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教育局,杨凌示范区教育局、西咸新区教育卫体局,韩城市、神木市、府谷县教育局:
根据《关于印发〈2018年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陕教〔2017〕408号)精神,现对报名考生资格审查工作,作如下补充通知:技工学校应届毕业生由所属上级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审查。
请各市(区)教育局及时将本通知传达到所属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并督促抓好贯彻落实。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7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