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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陕西省校外教育成果展示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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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  题:关于举办陕西省校外教育成果展示活动的通知
  • 索引号码:11610000741297059L/2017-464
  • 发文字号:陕教基一办〔2017〕52号
  • 发布机构: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 公文时效:失效
  • 成文日期:2017-11-14
  • 发布日期:2017-11-14 15:04:59
  • 类  别:义务教育
  • 浏览次数:5458
    各市教育局,杨凌示范区教育局、西咸新区教育卫体局,韩城市、神木市、府谷县教育局:
          为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展示全省校外教育成果,交流典型经验和做法,经省教育厅研究,决定举办陕西省校外教育成果展示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安排
          全省校外教育成果展示活动由省教育厅主办,渭南市教育局、渭南市临渭区教育局承办,渭南市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渭南市临渭区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渭南市临渭区育红初级中学协办。
          二、活动时间
          2017年12月8-10日,12月8日14:00-18:00在渭南饭店(临渭区朝阳大道东段23号)大厅报到。
          三、活动地点
          渭南市临渭区育红初级中学(渭南市临渭区老城街滨河大道南段)。
          四、展示内容
          校外教育艺术、科技等教育成果展示;校外教育教科研成果展示;校外教育工作经验交流。
          五、参加人员
          1.各市(区)教育局分管校外教育副局长,相关处(科)室负责人各1人。
          2.各县(区)教育局分管校外教育副局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主任各1人。
          3.各市参加展示活动的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部分教师和学员(总数不超过30人/市)。
          4.各市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负责人1人。
          六、相关要求
          本次活动,将通过文艺演出、实物展示、视频展播、经验交流等多种形式展示校外教育成果。
          1. 节目类:舞蹈(16人以上)、声乐类(歌伴舞、合唱)、语言类(诵读、情景剧)、科技类(科技航模、机器人)展演等,请各市认真遴选,于11月20日之前以光盘的形式报送优秀舞台展演节目1-3个。
          2. 视频类:各市报送能充分展示本地区校外教育发展成就的视频影像材料1份。
          3. 实物类:各市遴选上报优秀校外教育课程、课题研究、活动案例、优秀教案、师生优秀书画、科技等作品,届时将以市为单位集中布展并评选优秀作品。
          4. 经验类:各市准备3000字左右的校外教育工作成就展示文字稿和PPT,进行现场展示交流。
          5. 活动期间,食宿统一安排。参加活动往返交通等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相关规定报销。
          6. 请各市于12月1日前将视频光盘、校外教育工作成就展示文字稿和PPT及参会人员名单分别报送主办方与承办方。
          联系人:省教育厅基教一处   鲁 洁 029-88668926
          地址邮编:陕西省教育厅基教一处 710061
          电子邮箱:jjyc2010@163.com
          渭南市临渭区教育局 王晓锋 18191801050
          地址邮编:渭南市胜利大街实验初级中学  714000
          电子邮箱: wnsfxjd@163.com

          附件:
          1.    各市、县(区)参会人员报名表
          3.    展示活动具体要求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7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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