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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教育厅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公布2017年“国培计划”——陕西省乡村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培训项目承办单位暨下达培训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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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  题:陕西省教育厅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公布2017年“国培计划”——陕西省乡村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培训项目承办单位暨下达培训计划的通知
  • 索引号码:11610000741297059L/2017-339
  • 发文字号:陕教〔2017〕270号
  • 发布机构:陕西省教育厅 陕西省财政厅
  • 公文时效:失效
  • 成文日期:2017-07-13
  • 发布日期:2017-07-21 15:58:59
  • 类  别:教师管理
  • 浏览次数:15293
    各市教育局,杨凌示范区教育局,西咸新区教育卫体局,韩城市、神木市、府谷县教育局,石油普教管理中心,有关项目实施区县,有关高校、培训机构: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中小学和幼儿园国家级教师培训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17〕2号)和《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7年“国培计划”——陕西省乡村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培训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 》(陕教〔2017〕177号)精神以及中央财政下达的2017年度专项资金预算额度,现就公布我省2017年“国培计划”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培训项目承办单位暨下达培训计划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培计划”——陕西省乡村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培训项目承办单位及名额分配
          (一)国培计划”——陕西省乡村教师培训团队研修项目。
          1. 项目区县乡村教师培训团队研修项目
          (1)研修对象:项目区县培训团队的一线优秀教师、教研员和专职培训者,其中教研员和专职培训者不少于30%。能够承担乡村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送教下乡培训和网络研修指导工作的县级以上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或教学名师等。年龄一般不超过50岁。研修者的学科背景由承办单位与项目区县商定,原则上以语、数、英、学前教育等主干学科为主。
          (2)研修时间:60天,其中集中研修15天,跟岗实践20天,返岗实践20天,总结提升5天,实施期限为2017年6月至2017年12月。
          (3)研修人数1400人,具体承办单位及名额分配详见附表1-1、1-2。
          2. 培训团队培训能力提升项目
          (1)培训对象:省级骨干培训者,包括省级培训专家库成员和省级示范进校培训管理者;首批项目区县骨干培训者和培训管理者。重点提升骨干培训者的培训需求诊断能力、区域培训规划能力、培训方案研制能力、培训课程开发能力、培训组织实施能力和项目绩效评估能力。
          (2)培训时间:10天,实施期限为2017年6月至2017年12月
          (3)培训人数100人,具体承办单位及名额分配详见附表1-3。
          (二)国培计划”——陕西省送教下乡培训项目。
          1. 项目区县送教下乡培训项目
          (1)培训对象:项目区县乡镇学校、村小和教学点教师,镇中心公办幼儿园及乡镇民办幼儿园教师。具体送教学科由项目区县与承办单位协商,原则上以语、数、英、学前教育等主干学科为主。
          (2)培训时间:8天,分阶段组织主题鲜明的衔接式送教,同一乡镇片区同一学科每年送教不少于4次,具体时间安排由承办单位与项目区县商定,原则上安排在暑期后实施。实施期限为2017年6月至2017年12月。
          (3)培训人数8500人,每个学科以50人组班,超过50人均按50人核算。具体承办单位及名额分配详见附表2-1、2-2。
          2. 项目区县薄弱学科(体音美)送教下乡培训项目
          (1)培训对象:项目区县乡镇学校、村小教学点的体育、音乐、美术薄弱学科专兼职教师,年龄不超过40岁。
          (2)培训时间:8天,由承办单位组建以省市教学名师、学科带头人为主的学科培训团队,落实实训基地学校,可集中到项目承办单位所在地市分级培训。具体时间安排由承办单位与项目区县协商。实施期限为2017年6月至2017年12月。
          (3)培训人数900人,具体承办单位及名额分配详见附表2-3。
          (三)国培计划”——陕西省教师网络研修项目。
          1. 项目区县乡村教师网络研修与校本研修整合培训项目
          (1)培训对象:项目区县乡镇中心校及具备网络研修条件的乡村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
          (2)培训时间:项目区县骨干培训者和项目中心学校管理者集中培训6天,具备网络学习条件的乡村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120学时。实施期限为2017年6月至2017年12月。
          (3)培训人数42348人,其中中小学教师34860人,幼儿园教师7488人。全学科(领域)覆盖。具体承办单位及名额分配详见附表3-1。
          2. 陕西省非项目区县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培训项目
          (1)培训对象:非项目区县内尚未参加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培训的中小学教师。
          (2)培训时间:50学时,实施期限为2017年6月至2017年12月。
          (3)培训人数45406人,具体承办单位及名额分配详见附表3-2。
          3. 省级乡村教师工作坊主持人高级研修项目
          (1)研修对象:省级工作坊主持人、副主持人、坊员。省级工作坊主持人遴选省级教学名师、学科带头人或优秀教学能手担任;副主持人遴选首批项目区县省级示范工作坊坊主担任;坊员遴选第二批项目区县拟承担乡村教师工作坊主持人的骨干教师、专职培训者和优秀学科教师。
          (2)研修时间:工作坊主持人集中研修10天,网络研修80学时;工作坊坊员集中研修4天,网络研修80学时。研修时间应安排在培训团队研修任务结束后启动,坊主和坊员的集中研修须分段组织实施。
          (3)研修人数670人,其中工作坊主持人20人,副主持人50人,坊员600人。具体承办单位及600人名额分配名单详见附表3-3,其余70人的研修名单将另行通知。
          4. 首批省级示范校(园)网络研修跟进培训项目
          (1)培训对象:首批项目区县乡村教师专业发展示范校(园)教师。
          (2)培训时间:70学时,实施期限为2017年6月至2017年12月。
          (3)培训人数4000人,每示范校(园)80人,示范校(园)名单另文通知。承办单位全国继教网。
          (四)国培计划”——陕西省乡村教师访名校培训项目。
          1. 乡村教学点访名校域外培训项目
          (1)培训对象:A类项目区县内长期工作在偏远山区,从未到过中心城市学习的教学点、村小从事小学语文、小学数学、小学英语教学的骨干教师和乡村幼儿园骨干教师,年龄不超过40岁。
          (2)培训时间:小学教师10天,幼儿园教师15天,实施期限为2017年6月至2017年12月。
          (3)培训人数300人,具体承办单位及名额分配详见附表4-1。
          2. 乡村教师访名校双向浸入式培训项目
          (1)培训对象:乡村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其中中小学和幼儿园骨干教师年龄不超过40岁,幼儿园青年教师年龄不超过35岁。
          (2)培训时间:15天,前9天在城市优质中小学和幼儿园集中培训,后6天以任务驱动和专家指导方式组织参训教师返岗实践,项目承办单位组建高水平送教团队,分阶段、分批次送教到参训教师比较集中的区县和学校(幼儿园),每次送教时间不少于2天。实施期限为2017年6月至2017年12月。
          (3)培训人数2170人,具体承办单位及名额分配详见附表4-2-1至4-2-4。
          3. 乡村中小学紧缺薄弱学科教师专项培训项目
          (1)培训对象:非项目区县具有一定专业基础和技能的乡村中小学音乐和美术教师,年龄不超过40岁。
          (2)培训时间:10天,实施期限为2017年6月至2017年12月。
          (3)培训人数200人,具体承办单位及名额分配详见附表4-3。
          4. 乡村中小学教师传统文化领域专项培训项目
          (1)培训对象:A类项目区县内在书法、经典诵读等传统文化领域有专业特长和基础的乡村中小学专兼职骨干教师,年龄不超过40岁。
          (2)培训时间:10天,实施期限为2017年6月至2017年12月。
          (3)培训人数200人,具体承办单位及名额分配详见附表4-4。
          5. 中小学教师师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研修项目
          (1)研修对象:非项目区县负责本校德育工作的管理者或骨干教师;负责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专兼职辅导教师。
          (2)研修时间:10天,实施期限为2017年6月至2017年12月。
          (3)研修人数200人,具体承办单位及名额分配详见附表4-5。
          6. 中小学教师体育专项技能和艺术领域专项技能提升培训项目
          (1)培训对象:非项目区县内中小学具有体育专项特长和基础的乡村中小学教师;城市中小学音乐、美术教师和“美育星光”戏剧、戏曲课程试点学校教师。
          (2)培训时间:7天,实施期限为2017年6月至2017年12月。
          (3)培训人数800人,具体承办单位及名额分配详见附表4-6-1、4-6-2。
          7. 中小学班主任,小学少先队辅导员培训项目
          (1)培训对象:非项目区县中小学班主任和小学少先队辅导员,年龄不超过40岁。
          (2)培训时间:10天,实施期限为2017年6月至2017年12月。
          (3)培训人数200人,具体承办单位及名额分配详见附表4-7。
          8. 乡村中小学特岗教师跟岗实践和乡村幼儿园转岗教师培训项目
          (1)培训对象:2016年非项目区县内的乡村中小学“特岗教师”和乡村新建、改建幼儿园转岗教师。
          (2)培训时间:中小学特岗教师7天,幼儿园转岗教师10天,实施期限为2017年6月至2017年12月。
          (3)培训人数850人(其中特岗教师400人,转岗教师450人),具体承办单位及名额分配详见附表4-8-1、4-8-2。
          9. 市级教学能手成长助力研修项目
          (1)培训对象:2015年和2016年参加此项目的市级教学能手教师。
          (2)培训时间:15天,集中面授10天+社区网络研修80学时+返岗实践5天。实施期限为2017年6月至2017年12月。
          (3)培训人数200人,具体承办单位及名额分配详见附表4-9。
          10. 培训管理者高级研修项目
          (1)研修对象:2017年组织实施“国培计划”的省、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项目承办单位综合管理部门负责人;全省第二批项目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培训业务负责人、教师发展中心培训业务负责人;承办2017年我省“国培计划”培训项目的省内高校、优质中小学和幼儿园的培训业务负责人。
          (2)研修时间:3—7天,实施期限为2017年6月至2017年7月。
          (3)研修人数265人,具体承办单位及名额分配详见附表4-10-1至4-10-3。
          11. 乡村幼儿园优秀青年教师专项技能提升培训项目,乡村幼儿园法制教育专项培训和乡村幼儿园保育员专项培训项目
          (1)培训对象:非项目县内乡村幼儿园具备一定专项技能基础的青年教师,年龄不超过35岁;非项目区县内乡村幼儿园专兼职法制教育的领导、教师和专职保育员,年龄不超过40岁。
          (2)培训时间:专项技能提升培训项目15天,法制教育和保育员专项培训项目7天,实施期限为2017年6月至2017年12月。
          (3)培训人数700人,具体承办单位及名额分配详见附表4-11-1、4-11-2。
          12. 省级基地园培训团队培训能力提升项目
          (1)培训对象:承办我省“国培计划”浸入式培训项目省级基地园项目管理者。
          (2)培训时间:10天,实施期限为2017年6月至2017年12月。
          (3)培训人数56人,具体承办单位及名额分配详见附表4-12。
          (五)国培计划”——陕西省乡村校园长培训项目。
          1. 乡村中小学校长域外培训项目
          (1)培训对象:非项目区县内中小学、村小、教学点学校校长,年龄不超过50岁。
          (2)培训时间:15天,实施期限为2017年6月至2017年12月。
          (3)培训人数100人,具体承办单位及名额分配详见附表5-1。
          2. 乡村校园长助力工程三段式培训项目
          (1)培训对象:项目区县内和非项目区县内乡村中小学、村小、教学点校长和幼儿园园长,年龄不超过50岁。
          (2)培训时间:15天,实施期限为2017年6月至2017年12月。
          (3)培训人数933人,其中乡村中学校长200人,小学校长(含村小、教学点)300人,幼儿园园长433人,具体承办单位及名额分配详见附表5-2-1、5-2-2。
          3. A类项目区县乡村校园长工作坊研修项目
          (1)研修对象:A类项目区县校园长工作坊坊主和坊员。坊主遴选具有先进教育思想、丰富管理经验、办学成绩突出、能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优秀校园长担任;坊员从具有发展潜力和培养前途,急需提升办学治校能力的校园长中遴选。
          (2)研修时间:6个月,实施期限为2017年8月至2018年2月。
          (3)研修人数200人,A类项目区县乡村小学校、幼儿园园长各一个工作坊,共40个工作坊,每坊设坊主1人,坊员4人,共计工作坊坊主40人,坊员160人,具体承办单位及名额分配详见附表5-3。
          4. 非项目区县乡村校园长工作坊研修项目
          (1)研修对象:非项目区县校园长工作坊坊主和坊员。坊主遴选具有先进教育思想、丰富管理经验,办学成绩突出,能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优秀校园长担任;坊员从具有发展潜力和培养前途,急需提升办学治校能力的校园长中遴选。
          (2)研修时间:6个月,实施期限为2017年8月至2018年2月。
          (3)研修人数150人,10个地市在非项目县范围内乡村中学校长、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各建一个工作坊,共设30个工作坊,每坊设坊主1人,坊员4人,共计工作坊坊主30人,坊员120人,具体承办单位及名额分配详见附表5-4 。
          二、有关要求
          (一)严格把关、认真做好学员选送工作。
          1. 各市(区)和项目区县要切实负起“国培计划”项目实施的主体责任,高度重视参训学员选送工作,指定相关业务部门和专人负责。为确保培训项目的质量,今年对参训对象的资格条件和年龄作了进一步的细化和要求,请严格按照培训对象的遴选范围和资格条件,按照各类别附表所列培训项目的分配名额,合理安排参训教师,有效解决工学矛盾,分项目、分期次落实培训对象,做到名额到校、通知到人,确保足额高质量地完成下达的指标。
          2. 各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针对以往参训学员选派过程中存在的部分学员条件不符合要求、个别区县学员参训率不高等问题,完善学员遴选程序,建立激励约束机制,采取教师申请、学校推荐、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的方式选派参训教师,并对本市区项目县和非项目县参训学员的资格条件严格把关,要按照教育部减负增效的精神,优先选派乡村偏远从未参加过培训的一线教师参训,原则上每位乡村教师年度内参加培训项目不超过1项。除实行跨年度培训的项目外,凡参加过“国培计划”同类项目的学员不得重复选派。
          3. 各项目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今年国培项目实施的时间顺序,优先完成本区县乡村教师培训团队研修项目。参训学员的遴选工作要严格遴选条件,其中,教研员和专职培训者不少于30%,一线优秀教师原则上应具有县级及以上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或教学名师称号。以确保项目区县送教下乡和网络研修等后续培训工作的顺利进行。项目区县所有参训教师的信息都要统一报送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再行上报省项目执行办公室和省教师培训管理系统。
          4. 省教育厅依托陕西省教师培训管理系统,为每名参训学员建立电子档案。各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附表6的填表要求,将本市(区)《“国培计划(2017)”——陕西省参训教师信息汇总表》(附表6)电子版上传至陕西省教师培训管理系统(http://jspx.sneducloud.com,联系人:余江;联系电话:029-62782209)。省项目执行办公室将通过管理系统对参训教师信息进行复审,凡符合条件的参训教师将通过管理系统直接分派给各项目承办单位,不符合条件的将通过管理系统退回市(区)予以调换,并对各市(区)选送的参训学员条件达标率和实际参训率进行排名和通报公示。
          5. 各项目承办单位要在开班前一个月将审核合格的参训学员报到通知书统一寄发给相关市(区)和项目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同时报送项目执行办公室挂网公告,参训教师凭报到通知书按照规定时间报到参加培训,并认真填写《2017年“国培计划”——陕西省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培训项目参训教师登记表》(附表7)。各项目承办单位要仔细审查参训教师登记表,及时汇总参训教师报到情况,如发现不符合条件者要坚决退回并向项目执行办备案。
          (二)科学规划、精心组织国培项目实施。
          1. 各单位要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对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论述作为今年国培的首要内容,提出明确学习要求。要将师德教育、信息技术应用、心理健康教育、法制教育等作为培训的必修内容,注重通过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涵养师德,通过典型案例厚载师德,着力培养“四有”好老师。
          2. 各项目承办单位要认真研读教育部、财政部和我省两厅关于做好2017年国培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精神,高度重视教育部2016年的网络匿名评估结果,针对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认真查找分析原因,采取切实有效的改进措施,按照教育部和省上专家的评审反馈意见,进一步优化和细化项目实施方案。要以教学行为改进为基础,教学能力提升为重点,分类、分科、分层设计递进式培训课程,开展主题鲜明的培训。要进一步优化实践性课程的设计与实施,严格落实实践性课程不少于50%的要求。严格按照小班化(40-50人)编班教学,杜绝大班、拼班现象发生。
          3. 各培训单位要认真落实首席专家负责制和培训导师制,确保培训团队中省域外教学名师和一线优秀教师、教研员比例足额到位,其中省域外专家原则上不少于20%,教研员和一线优秀教师原则上不少于60%。各项目区县要按照培训者与本地乡村教师比不低于1:30建立县级培训团队,分学科(领域)组建结构合理的高水平送培团队。培训专家团队确定后原则上不宜再变动,省项目办将采取随机抽查、实地访谈等方式对专家团队和实施方案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4. 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各高等学校和远程培训机构,县级教师发展中心,乡镇片区研修中心和优质基地学校,要进一步增强服务乡村教育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扎实推进高等学校、培训机构、县级教师发展中心和优质中小学幼儿园协同立项、分工负责、协作推进的工作机制。要切实做好项目承办院校、远程培训机构、本县教师发展中心之间的协调沟通工作,完成好有关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
          5. 承担教师培训团队研修和短期集中培训项目的承办单位,要针对往年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培训目标不明确、主题不聚焦、网络跟踪指导不力等突出问题,进一步汇集本单位优势资源,认真研制课程方案,充分利用陕西省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网络研修平台或本单位自建网络研修平台,以承办机构和项目为单位建立网络研修社区,及时在研修平台上发布项目实施及训后跟踪指导方案,并以任务驱动方式开展培训。承担网络研修项目的单位,要深入项目区县和片区研修中心,开展培训调研,精心设计线上线下一体化研修方案,并将项目实施方案在项目启动前10天报省项目办审核、备案。省项目办要加强对各承办单位项目实施全过程的检查和评估。
          6. 各项目承办单位要根据项目实施要求,积极主动与项目所在市、项目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协商对接,尽早确定项目实施时间,合理确定开班日期。为有效缓解参训教师工学矛盾,提高参训率,同一类别、同一项目要错开时段确定开班日期,不提倡集中开班和联合开班。请各承办单位将具体开班时间于8月15日前报送国培计划项目执行办,由项目执行办统一汇总后公布并通知各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项目区县。开班日期一经公布后,原则上不宜再变动,如需调整须报项目执行办公室批准。
          (三)精心策划、高度重视培训资源建设。
          1. 各项目承办单位要加强以培训课程为核心的培训资源建设,提供能满足乡村教师跨年度、长周期研修需要的培训课程,形成有特色、有亮点、有质量、有创新的培训资源,着力开发、提供网络协同研修工具和学科教学工具,结合项目特点,为参训教师配发2-3本与培训学科专业有关的书籍和资料。各项目区县和基地学校要会同培训院校和远程机构,重点围绕培训生成性成果和学员结业结果,采取定向征集、择优遴选、加工升级等方式,建立本土化的区域和学校资源库,有针对性地推送给每个乡村教师,满足个性化学习需求,并为后续研修提供支持。
          2. 项目实施期间,教师培训团队研修项目承办单位要向项目执行办公室提交至少4期工作简报,送教下乡、乡村教师访名校培训、乡村校园长培训项目提交至少3期工作简报,网络研修与校本研修整合培训项目和教师工作坊培训项目的承办单位提交至少4期工作简报。各承办机构要进一步提高工作简报的质量,善于总结提炼典型事迹、特色做法和先进经验,及时在全省宣传推广。
          3. 培训项目结束后30天内,培训团队置换脱产研修项目承办单位应向项目执行办公室提交学科优质课件资源4个(其中选定2个报送教育部参评优秀课件资源),参训学员优秀论文(案例)汇编一套,制作包括主题视频、微视频、数字故事、图片、学员作品及文字等材料的光盘一张;送教下乡、访名校培训、校园长培训项目的承办单位应提交学科优质课件2个(其中选定1个报送教育部参评优秀课件资源),参训学员优质教案(案例)选集一套;网络研修培训项目的承办单位应提交自主开发生成具有本地特色的优质课件4个(其中选定2个报送教育部参评优秀课件资源),参训学员优秀作业选集一套,制作包括主题视频、微视频、数字故事、图片、学员作品及文字等材料的光盘一张。以上材料(资源)要组织相关人员认真筛选和审查,精心制作,确保报送资源和材料的质量和水平。
          (四)加强领导、切实提升管理服务水平。
          1. 各承办单位要为参训学员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和生活条件,配备必要的学习资料和生活设施,切实保障参训学员的就餐、住宿、学习符合要求,特别要确保参训学员的人身安全、饮食安全和环境安全。食宿安排要厉行节约,不得安排与培训无关的参观考察活动。要严格学员考核管理,按照项目实施方案中的考核办法对参训教师进行过程考核和结业考核,凡达不到考核要求或表现不佳的学员不予结业。对不予结业的学员,项目承办单位要统一报送项目执行办,由项目执行办汇总后,按市、县结业率排名公示。
          2. 各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监管制度,落实监管责任,明确监管流程,改进监管办法,通报监管结果,将过程监管覆盖到每个项目区县。省教育厅将建立专家监管指导机制,采取定期检查、随机抽查、网络监控和电话查访等方式,及时有效收集信息,重点加强对培训机构的培训课程落实、培训团队结构与水平、培训实施流程、实践性培训、学员管理与评价和经费使用等方面的过程监管,着力做好对项目区县的培训机构团队使用、网络研修协同、送教下乡培训、校本研修管理和经费使用等方面的过程监管,并对专家检查结果与大数据监管结果进行通报,强化适时改进。
          3. 各项目承办单位要严格按照项目工作要求和经费标准,加强经费管理,规范经费支出,保证专款专用。要按照《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15〕524号)和《关于我省“国培计划”教师培训团队置换脱产研修和送教下乡项目相关经费执行标准的说明》(陕国执办函〔2015〕04号)相关要求,合理使用经费。各项目区县和承办单位要落实必要的工作经费,严格执行预结算制度,提高经费使用效益。项目结束后,承办单位须提交由单位财务部门审核的经费决算表。
          4. 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应在项目全部实施结束后30天内,向省项目执行办公室报送本市、县(区 )在学员选派、过程监管、训后跟踪、参训学员作用发挥等方面的典型经验和总结材料(不超过3000字),各项目区县要报送一份优秀工作案例(不超过2000字)。各项目承办机构应在项目实施结束后30天内,向省项目执行办公室报送项目绩效自评报告。省教育厅和项目执行办将根据国家制定的培训质量标准,通过问卷调查、专家评估、参训学员网络匿名评估、第三方评估相结合的评估机制,对培训机构和项目区县培训绩效进行评估。同时,建立培训绩效通报制度,将培训绩效结果作为培训机构和项目区县遴选与调整的重要依据。
          5. 各市、县和各项目承办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国培计划’宣传工作的通知》(教师司函〔2014〕44号)精神,高度重视舆论宣传工作,宣传“国培”,宣传陕西,特别注重宣传我省“国培计划”项目中有特色和亮点的品牌项目,进一步扩大我省“国培计划”项目的影响力。要进一步加强信息交流和沟通工作,省教育厅将继续发挥“国培计划——陕西省农村骨干教师培训网”的作用,及时在网站上发布教育部、省教育厅、项目执行办公室有关“国培计划”的文件、通知、报表、经验等信息,请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各项目承办单位密切关注,指定专人负责信息交流和沟通工作。
          三、联系方式
          项目办公室(陕西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
          联 系 人:朱晓冬、张科浦
          电    话:029-88668692(兼传真)
          电子信箱:sxsfc@126.com
          项目执行办公室(陕西师范大学)
          联 系 人:沈善良、苏 理、陈 茜
          电    话:029-85308134  85308013
          电子信箱:sxgpjh@163.com
          地    址:陕西师范大学(西安市长安南路199号)
          邮    编:710062

          附件: 陕教〔2017〕270号附表.doc
    陕西省教育厅
    陕西省财政厅
                                  2017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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