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厅文件 » 教育厅文件

关于征集特岗计划、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和乡村教师队伍建设优秀工作案例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打印  
    标  题:关于征集特岗计划、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和乡村教师队伍建设优秀工作案例的通知
  • 索引号码:11610000741297059L/2017-326
  • 发文字号:陕教人办〔2017〕27号
  • 发布机构: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 公文时效:失效
  • 成文日期:2017-07-04
  • 发布日期:2017-07-10 11:25:11
  • 类  别:人事管理
  • 浏览次数:4553
    各市教育局,杨凌示范区教育局,西咸新区教育卫体局,韩城市、神木市、府谷县教育局:
          特岗计划实施以来,创新了相关农村地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补充机制,服务了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为乡村学校补充了大量高素质教师,优化了乡村教师队伍结构。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实施以来,改善了乡村教师的生活待遇,提高了农村教师的职业吸引力。乡村教师支持计划的稳步推进,全面加强了乡村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缩小了城乡师资水平差距。三项政策均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一致好评。为交流推广各地典型经验与创新举措,经省教育厅研究,决定开展特岗计划、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和乡村教师队伍建设优秀工作案例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范围与条件
          党的十八大以来,各市、县(区)在特岗教师招录管理、待遇保障、培养发展;在确定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覆盖面、补助标准、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在贯彻落实《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加大乡村教师编制数量、补充培养、提高待遇、提升素质、交流轮岗、关爱成长等方面的创新举措,取得良好成效,具有示范性、指导性的优秀工作案例,包括市级优秀工作案例、县(区)级优秀工作案例两种类型。
          1.案例应是十八大以来三项工作的实践探索,内容真实,用事例说话、用实招支撑、用数据证实、用绩效证明。
          2.案例应体现三项工作的实施要求,聚焦重点、难点、热点问题,探索问题解决的具体思路举措,有创新。
          3.案例应反映取得的工作成效,以及对补充高素质农村教师,提高农村教师职业吸引力,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所产生的积极作用。
          二、要求及程序
          (一)优秀工作案例按照特岗计划、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和乡村教师队伍建设三项工作分别撰写。各市教育局对每项工作可推荐一至两个案例,可以是市、县(区)不同层级的典型,每份案例篇幅在2000字以内。
          (二)各市教育局要在做好三项工作总结的基础上,认真组织辖区内县(区)教育局梳理工作,提炼典型经验,填报《特岗计划优秀工作案例推荐表》、《乡村教师生活补助优秀工作案例推荐表》和《乡村教师队伍建设优秀工作案例申报表》(见附件)。
          (三)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各地的申报材料进行遴选,确定优秀工作案例予以交流推广,并择优上报教育部。
          三、报送方式及时间
          请各市、县(区)于2017年7月14日前将推荐表盖章扫描件及电子版报送至省教育厅。其中特岗计划案例报教师工作处,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及队伍建设案例报人事处。
          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 韩润社
          电    话:029—88668691
          电子邮箱:sxtgjs@126.com
          联 系 人:省教育厅人事处 孙 凯
          电    话:029—88668653
          电子邮箱:rsc10@163.com
          
          附件:
          1.  特岗计划优秀工作案例推荐表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7年7月4日
     

    扫一扫分享本页


    [ 关闭窗口 ]