动节目推荐表》(见附件1)报送至省教育厅基教二处,5月7日前将《展示活动艺术作品推荐表》(见附件2)及艺术作品原件报送至西安市第二聋哑学校(地址:西安市新城区咸宁中路复聪路1号,邮编:710043)。
          联系人及电话:杨亮(省教育厅基教二处)
          029—88668965  15353518303
          宋源(省残联教就部)
          029—63917915  18700058777
          张梅(西安市第二聋哑学校)
          029—83122171  13991947833

          附件:
          1.   展示活动节目推荐表
          2.   展示活动作品推荐表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陕西省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室
                    2018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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