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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陕西省第三届高校教师微课教学比赛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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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  题:关于举办陕西省第三届高校教师微课教学比赛的通知
  • 索引号码:11610000741297059L/2017-468
  • 发文字号:陕教师办〔2017〕40号
  • 发布机构: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 公文时效:失效
  • 成文日期:2017-11-22
  • 发布日期:2017-11-23 10:48:56
  • 类  别:教师管理
  • 浏览次数:15788
    各高等院校:
          为贯彻落实《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教育信息化“十三五”规划》和《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精神,扎实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的深度融合,加大课程建设力度,促进我省高校教师专业发展和教学能力提升,进一步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和人才培养水平,在总结我省前两届高校教师微课教学比赛成果基础上,决定于2017年12月至2018年6月举办“陕西省第三届高校教师微课教学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管理
          陕西省第三届高校教师微课教学比赛由陕西省教育厅主办,由陕西省教师教育指导中心、教育部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陕西省分中心承办,由西安交通大学教师教学发展中心、陕西师范大学教师专业能力发展中心、西北大学教师发展中心、杨凌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发展中心、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发展中心协办。
          二、参赛范围和对象
          本届微课教学比赛面向全省高等院校,各部属高校,省属本科院校、高职院校、独立学院、成人高校,驻陕军事院校的教师均可参加。
          三、参赛方式
          本届微课教学比赛报名、作品提交、作品评审及比赛官方信息发布均通过“陕西省高校教师微课教学比赛”专题网站进行。
          各参赛高校须以学校为单位组织初赛,选拔推荐参赛教师,提交参赛作品。以个人名义提交的作品不予受理。
          四、比赛内容及要求
          (一)比赛内容。
          本科院校参赛教师可根据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所列的13个学科大类选取知识点,设计、制作微课。高职高专院校参赛教师可根据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所列的19个专业大类选取知识点或技能点,设计、制作微课。高职高专微课作品,应符合应用型人才培养的需要,充分体现理实一体化教学的特色。驻陕军事院校参赛教师可参考本科专业目录设计、制作微课。
          参赛教师自选一门课程,精心设计,录制成时长在5—15分钟的微课视频,并配套提供教学设计文本、多媒体教学课件等辅助材料。微课视频和辅助材料的制作要求详见附件1。
          (二)参赛作品要求
          每位参赛教师提交微课作品的数量限为1件。参赛作品必须严谨充实,无科学性、政策性错误,如发现微课作品中存在不良信息或不当言论,取消其参赛资格,并向参赛教师所在学校通报。
          参赛作品及材料须为本人原创,不得抄袭他人作品,侵犯他人版权。若发现参赛作品侵犯他人版权,则取消参赛资格,并取消其所在学校优秀组织奖评选资格。
          参赛教师享有作品的版权,须同意授权赛事主办方及其依托单位享有网络传播权。所有获奖作品将向社会免费开放。主办方可授权有关单位出版作品,出版后,原创者有署名权及获得报酬权。
          五、比赛程序及时间
          本届微课教学比赛分初赛、复赛和决赛三个阶段逐级开展。
          具体程序和时间安排如下:
          (一)初赛阶段2017年12月1日至2018年4月15日。
          各高校应由校领导牵头、教师发展中心或相关职能处室负责初赛组织工作,广泛动员教师参赛,组织教师制作、上传参赛作品。初赛阶段各高校应对本校推荐作品的内容进行严格把关,确保参赛作品的质量和水平。微课教学比赛评审规则详见附件2。微课教学比赛注册学校管理员账户说明详见附件3。
          初赛结束后,各高校推荐作品参加复赛。推荐作品数量原则上不超过本校专任教师数的1%,具体名额分配详见附件4。
          各高校推荐进入复赛的作品确定后,须填写《陕西省第三届高校教师微课教学比赛复赛推荐汇总表》(见附件5),并于2018年4月15日前送交至教育部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陕西省分中心。
          (二)复赛阶段:2018年4月16日至2018年5月31日。
          由复赛工作组安排部署相关工作,并按照复赛评审工作要求,对参赛作品进行网络评审。复赛按40%的比例择优推荐微课作品进入省级决赛。
          (三)决赛阶段2018年6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由决赛评审专家组对参赛作品进行评审,遴选本届微课教学比赛获奖作品。
          六、奖项设置
          本届微课教学比赛按本科院校和高职高专院校两大类,分别设置个人奖和优秀组织奖,省教育厅将对获奖个人和单位发文表彰。
          (一)个人奖本届微课教学比赛按复赛作品的40%设置个人奖项。个人奖包括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
          (二)优秀组织奖本届微课教学比赛按参赛高校的20%设置优秀组织奖。
          七、相关要求
          (一)各高校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安排专门机构和人员统筹协调校内比赛,广泛发动教师参与。应鼓励校内专家、教授积极参加比赛,以对青年教师起到示范和引领作用。各高校开展微课教学比赛的情况,将作为评选优秀组织奖的重要依据。各高校应本着“以赛促教,以赛促改”的目标,积极开展与微课教学比赛相关的培训辅导、研讨交流等活动,进一步改进教育教学方法,促进教师教学能力提升。各高校应进一步加大对参赛教师的政策支持,对微课教学比赛获奖的教师予以表彰奖励,并将比赛获奖情况作为教师职务晋升的参考依据,切实提高我省高校教师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
          各高校须于2017年12月20日(星期三)前将参赛回执(附件6)发送至陕西省教师教育指导中心、教育部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陕西省分中心(工作邮箱:yxyb@snnu.edu.cn)。各高校初赛结束后,需向承办单位报送校内比赛组织工作总结(纸质版和电子版)。
          (二)各承办和协办单位要周密安排,精心组织,认真遴选校内外专家,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依据评审规则和比赛相关程序开展评审,确保比赛健康有序开展。
          (三)为进一步提高参赛教师微课设计与制作水平,提升本届微课教学比赛质量,教育部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陕西省分中心将专门开设“微课教学设计与制作”相关网络课程。课程以免费在线点播形式进行,各高校可根据需要组织本校教师进行学习。
          (四)本届微课教学比赛不向参赛学校和教师收取任何费用。初赛阶段赛事组织产生的费用由各高校承担。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莫淑红 续彦君(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
          电 话:029—88668696
          联系人:赵登攀(省教育厅高教处)
          电 话:029—88668916
          本届微课教学比赛具体事宜,请联系陕西省教师教育指导中心、教育部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陕西省分中心。
          联系人:王月红 电话:029—85308120
          李 侃 电话:029—85308046
          程正勇 电话:029—85308046
          QQ工作群:315050489;邮箱:yxyb@snnu.edu.cn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7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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